安迪听闻沈临同意做警署顾问,不由啼笑皆非。-..-不过,她旋即就明白了沈临为什么要这么做,大抵是因为布莱尼特的死亡,他心里是有些不忍心的。
因为沈临签署协议成了警署顾问,所以,沈临有权知晓目前凶案组所掌握的全部案情、线索和证据证物情况。
他坐在案情分析室里,听着杰克介绍案情,暗暗皱了皱眉。
对于警署的定‘性’和现场勘查意见,他颇为不认同。倒不是他有什么直接的证据,而是根据他的直觉——前世作为‘精’英兵王的敏锐直觉。
贝丝和杰克等人断定是“熟人作案”,因为尸检证据和现场表明,布莱尼特在死亡之前与凶手有过搏斗或者说是凶手对她的殴打,尔后才有了致命的枪击。
所以,之前,警署认定是入室抢劫杀人案。但现在的新情况来分析,这不是入室抢劫杀人案,而是表征明显的谋杀案——无论是入室抢劫还是故意谋杀,贝丝等人都坚持凶手与死者是相识或者熟悉的。
杰克介绍完案情,就吩咐哈里夫代表警署通报死者布莱尼特的家属,毕竟,凶案发生接近24个小时了,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警署必须要通报死者家属来认尸及协助破案。过了这个期限,一旦死者家属提出控诉,警署会很难看。
沈临开口拦阻道:“杰克警督,我建议还是暂缓通知死者家属的好。”
杰克皱了皱眉:“沈,案发马上要过24小时了,如果再不通报死者家属,警署就有违规,一旦让家属提出控诉,我们会很被动。”
沈临心道这些m国警察真的是太教条主义了,没错,法律规定是24小时之内通报死者家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要通报和通知,必须要在确定死者身份的基础上,如果连死者身份都不能确定,还通报个鸟啊。
在此方面,警局有太多的法子来拖延通报家属的时间——沈临不相信,杰克这些人以前就没做过这种灵活机动的事儿。
但他心里这样想归这样想,却是不能直言的,否则就是对该国法律的亵渎,万一被人抓住话柄就不美了。
他想了想沉声道:“杰克警督,贝丝博士,诸位,我为什么建议暂缓通报死者家属呢?一则,死者的真正身份还需要进一步的核实查证,毕竟她的身份不一般;第二,布莱尼特被人下毒,阿托品慢‘性’中毒,但她却长期没有发现,而明明她每年都有一两次的定期查体……这意味着——下毒的人是她身边的人,甚至有可能是她的亲属!那么,由此,我们是不是可以判断,下毒者与谋杀者有一定的联系呢?”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猜测和推断。可万一推断属实,警署现在需要抓紧做的是暗中调查,而不是打草惊蛇。”
杰克沉‘吟’着,贝丝突然开口道:“我同意沈的意见。杰克,死者的身份还需要继续核实,在不能百分百确定之前,暂时不要惊动华城那边!”
贝丝竟然附和和赞成沈临的意见,既然如此,杰克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他挥挥手,吩咐哈里夫继续核实布莱尼特的身份——其实,这不过就是一种面子话,不过,办案过程一切记录在案,万一将来死者家属起诉,这些都是警方抗诉辩驳的证据。
沈临仔细看着警方关于现场勘查的幻灯片,听着贝丝关于凶手枪击位置、弹着点、逃逸出口等的推理分析,轻轻皱眉道:“贝丝博士,我倒是认为,不见得一定是熟人作案——或者说,凶手未必是死者认识的人。那位出租车司机桑切斯的嫌疑,其实可以排除了。”
贝丝望着沈临,“为什么?说出你的证据来!”
“推翻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其实不难。比如说,如果是熟人作案,那么,酒店的监控录像中,就必然会有‘熟人’进入,但似乎从克林斯曼警长查证的结果来看,在布莱尼特入住郁金香大酒店之后,未曾有人进入过她下榻的房间。”沈临轻描淡写地就指出了问题关键所在。
克林斯曼沉声道:“我们正在考虑是不是酒店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如果是内部人员,就有可能伪造和删减监控录像。”
贝丝点点头附和道:“克林斯曼警长,同时通过机场、火车站、巴士站查证一下,有没有从华城来的可疑人员——尤其是入住在郁金香大酒店或者附近其他酒店的人员。”
“杰克警督,我想去案发现场看一看。”沈临起身道。
贝丝皱眉反对:“沈,现场已经恢复如常,酒店毕竟还要正常营业,你现在去看现场,也看不出任何东西来。”
沈临耸耸肩:“看看又何妨?”
贝丝挥挥手:“随便你。哈里夫,你陪沈走一趟吧,我去追一追弹道检查报告,都这么久了,实验室还没有拿出结果来,这些人都把时间‘浪’费在咖啡和闲聊上了!”
贝丝又开始抱怨警署实验机构人员的工作效率之低了,这显然不是她第一次对此予以非议了,所有的警员似是心有同感,但真正说出口来的,不怕得罪“内务人员”的,大概也就是贝丝一人了。
因为实验室、后勤保障人员都归属于“内务部”管辖,而一般的外警人员是不愿意跟内务部打‘交’道的,尤其是那些“内部调查人员”——这就相当于国内警局的警容警纪纠察人员,或者相当于纪委。
杨雪妮继续留在华美公司跟郑宁国和魏秋华两人谈判。
沈临提出三方合作的建议之后,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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