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比赛之后,斯科拉里叮嘱场上的队员,切尔西队必须展现出自己的进攻能力。
在曼联队的进攻面前,一向注重防守的斯科拉里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进球才是赢球的关键。
因此,斯科拉里才要求切尔西队全力进攻。
就这样,在双方进球yù_wàng都很强烈的情况下,随后,比赛就朝着对攻的方向发展。
说实话,切尔西队的进攻能力与曼联队旗鼓相当,甚至更胜一筹,所以,斯科拉里则不惧与弗格森玩对攻。
比赛第10分钟,真正的对攻序幕拉开了,切尔西队率先发难。
德科与兰帕德两人在中场打了一个二过一之后,兰帕德将球交给了边路的阿什利?科尔。
阿什利?科尔边路拿球单挑安德森,两个人都是个头不算高,却非常灵活的球员,两人的一对一看点十足。
安德森死死的封住了边路,因为他知道阿什利?科尔是一个特别喜欢溜边线突破的球员。
然而,阿什利?科尔是明知安德森的防守重心在边路,他偏偏就是要从边路突破。
只见他一个大脚将球往边路踢,开足马力就追了上去。
当然,安德森也是转身就追,两个人在奔跑中就玩起了身体对抗,不相上下,难分难解。
两个人在抢位置的时候,手上都各自有拉拽动作,在拉拽中,阿什利?科尔占据了优势,他双手使劲扒拉着安德森的肩膀,把安德森按到在地。
此时,主裁判的哨声并没有响起,因为,两个人都有手上动作,要怪只能怪安德森没能干过阿什利?科尔。
安德森倒地之后,阿什利?科尔拿球就往中路靠,来到大禁区四十五度角的时候,直塞插入禁区里的阿内尔卡。
大卫?舍普琴科的紧跟防守,阿内尔卡根本没有打门的空间,于是,他用后脚跟将球回敲中路,跟上来的兰帕德一脚劲射打偏,切尔西队错失扳平比分的机会。
主裁判判罚了球门球,此时,安德森还在对刚才阿什利?科尔事情与主裁判理论。
“阿什利?科尔刚才犯规了,而且是恶意犯规,他直接把我抱摔了。”
然而,主裁判却只用了一个笑容来回应了安德森,安德森也跟着笑了起来。
确实,安德森的描述过于夸张了,主裁判又不是不长眼睛,他是在添油加醋,主裁判又不是不知道。
范德萨开球门球,他也是一个大脚将球送到了中场,又是德罗巴抢到了头球,头球摆渡将球传给德科。
曼联队这个阵容最大的缺点就是中场的高度不够,所以,在中场的头球并不占优势。
弗格森也没有办法,任何阵容都有它的优缺点,只可取其一。
虽然,曼联队中场的空中能力有所欠缺,但是,四个中场球员都属于比较灵活的球员,他们在中场的活力更足。
正因为如此,兰帕德头球摆渡给德科的传球被纳尼飞速向前,中途给拦截了。
纳尼拿球之后,前场球员的位置都不是很好,所以,他将球过渡到了后场大卫?舍普琴科的脚下。
之后,曼联队开始在后场倒脚,切尔西队采取了紧逼防守,让曼联队的球再一次只能在后场左右两边来回的传递,并不能向前传递。
几经周折之后,大卫?舍普琴科找准时机,一脚长传球送到了边路c罗所在的位置。
c罗背身顶着德科头球回敲给了卡里克,卡里克继续横传中路的纳尼。
纳尼接球之后,直塞中路上前要球的朴一生,朴一生接球的一瞬间,鲁尼找准时机开始反跑。
这其实是曼联队的一个惯用战术,朴一生与鲁尼两名前锋球员,朴一生一般都是负责上前策应传球,而鲁尼则是负责找时机插上。
以前,曼联队经常干这件事情的人是鲁尼,他主要负责上前策应,特维斯负责跑位。
特维斯离开曼联队之后,朴一生接替过一段时间的前锋位置,这时候的弗格森才发现,朴一生上前策应的效果比鲁尼要好很多。
因为朴一生是一名技术型球员,他可传可射,也不容易丢球,更能够吸引防守。
而鲁尼的技术相对要粗糙一些,他本来就是一个依靠速度猛冲猛打的前锋,找时机跑位输出这种事情更适合他。
因此,只要是朴一生与鲁尼搭档双前锋,曼联队的前场进攻就这么打。
朴一生接球转身,直面特里,他并没有将球直塞给反跑的鲁尼,因为,作为一名策应的前锋球员,他必须有判断场上局面的能力。
朴一生虽为前锋,但是,当他上前做策应的时候,他就不仅仅是一名前锋性质的球员了,他应该算是一名前腰性质的球员。
从曼联队的阵型来看,4-4-2阵型,这样的阵型实际上是没有前腰球员的,只能说,斯科尔斯与卡里克在进攻的时候才由后腰球员充当前腰球员的身份。
但是,这种情况一般都只会出现在压迫式进攻的时候,平常时间的攻防转换,特别是得球之后的快速反击,斯科尔斯与卡里克是没有那么快出现在前腰位置上的。
因此,曼联队才有了一名前锋上前策应的这种战术。
一个球队的前腰球员是前场进攻的核心球员,他必须拥有不一般的脚下技术,超强的控球能力,精准的传球技术以及阅读比赛的能力等等。
所以,弗格森才会选择让朴一生上前策应,因为他拥有一名前腰球员所有的能力。
朴一生没有将球直塞给插入禁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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