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打算给我们看一眼成绩单?”谷口正雄的脸上带着哂笑。
“法官阁下,我只是想为您提供一点背景。”青木凉介从容说道,“自从1907年现行刑法法典生效以来,因为刑法第200条而被判刑的案子仅有9例。而在这9例之中,有6例被害人曾经对被告做出过侮辱、侵犯、虐待等暴力行为。”
“近亲**并不违法。”谷口正雄冷笑一声,“并且,qiáng_jiān罪是亲告罪,如果当事人不主动报警,是无法成立的。”
青木凉介闻言颔首:“是这样没错,但是我想说的是,刑法第200条的规定已经违反了宪法第14条。”
“哦?你的依据呢?”
“依据就是我的当事人和被告两人……”
青木凉介刚要开口,谷口正雄则露出了一个轻蔑的笑容:
“两人之间存在夫妻之实,所以不能等同于普通的父女?你需要再重复一遍吗?
好吧,就算我勉强同意你的观点,但事实上我完全不认可。要知道国民对于杀害亲生父亲这种案件更倾向于加重量刑。”
渐渐的,青木凉介的拳头一寸寸攥紧。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说话的谷口正雄,看着他用一种云淡风轻的语气居高临下地愚弄听众。
这一刻,他心头那股一直试图压抑的怒火开始熊熊燃烧。
“为什么?就因为近百年以前所通过的一条陈旧且野蛮的法律?
所谓的共识,除了刚才我所说的那9例案子,我找不到任何其他的数据支撑所谓的‘国民共识’。
所以,这9例案子的判决结果就可以代表大多数国民的意见了吗?
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国家的最高法院竟然要靠所谓的‘国民共识’来给一个人定罪?
刑法第200条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体现尊重长辈的意图,可是它起到效果了吗?
的确,他的确尊重长辈。
有了它,等于给了那些想要借助长辈身份行犯罪之实的人一把保护伞。无论他们干出多么失格的事情,只要他一天还是‘长辈’,晚辈就必须忍耐。
就算是让14岁的女儿tuō_guāng衣服爬到他被窝里,她也必须得这么干。
为什么?因为他是‘长辈’。
他是‘长辈’,所以他可以为所欲为。
他可以用拳头让她们听话,用极尽手段的凌辱让她们屈服,她们却不敢反抗。
即便他真的杀了人,只要他是初犯,只要他说服家里人一个都不要站出来去发起全民签名,甚至出具谅解书。
他顶多只需要在监狱里待上几年时间,一切就都一笔勾销。
而那些受害者只会更加沉默,因为法律不支持。
在她们初次受害的时候,我们没能保护她们。
现在,她们孤立无援之下的反抗,我们反而要在这里讨论是不是该给她们一个死刑?
这样的法律,真的平等吗?”
“她们可以报案,可以向其他人寻求帮助,而没必要杀人。”谷口正雄蹙眉。
青木凉介闻言却是笑着摇头:
“她没有寻求过帮助吗?过去的13年里所有能够寻求帮助的人,全部拒绝了她,无一例外。”
他的视线扫过庭上的每一个法官,一字一句地说道,
“被害者在被告14岁,本该是天真烂漫的纯真年纪,将其以暴力侵犯,并且之后的13年来,一直强迫她过着所谓的夫妻生活,用此等兽行蹂躏被告的人生。
两人本应是父女关系,而从两人的孩子立场来看,两人是同列直系亲属关系。
从此等行为来看,被害者对于被告的感情里未曾有任何的父女之爱,只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妻妾存在。
当被告向被害人恳求,恳求其允许自己与恋人结婚,而被害人之后的一系列行动再次表明,他根本不是一个父亲,只是一个因为嫉妒而疯狂的男人罢了。
彼时,他不是被告的父亲,而是一个放弃做父亲的责任与尊严,堕入畜生道,丧失了理性与人性的男人。
他的全部行为,仅仅只是遵从最原始的兽性。
刑法第200条合宪的基本理由,是人伦道德。
而在这件事情里,违反人伦道德的人究竟是谁?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分辨——就是被害者!
难道这样一个人还能被称为父亲吗?
还应该被作为尊属受到刑法第200条的保护吗?
这样的行为是人类普世道德原理吗?
因此,对于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如果各位法官还要坚持认为应该适用刑法第200条,并且认为这条法律合宪的话,我想请问,我们设立宪法的目的何在?”
青木凉介抬头望了一眼最高法院的穹顶,接着看向面前的法官们,
“作为律师,我曾经无数次向往过走上最高法院的场景。
当我今天早上来到这里,看到法院门前铭刻着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时,我更加坚定了这是一个公正而神圣的地方。目前为止,我也依旧希望这是真的。
我也恳请你们能够尊重这句话。”
他抿了抿唇,深吸一口气,
“……最后,我想为……我的语气道歉。
我从始至终并将一如既往地……对这里怀有无限的敬畏。民选官员代表了民意,而最高法院始终不渝地闪烁着我们灵魂与良知的光芒。
无论刑法200条是否能被认定违宪,我的良知绝不会同意对这样一个沉默的受害者执行死刑。
我希望你们也能拥有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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