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捂住胃,大拇指上移一点,就探得到那枚玉佛。裂开的纹路有加深的迹象,在背后,纵贯的一条。
好歹是我送你的东西,用不着拿它泄愤吧。
我从来没有问过,却也从蒋磊话间听出程远风如何心急如焚地寻找着我。他着急的时候,眉毛总是很紧地蹙起来,几乎拧到一起。眼睛比什么都反应激烈,红个几天几夜都没有问题。胡子是绝对顾不上刮的,一旦找到你,就用胡子扎得你叫苦。
我跟他在一起七年,一直觉得彼此就算不够了解也没关系,反正还有长长的一辈子,有些话不说开也没关系,早晚有时间说明。
谁会想到,上帝根本不舍得给你那么多时间。
如果还能再见他一面就好了。
坐在床边写信的时候,几乎每写一句,就会抬起头,看一会儿他的睡颜。程远风长得非常帅气,无论哪个角度,都符合我的审美。就算是缺点,这么多年看习惯了,也觉得顺眼。那时候觉得,一张看了七年的脸,哪怕失忆了,也不会忘记的吧。可是你看,癌细胞大概已经开始侵占我的大脑,我已经越来越记不清他的眉眼和吻过我无数次的嘴唇了。
大学时候与寝室的兄弟们吹牛打屁,曾经设想过死前的自己。那时还没有认识程远风,我以为自己会跟一个大波妹子过一生,破坏计划生育生几个孩子,临终把他们叫到床前,挨个巡视之后立遗嘱。后来认识了程远风,打趣着对他说,我死前,要写休书,准你再嫁。他气得吹胡子瞪眼,直接把我推倒,咯吱我的痒痒肉让我承认他才是夫。
大概时光再倒流一百次,我都不会想到,此时此刻的自己,也不过想再见他一面而已。
不需要走到面前,也不需要有什么交流,只要在离他很近的地方,悄悄地,悄悄地看上那么一眼,就已经很足够了。
不知道这么任性的要求蒋磊会不会答应呢。
我侧了侧身子,头斜着靠在摇椅上,按住胃部的手缓缓松开。
然后。
我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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