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七小姐?”
入夜,喻俨遣退仆从,独自一人来到了梅林,而此时阿芜已经守在了梅林的驻芳亭中,他在远处停顿许久,衣袖下的手时而捏紧,时而松开,这才鼓足勇气,慢慢朝亭子走去。
“严总管。”
阿芜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到喻俨站在那儿,顿时面露喜色,她还以为他不会出现了。
因为她清楚的知道,哥哥并不愿意和她相认。
昌平侯府的势力不容小觑,虽说她爹调查到“喻俨”去世的消息有一部分是因为他依旧因为喻家夫妇迁怒喻俨,以至于没有真正花心思调查,但更重要的原因绝对是因为眼前这个人的有意隐瞒。
能将昌平侯府的眼线糊弄过去,喻俨绝对花费了不少心思。
阿芜聪慧,算计着时间线,猜到或许早在诚意伯府那一次对视后,哥哥就察觉到了她的身份,所以提早布局,隐瞒自己的存在。
包括进宫后,他明明有那么多机会和他相认,偏偏哥哥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让人私底下照顾她,如果不是她细心观察,恐怕还会将这些细节忽略,根本意识不到背后之人的存在。
阿芜起先有些不解,他们分别八年,再次重逢后难道不该珍惜彼此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吗,但是后来,她渐渐想通了。
首先是身份上的限制。
阿芜不知道,当年哥哥为了她牺牲自己下了多大的勇气,可她能够想象的到在一个正常的男性被净身后变成太监可能会有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压力。
哥哥是自卑的,他不敢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她的面前。
其次是他们兄妹地位上的差距,一个是侯府千金,一个掌权太监的义子;一个是忠烈之后,一个是阉党走狗,一旦彼此曾经的身份传出去,喻俨或许不会有什么,但阿芜绝对会受到诸多指责,有那样一个哥哥,阿芜的名声以及亲事都会受到影响。
真正关心一个人,真正爱一个人,总会想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露在那个人眼前,总会毫无保留的为那个人着想。
阿芜很想告诉他,她不介意外界的目光,不介意他现在到底变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可是哥哥介意,他对自己现在的身份充满了自卑和不认同的情绪,所以阿芜忍着,让他以为自己不知道,以现在这样的身份,平静相处着。
“夜黑风大,马上就要宵禁了,七小姐怎么不回颐和殿?”
喻俨缓步走向凉亭,似乎早就忘了,是他假借香檀的口,将人骗过来的。
“今天的月色很好,严总管也是来赏月的吗?”
阿芜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赏月这件事上,喻俨看了眼天际那一抹月牙,浓浓的乌云还将月亮遮挡了大半,哪里有月可赏。
喻俨停顿半拍,然后点了点头,“今晚的月色确实不错。”
几年不见,妹妹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呆呆笨笨的,连说谎都不会。
“我还得谢谢严总管捡到了我的荷包,本想着哪天见到严总管后送一份谢礼,没想到你我之间那么有缘,今天晚上就碰面了。”
阿芜眨了眨眼睛,贪恋地就着月色,看着哥哥的面庞。
谢礼只是借口,想要送哥哥礼物才是真的。
“这是我闲来无事时研究出来的暖手套,现在天气日渐转寒,戴着这样一副暖手套,做事不妨碍,手指头也暖和。”
这个时代也有手套,不过材质多是皮质的,因为硝皮的技术不高,动物皮厚实的缘故,五根手指头没办法细分,大多都是大拇指独立,其他四根手指头搁一块的款式。
也有那些心思灵巧的,将棉花塞在两层细棉布当中,然后将布料密密实实缝起来,做成五根手指头分离的手套款式。
可这样一来,夹层布料太厚,一旦分离五指,就会存在皮革布料那样缝合部分过厚,手指头没办法并拢以及灵活运作的现象;布料夹层过薄,就很难起到保暖的作用。
阿芜送给哥哥的手套就不一样了,这是她用羊毛线织成的。
她的脑袋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主意,羊毛线就是其中一个,这个年代羊皮很珍贵,羊毛却是没人要的东西,既不能吃,还带着浓重的羊膻味,也没办法做填充物。
还在小悉村的时候,阿芜就用李家养的那几头羊的羊毛做过实验,将羊毛纺成线,足够坚韧,同时还足够柔软保温。
用来做秋冬内穿的衣裳裤子,再合适不过了,做成五只手套,也足够亲肤,在保证暖和的同时,尽可能的减少对手指灵活度的影响。
阿芜打听过不少关于“严瑜”的消息,知道他在被严忠英认为义子之前,只是内侍监普通的小太监,在后宫里,这样没有靠山的小太监一定是被欺负的对象,阿芜不知道那些年,哥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恐怕手指头一到天冷的时候就会习惯性地生冻疮。
所以她思来想去,觉得这副手套是目前看来最适合的礼物。
恰好在入宫之前,她将这些年为哥哥准备的东西都带进宫来了,有些东西或许因为尺寸的问题不太适合了,可这副用毛线编织,有些许弹性的手套绝对是送的出手的。
“就是不知道够不够大。”
阿芜走下台阶,在喻俨面前站定,然后拉起喻俨的手,试着将手套戴在哥哥的手上。
喻俨一路从前宫走来,手指头早就冰凉,这也是他在宫里几次濒死重伤后的后遗症,一到天冷的时候,骨缝里钻出来的疼,手掌和脚部都是冰冰凉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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