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花的厨艺很一般,但架不住院子出产的菜好吃。
即使菜煮得有些过老,味道依然还是很好。
四人坐一起,吃过了晚饭后,杨金花提出要去涮碗,但被木栓和黑柱制止了,然后他们两人立刻把碗筷收走。
此时天色要暗下来了,虽然杨金花一肚子话想与陆森倾诉,但她不得不站了起来,说道:“陆小郎,小女子就先回去了。”
“嗯,拿着这瓶蜂蜜,我这没有值钱的东西,就这蜂蜜还算有点作用。”陆森将手中的瓶子塞到对方手里:“辛苦你这三个多月来,帮忙照顾林檎了。”
蜂蜜有多大作用,杨金花很清楚了。
她本想拒绝的,但想想远在西北为家里名誉拼搏的大哥,再想想已经八十多岁的老太君,便收下了。
很多时候,身为大门大户的女儿,不能任意妄为。
况且家里对她已经够放任自由了。
拿着蜂蜜,杨金花咬着嘴唇犹豫了一会,然后垂着头小声问道:“陆小郎,小女子就想问一下,以后还能随意出入这里吗?”
“当然可以。”陆森笑笑。
自己不在的时候,都能让对方随意出入,更何况自己在家的时候?
况且一回来,就把人的权限摘了,颇有种卸磨杀驴的味道,陆森干不出来这事。
听到陆森的回答,杨金花惊喜地抬起了头。
灿烂若星的眼眸盯着陆森好一会,随后再化作一抹娇羞:“嗯,小女子知晓了,夜色已晚,就先回家,过上些时日再来叨扰。”
再不走,就赶不上关城门的时间了。
看着杨金花的背影没入远处拐角山林中,陆森神情微动。
刚才杨金花那娇羞的模样,着实有点吸引人。
难道她喜欢自己?
陆森终于有些察觉,因为之前他一直认为,古时候的女子总是容易害羞的,所以她们露出脸红红的表情时,不一定是心动了。
但……刚才杨金花那模样,怎么看都像自己初恋女友被自己表白时,露出的喜羞交杂的表情。
“应该不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吧。”
陆森想了想,摇摇头,回房睡觉去了。
接下来,陆森的生活又如之前一样。
练练字,练习内气心法。
然后和窜门的曹家兄弟聊聊天。
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直到半个月后,终于有意外点的事情发生。
山下的常威被打断了右腿骨头,正在家中休养。
从学堂回来的黑柱,把这事说给了陆森听。
然后作为邻居,陆森便提着一捆青菜,前去拜访探病。
进到常家的院子,便看到常老夫子正在唉声叹气,他随后见着了陆森,便立刻起身迎过来,说道:“陆小郎,许久不见了。”
“呵呵,确实许久不见了。”陆森把手中的青菜递过去:“听说常小兄弟出了点事情?”
常老夫子最喜欢吃陆森家里种出来的生菜了,要是以往看到,会喜不自禁。
但现在,他把生菜拿在手里,还在一直叹气。
“陆小郎,请。”常老夫子走在最前面,引陆森到正堂请其坐下后,继续说道:“唉,家门不幸啊。那孽畜自打三年前不知怎的,就爱上了逛青楼,且死性不改,又喜与人争风吃醋。这不,得罪了人,被人按着打了一顿,连右腿都打骨折了,正在屋里休养呢。”
陆森心里觉得有些好笑,但脸上不动声色,问道:“不打算报官吗?”
“报什么官,还嫌不够丢人吗?”常老夫子气得连连拍身旁的桌子,叭叭作响:“在青楼里与人争风吃醋不说,和人斗殴先被人打哭,再被人打断腿,理不占,势不占,报什么官?老夫我丢不起那人!”
看着常老夫子胡须都快翘直了,陆森便知道对方确实气得够呛。
“伤筋动骨一百天。”陆森微笑着说道:“让常兄弟多喝些骨头汤,多吃鸡蛋和生蔬,能好得快些。”
“多谢陆小郎来探望了。”
常老夫子挺感激陆森的,不管怎么说,对方虽然和自己儿子关系不熟,但听说出事了,立刻就拿了把青蔬过来探望,这才是善邻该有的姿态。
能与这样的邻家依居,常老夫子觉得,也算是常家之福了。
毕竟他是过来人,很清楚邻里关系如果不好,那势必会影响到生活上很多细节问题的。
“哪里,应该的。”陆森站了起来:“那我就不打扰了……”
他正要告辞,却突然听到院子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扭头一看,发现是数名穿着黑衣的捕快,挎着腰刀,正气势汹汹走过来。
领头的黑衣捕快进到院子里,正欲说话,然后就看到了陆森,当场立刻闭嘴,微微低点点腰,走过来抱拳笑道:“陆小郎,没有想到居然能在这里见到你。”
“我记得你是开封府里的人!”陆森的记忆力挺不错的:“我救人时,你站在包府尹的右边。”
这黑衣捕快连连点头,笑道:“能让陆小郎记住,真是我的福份啊。在下王朝,如若陆小郎有差遣之事,请尽管说,某必办得妥妥的。”
“好说好说。”陆森觉得对方热情得有点难以招架。
也不怪王朝如此……陆森当时救曹诱的画面,在所有人眼中都几乎是神迹。
若与这样的人相熟,人间八苦中的‘疾’苦,就几乎与自己无缘了。
王朝早想和陆森拉关系了,却又不知道怎么做才好。
况且包拯也下了死命令,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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