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6章上半圈、下半圈
相应地,在定容下加热同量空气温升1度消耗的热qv=0.000244卡。
二者的热量差qp-qv=0.000103卡。
另一方面,温度升高1度等压膨胀时体积增大为原体积的1/274倍。
气体对外作的功,可以使1.033千克的水银柱升高1/274厘米。
即功=1.033x1/27400=3.78x10-5千克·米。
于是迈尔得出热功当量为
j=a/(qp-qv)=3.78x10-5/1.03x10-7=367千克·米/千卡。
或3597焦耳/千卡,在21世纪初,精确值为4187焦耳/千卡。
迈尔还具体地考察了另外几种不同形式的力。
他以起电机为例说明了“机械效应向电的转化。”
他认为:“下落的力”(即重力势能)可以用“重量和(下落)高度的乘积来量度。”
“与下落的力转变为运动或者运动转变为下落的力无关,这个力或机械效应始终是不变的常量。”
迈尔第一个在科学史中将热力学观点用于研究有机世界中的现象,他考察了有机物的生命活动过程中的物理化学转变,确信“生命力”理论是荒诞无稽的。
他证明生命过程无所谓“生命力”,而是一种化学过程,是由于吸收了氧和食物,转化为热。这样迈尔就将植物和动物的生命活动,从唯物主义的立场,看成是能的各种形式的转变。
1848年迈尔发表了《天体力学》一书,书中解释陨石的发光是由于在大气中损失了动能。
他还应用能量守恒原理解释了潮汐的涨落。
迈尔虽然第一个完整地提出了能量转化与守恒原理,但是在他的著作发表的几年内,不仅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反而受到了一些著名物理学家的反对。
由于他的思想不合当时流行的观念,还受到人们的诽谤和讥笑,使他在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曾一度关进精神病院,倍受折磨。
从多方面论证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的是德国的海曼·赫姆霍兹。
他曾在著名的生理学家缪勒的实验室里工作过多年,研究过“动物热。”
他深信所有的生命现象都必得服从物理与化学规律。
他早年在数学上有过良好的训练,同时又很熟悉力学的成就,读过牛顿、达朗贝尔、拉格朗日等人的著作,对拉格朗日的分析力学有深刻印象。
他的父亲是一位哲学教授,和著名哲学家费赫特是好朋友。
海曼·赫姆霍兹接受了前辈的影响,成了康德哲学的信徒,把自然界大统一当作自己的信条。
他认为如果自然界的“力”(即能量)是守恒的,则所有的“力”都应和机械“力”具有相同的量纲,并可还原为机械“力”。
1847年,26岁的赫姆霍兹写成了著名论文《力的守恒》,充分论述了这一命题。
这篇论文是1847年7月23日在柏林物理学会会议上的报告,由于被认为是思辨性、缺乏实验研究成果的一般论文,没有在当时有国际声望的《物理学年鉴》上发表,而是以小册子的形式单独印行的。
但是历史证明,这篇论文在热力学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因为赫姆霍兹总结了许多人的工作,一举把能量概念从机械运动推广到了所有变化过程,并证明了普遍的能量守恒原理。
这是一个十分有力的理论武器,从而可以更深入地理解自然界的统一性。
赫姆霍兹在这篇论文一开头就声称,他的“论文的主要内容是面对物理学家,”他的目的是“建立基本原理,并由基本原理出发引出各种推论,再与物理学不同分支的各种经验进行比较。”
在他的论述中有一明显的趋向,就是企图把一切自然过程都归结于中心力的作用。
而我们都知道,在只有中心力的作用下,能量守恒是正确的,但是这只是能量守恒原理的一个特例,所以把中心力看成是普遍能量守恒的条件,就不正确了。
他的论文共分六节,前两节主要是回顾力学的发展,强调了活力守恒(即动能守恒),进而分析了“力”的守恒原理(即机械能守恒原理)。
第三节涉及守恒原理的各种应用;第四节题为“热的力当量性,”他明确地摒弃了热质说,把热看成粒子(分子或原子)运动能量的一种形式。
第五节“电过程的力相当性”和第六节“磁和电磁现象的力相当性”讨论各种电磁现象和电化学过程,特别是电池中的热现象对能量转化关系进行了详细研究。
文章最后提到能量概念也有可能应用于有机体的生命过程,他的论点和迈尔接近。
不过,看来他当时并不知道迈尔的工作。
赫姆霍兹在结束语中写道:“通过上面的叙述已经证明了我们所讨论的定律没有和任何一个迄今所知的自然科学事实相矛盾,反而却引人注目地为大多数事实所证实。……这定律的完全验证,也许必须看成是物理学最近将来的主要课题之一。”
实际上,实验验证这一定律的工作早在赫姆霍兹论文之前就已经开始了。
焦耳在这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
火克金则是因为火能将金烧“纯”,让金变化成其他元素,所以土克水呢?
周文文思考很久,也只有几个想法可以作解答,但又都太勉强,不过没事,他还可从侧面去证明。
其一,土克水,是因为土里的元素和水结合时,能让水变化,这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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