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树妖,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巅。
一年前,我在一座叫忘川的城市,开了一家甜品店,店名很怪,叫“不停”。
作为老板娘,我最爱跟一些特别的客人喝茶,这杯叫浮生的茶,是不停的专属特产,碧绿清香,先苦后甜。
在阳光充裕的午后,或者星子遍布的夜晚,我与我的客人对面而坐,看着他们喝下那杯茶,听他们慢慢讲自己的故事,沧海桑田,爱恨情仇,都化在了一杯茶的时间里。
不停甜品店,营业一年之后,暂时歇业。因为,店主有喜。
身旁这个骂骂咧咧的男人,大名敖炽,东海龙族里著名的泼辣货,龙王的嫡亲孙儿。
我们是夫妻,刚结婚,蜜月中。
此刻,阳关炽热,黄沙绵绵的撒哈拉沙漠里,这厮一会抱怨沙子灌进了鞋里,一会抱怨太阳太大,一会又嘀咕我太麻烦,见我不理会他,他就对着咱们身后的蠢骆驼聒噪。前些天,我们刚刚跟斯芬克斯的雕像告别,我到现在还有点怀念红海沿岸某小餐馆里香喷喷的柯夫塔,可现在,我们好像迷路了。
当然,我们不是人类,只要我们愿意,可以立刻到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可我跟敖炽说好了,我们要像普通人类夫妇那样,走遍这个世界,迷路也没什么要紧,可能会有更美的风景。
淡蓝干净的天空下,高高低低的沙丘在我们视线中起伏,阳光把细腻的沙粒变成我最喜欢的颜色,满目的金光闪闪!它们要是真的金山该多好!
除了我们,沿途再无人影,我们根本不知道此刻已经走到撒哈拉的哪个部分,翻过一座沙丘,只有另一座沙丘,敖炽还差点被一只蝎子蛰到,气急败坏的他顺着蝎子跑掉的方向追了过去,说不把那只毒物烤来吃了就对不起天地良心。
这家伙永远这么暴躁,我叹息,跟着他跑了过去。
当我牵着骆驼越过这座最高的沙丘时,我愣了愣,沙丘下那块空地上,突兀的出现了一顶极大的帐-篷,白色的,像一朵从沙地里开出来的花,账篷外头,拴着六匹骆驼。敖炽也忘了追蝎子的任务,眼睛发光地看着那顶帐-篷。
兴许是路过的商旅?我猜。不管怎样,有人就有食物和水,我们走了一整天,需要一个休息的地方,这个帐-篷出现得太及时了。
我们朝帐-篷走去,还没走到面前,便有一个人拿着水壶,自帐-篷里钻出来,深黑色的头巾把他的脸遮去了大半,宽大的黑袍子在风里摇晃,他一见到我们,张口便问:“过路的么?”
说的居然还是中文!
“是。”我答。
“快进来坐坐吧!”他突然变得十分兴奋,赶忙朝我们招手。
我一笑:“好的,谢谢了。”
正要往前走,敖炽一把拽住我,狠狠剜了我一眼:“你鼻塞-是吧?”
那帐-篷,透着一股淡淡的妖气。
“有你收拾不了的妖怪么?”我朝他吐舌-头。
“那倒是。”他一挑眉,对这句话很受用。
茫茫沙漠里,没有遇到人,遇到同类也不错。何况,我并没有从帐-篷里察觉到任何恶意。
进了帐-篷,才发现这里头真是个小天堂,清水美食一应俱全,角落里居然还放着好几盆长势喜人的富贵竹,平添一抹难得的翠绿清凉。
除了引我们进来的黑袍子之外,这里还坐着五个打扮一模一样的家伙,全部都看不清面容,个个把自己深藏在黑色的头巾与袍子之下,有的在看书,有的在玩ipad,还有的拿个计算器不知在算什么。
他们对于我们的到来,并没有什么惊讶,个个都很友好同我们打招呼。
我在心里给他们命名,黑袍一号到六号。
“我们是从东方来这里做生意的。”黑袍一号递了杯水给我们。
“这样的不毛之地,做生意?”敖炽咕噜咕噜喝完水,“别告诉我是来卖富贵竹的。”
“不不。”黑袍一号压低声音,“我们是来找七夜城的。”
“七夜城?”我从来没听过这样一个地方。
“实不相瞒,这下头,”黑袍一号用脚点了点地,“就是古埃及衣罗女王的七夜城所在。”
我觉得我的历史知识不算薄弱,但确实没听过什么古埃及的衣罗女王。
“我们,就是来和女王做生意。”看书的黑袍二号头也不抬的说,嗓子十分沙哑,“这女王是个喜欢听故事的人,凡是讲故事讲得好的人,她必赏赐黄金,若讲得不好,当场杀掉!她在这沙漠里建了一座精巧无比的七夜城,将她所有的黄金储藏在里头,她去世之后,这座七夜城也消失了。但。据传,数千年来,女王的灵魂仍在七夜城中徘徊,等待能让她重新打开七夜城的人。”
“重新打开?”敖炽根本不相信这么玄的传说,揶揄道,“难不成你们就是在这儿等女王的灵魂从地下冒出来,把那个什么七夜城抱在怀-里跟你们交换富贵竹?”
“你别老提富贵竹好不好!”黑袍三号放下ipad,不满的说。“也不怕告诉你们,要让七夜城重现,就得拿七个故事与女王的灵魂做交易,要是这七个故事让她满意,她就会让黄金之城重现地上,那时候,你想不发财都难!”
对于黑袍们的话,我半信半疑,但是他们最后一句话完全戳中了我的死-穴-——金子!一整座充满金子的城池!
“把这么重要的事告诉我们,就不怕我们杀你们灭口,然后独吞金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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