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昆在进入南山时,见着凤凰之裔挽留天地的生机,便生出一些想法。于是伐断了桐木之后,常昆谓之朱雀道:“我见青鸾火凤等诸凤凰之裔,在南山之中凄厉长鸣,施尽诸般手段挽留生机,实不负凤凰之名,比那诸般神魔,强的不知几多倍。”
朱雀还在吃惊于常昆伐木之易。
桐木哪是等闲?却见得常昆斧子如轮,便把桐木伐倒。似如吃饭喝水,并不见为难之处。这实在叫人不得不吃惊。
这里常昆一边砍下枝叶,一边说起这话,朱雀一怔,道:“实是无奈之举。南山,家园也。凤凰之裔赖以生存之处。”
倒不说有多伟大,只说保卫家园而已。
然则,已是足矣。
较之那许多在灾难之初便飞遁弃家而走的神魔,实在是强的不知几倍。
常昆砍下一溜儿树枝,一边道:“这劫数深重,而万族零落散乱,神魔更弃大地而走。单枪匹马,单打独斗,怕是无用之功。我倒是有个想法,你且一听。”
朱雀道:“但说无妨。”
常昆道:“万族之中,倒也未尝皆是不堪之物。总有不屈不挠者。然如今,点燃薪火,聚集力量以抗者,独人族而已。凤凰之裔与其在南山之中作无用功,不如去人族,与人族合力,你看如何?”
朱雀笑道:“便你不说,我亦有此打算。”
先前听常昆说人族点燃薪火,树立起了旗帜,便已是心动。凤、凰不知所踪,而今桐木亦伐之,这凤凰秘境没了桐木支撑,又遭黑暗侵袭颇深,将坍塌在即。
既常昆说的人族那般美好,蕴含希望,正好去瞧瞧。
常昆闻言,颇为欢喜:“你只消在这大荒走一圈,便知人族,是唯一的选择。”
朱雀便笑道:“若如此,再好不过。”
便去召集南山诸凤凰之裔去了。
常昆这里伐倒了桐木,修剪去枝叶,留下一条巨大主干。又施展手段,以禁法固其玄妙,使免遭黑暗侵袭、散佚失落,保其本质不坏。
便把大斧子往腰间一别,双手举起桐木,仿如在巨木下的一只蚂蚁般。
即便常昆显化真身,有亿万里之巨,较之于桐木,却也不值一提。
他举着桐木,以惊天动地之姿,走出凤凰秘境。正见朱雀将南山的凤凰之裔召集起来。
见常昆举桐木而出,朱雀飞来,道:“是一道通往,还是你先行一步?”
常昆道:“我自先行一步。取了桐木,我还有很多事要做,这宝船不是好造的。你们去了人族,或可先观望一二,看我说的对是不对。若觉着行,自无多言。若不行,你再来雷泽畔的华胥氏寻我。”
顿了顿:“我取凤凰桐木造宝船,是欠了你们的。便你们不愿助人族,我亦无话可说。等我造了宝船,凤凰之裔若要离开真宇,只来寻我即是。”
朱雀笑道:“你是个诚者。”
常昆摇头:“我哪里是什么诚者...唉...”
叹息着,他举着桐木,一步亿万里,已是离开南山,往北而走。
桐木沉重异常。
常昆便觉,若是背负恒宇,十个八个,也不嫌累。却这桐木,实在重的很。压的他筋骨酸软。行不几步,便要停下来歇息一二。
这还不算。
他扛着桐木,目标极大。经常招来黑暗中的怪物袭击。虽然伤不得他,却烦不胜烦。
尤以其鸡贼者,竟要破坏桐木,把常昆气得半死!
其中厉害的,一些没能逃掉的神魔,那等生性有缺陷,于是遭黑暗侵袭腐化,变成怪物的,极是棘手。
虽然不比大罗金仙厉害,却生命力顽强。
常昆一拳还打不死,得补上一拳。
有时候来的多,也搞的常昆手忙脚乱。
实在也是没法子的事——黑暗笼罩之下,常昆失去了很多大罗金仙应有的神通,更不必说全知之能。
因此无法早知,只能被动承受。
若能早知,其尚未及近,便一拳打死。可眼下,非得接近了,发起攻击,才能知之。
这黑暗,便是这些怪物的主场。其融入黑暗之中,实在教人难以察觉。反倒是没有变成怪物的,在黑暗里,却如明灯,一眼可知。
...
常昆离开雷泽之畔,南下伐木去,转眼是三年。
大荒实在太大了。
常昆走了,却是换了雷泽大神暗中看护华胥氏部落。较之于常昆的捉紧,雷泽大神则放松不少。只保证羲与娲无恙,其他的皆不插手。
得亏常昆离开时计略周全,制了个珠子丢在泉眼里。否则如雷泽大神这般,几不插手,不知华胥氏会难到什么程度。
三年以降,羲与娲这一对兄妹,成长极快。这会儿看起来,已是十来岁的模样了。的确异于常人。
人族的新生儿,普遍生长缓慢。譬如回,当初常昆见他时,七八岁样子,过了好些年,也才十来岁样子。
得百八十年才算是个青年。
羲与娲这对兄妹,怀胎十年,异于常人;成长三年,更异于常人。这使得华胥氏部落的族人以之为奇。
尤以其精神,成熟极早。三岁,便已知诸事。
于是族人皆谓之天授的智者。
羲擅歌,每每族人被黑暗压抑着,狂躁甚至要腐化之时,羲便吟唱天音,挽之理智。
娲擅种养,才三岁,便已开始主持部落的种植、养殖大业。
在微弱薪火的照耀下,华胥氏的千亩土地,被娲照料的井井有条,生产颇为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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