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还在继续。
衔接着胡亮和程宫去了摇滚公园拍照之后,画面很快就回到了胡亮家。
“照得真好。”穿着白色背心的胡亮正躺在床上,美滋滋地看着自己和程宫的合影,臭美地赞了一句,又贱贱地看向陈宫,边说话边伸手摸了一下后者的脚,“老天爷太顽皮了,怎么就把你安排到了我的床上来了。”
程宫此时也坐在床上,手里正翻着一本杂志,意识到胡亮的动作之后,赶紧往边上挪了挪,一脸嫌弃道,“别碰我,赶紧睡觉知道不!明天带我贱贱乐队的其他成员。”
“这话说的!哪有其他成员啊?躺在你身边的,就是乐队的全部成员了。”
“别跟我闹啊!”程宫伸手打了一下他的胳膊,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
“没跟你闹。”胡亮也打了一下他的胳膊。
“你不说你有乐队吗?”程宫再次生气了。
“你替我组上不就有了吗?”
“你没乐队你找什么经纪人?”程宫直接就拿起杂志拍向了胡亮。
胡亮一脸委屈,“你弄疼我了。”
“疼?”程宫直接就用手撑起了甚至,双脚奖胡亮踹下了床。
“宫哥宫哥,你咋下炕就不认人了呢?”
程宫没有说话,立即就下床穿上了外套。
“你夜跑去?”
“跑你大爷!给我买票,我要回京城去!”
“别啊,宫哥,钱都给你了。”
程宫没再说话,怒气冲冲地拿起行李就摔门而出,胡亮急得追了出去,但却被门槛绊了一下,直接就从楼梯上滚了下来,然后就一动不动了。
程宫气归气,但听到胡亮滚下楼梯的响动之后还是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他一动不动之后便扔下行李箱冲了过去,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
“宫哥,心疼我了吧?”胡亮睁开眼,贱贱地问道。
“你丫是不是有毛病啊!”程宫郁闷地哼了一声,转身而去,但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脚被胡亮给抓住了,他甩了甩,再次怒问起来,“你到底要干什么啊!”
“留下来,帮帮弟弟!”
“你撒手!撒手!”
“你要是今天不答应我,我就要长在你的腿上,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可怜兮兮的胡亮说话间,无巧不巧地将程宫的鞋给脱了下来。
“臭无赖是吧!我电话呢?”程宫一只脚掉了鞋子,一只脚还被胡亮抓住,显然是想打电话报警了。
“宫哥,宫哥我求求你!我给你加五万块,你给我组个乐队行吗?”胡亮急得眼泪都差点流下来了。
“七万!”
“六万!”
“八万!”
“…….”
最终,两人以十万成交了。
胡亮也就此恢复了元气,站起身手足舞蹈起来,“我跟你说哥,吉宁是个摇滚之城,我们这儿不缺乐手,只要咱把传单散发出去,那明天来面试的人,肯定是红旗招展、锣鼓喧天、人山人海啊!”
不过,理想总是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下一刻,程宫看着摆满小凳子的面试现场只来了三个人,其中一个是拄着拐棍的女孩、一个穿着脏兮兮的青年和一位面相憨厚的中年时,顿时就傻眼了。
再想起后者的信誓旦旦,他便不由感叹道,“哎呀,还真是人山人海啊,这得面试到什么时候啊?”
一旁的胡亮听了,不由面色一红,拿起宣传海报挠着头,一脸尴尬道,“这这这,也没印错呀这地址。”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程宫到底还是硬着头皮坐了下来,装模作样地拿出纸笔,对眼前的三人道,“来吧,咱这就开始吧?先说一说你们的梦想,就是,先做一下自我介绍。”
由冯景瑜饰演的丁建国当先开口,一副生人勿进的高冷模样,“丁建国,贝斯手。”
“丁……”程宫写下一个字之后就被这很男人的名字给镇住了,于是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丁建国、贝斯手。”丁建国高冷地重复了一遍之后,便拿起一瓶酒仰头喝了一口。
“这名挺响的啊。”程宫看着她仰头喝酒,好一会才尴尬地转头对胡亮点了点头。
而由李淼饰演的炸药,则是简单直接地用宝岛腔介绍起自己来,“炸药,鼓手。”说完之后也是拿起一瓶矿泉水,像小孩子啄奶瓶一样喝了起来。
“这名更响。”程宫点点头,看向最后那位大叔。
“高宏杰,拖拉机手,我是来修车的。”
胡亮顿时就抓狂了,“滚!”
“好的。”高宏杰倒是很自觉地站了起来,拿起矿泉水就转身离开了。
“咱不受场外因素的影响啊。”程宫内心深处早就已经是一万匹羊驼奔腾而过了,但还是装出一脸严肃,云淡风轻地说了一句之后,便有针对性地看向丁建国,“丁小姐,请问你为什么要加入我们的乐队?”
“失恋了,解闷儿。”
“这个理由……嗯,也挺充分啊。”程宫和胡亮面面相觑起来,到底也还是违心地夸了一句,又看向她的还绑着钢板的腿,“那你的那个腿?”
“又长又白又细,来摸摸?”丁建国并不想多谈自己的腿为什么会伤成这样。
“改日吧?”程宫尴尬地一笑,转向炸药,“那炸先生您呢?”
“没有啦,宝岛来的啦,想说凭个手艺混个饭吃啦。”炸药不停地抖着身子,仿佛是鼓手的职业病一般,老老实实地说了起来。
“很好,那么经过组委会层层筛选、慎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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