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总是不扛混的,秦睿回到齐州-历城,已经八年了!这八年期间,他带着李淑,走遍了齐鲁大地的山山水水,游山玩水的同时,还搞了一点副业。
今年是洪熙十七年,又是一个雨水充足的年头,一个丰收年,秦睿挽着袖子,掐着腰,笑呵呵看着田间的麦子。
其实,在骨子里,他就是俗人,一个饱,三个倒,几亩田,半斤老酒,给个神仙都不换。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舒坦。
“秦老弟,你今年的麦子,拾到就是比我的好,到底是大户人家,就是比我们这些泥腿子办法多。”
与秦睿说话的这个老汉,并不知道秦睿原来是当朝一品的大员。他就知道,这兄弟的袍子,每天都是干干净净的,而且总是带着酒。
小户人家,哪儿像他一样,下田的时候,还带着酒肉。那太败家了,就算是有钱,也舍不得置办。
不过,蹭就没问题,老汉时常就在田头,蹭上一点,解解肚子里的馋虫。
“嗨,就是瞎鼓弄,弄成了就多收一点,弄不成就赔一点呗。”
“都是靠老天爷赏饭吃,这东西谁说的准。”
话间,秦睿还笑着对刘老汉招了招手,把食盒里的酒菜都拿了出来。
为官多年的秦睿,当然知道老汉心里想的是什么,但也无伤大雅,只要把酒喝好了,解好了闷,比什么都重要。
“哎,前几天,我见秦家大爷,与你在西坡有说有笑的,咋地,你们是亲戚?”
秦寿可是齐州地面的名人,早年做作恶多端,改邪归正后,也做过不好好事。
乡下人嘛,虽然嘴里讨厌这种人为恶不遭报应,但心里着实羡慕的紧。与此同时,也更加好奇,这位与他当了几年地头邻居的家伙,到底是什么来路。
“与他秦大爷比不了,他是秦家数得上的人物,咱就是小兄弟,跟班混的。”
“跟班混就不错哩,老哥听说,他与太尉的关系好的很。也不知道那位,致仕到咱们这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能什么模样,两肩膀,一个脑袋,跟怎们没什么区别。”
“哎,可不敢这么说,人家可是皇帝的岳父,是当朝的国丈!”
说到老丈人这个词,秦睿也说不清楚,天下人都知道皇帝是他养大的,皇后又丧父丧母,从他的府中出嫁。
从情理和礼法上说,说他是皇帝的岳父老泰山,似乎也没什么毛病。
可秦睿就不喜欢这种称呼,即便皇后已然诞下了太子,也是如此。三年前,武后阖然离世,秦睿也不曾回去,只是望着西边磕了几个响头。
他不想因为自己回去,耽误了皇帝的文治武功,也不想给别人以借口,兴风作浪。
“都一样,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就一小老头,没什么可奇怪的。”
“说到孩子,老秦,你家娃呢?这么多年了,也没见回来看过你们?.....”
说到孩子,刘老汉就打开了话匣子,话里话外,显摆着他有三个儿子,老大在衙门当差役,老二在粮店当伙计,老三去年给他添了个大胖孙子。
这是刘老汉的常规操作了,三杯酒下肚,一定会说到三个让他引以为傲的儿子。
而每次听到他念叨儿子,也会想起秦峯,那小子从军九年了,一次家都没回过,更没有写过一封家信。
就因为这个,李淑这些年,没少埋怨他。那年他在松州时说过,不当了大将军,不建立一番功业,绝不回家。
小兔崽子是跟他赌气呢?还在心里怨他,罚的太重了。
不过,好钢就是逼出来,不逼一逼,能成才吗?
听说,这小子这几年过的混的不错,在松州军,干的有模有样的。
有出息就好,等他当了爹,就明白了这一番良苦用心了。
与刘老汉扯完闲篇,秦睿拎着空荡荡的食盒,一步步,慢慢悠悠的往家走着。
眼看着就上了坡,就到家了,听到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多年行伍的秦睿,当然能听得出来,这么齐整的声音,只有训练有素的骑兵才能操控出来。
定眼一看,远处一骑绯袍带头,十余位着甲的骑兵,紧随其后,正以极快的速度,向自己驰来。
“哎,老头儿,秦家庄子怎么走?”,一先跑过来的骑兵,在马上大声问道。
可还没等秦睿回答,后面那穿着绯袍的青年,从战马上跳了下来。一把就将骑兵拽到了后面。
随即行了个大礼,跪在地上,拱手言道:“松州副都督-明威将军-秦峯,参见太尉!”
没错,这青年就是正是被秦睿发配到松州服役的秦峯,端端九年时间,他就已经从青葱少年,长成威武的青年了。
在他行礼之后,身后跟着的骑兵,也纷纷单膝跪地,向他们心目中的军神行礼,表示敬意。
“松州副都督,明威将军?从四品下?你这官儿,当得不小啊!是不是投机取巧了?”
“爹,这么多年不见了,您怎么还用老眼光看人呢?儿子就不能进步了?”
“进步?行,允许进步,起来吧!”,说间,秦睿还拍了拍的脑子,秦峯也跟着咧着嘴傻笑。
老子和儿子之间,不需要说太多,永远都是这么简单,只要轻轻一拍也就是了。
“爹,您的身体怎么样?”
“好着呢!为父一顿还能吃三斤肉,闲着的时候,跟你寿伯父听听曲儿,日子过的不是一般舒服。”
“我娘呢?”,秦峯着急的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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