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那骨咄禄确实是个聪明人,见到碛口的城塞上,升起了一面秦字的帅旗,他马上就明白,秦睿已经稳住了漠北诸部,守住了后院,此时再不撤兵,那就晚了。
可这世上没有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事,他在碛口出尽了风头,打的契苾明只能用人命来填这个包袱,现在想拍拍屁股走人,哪里能那么便宜。
新平道主力进驻碛口后,仅仅休息了一日,就在秦睿的率领下,一路向北追击,如同狼撵兔子一般,追着骨咄禄尾巴,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口的咬着。
一直追到狼居胥山-阿史那骨咄禄部汗帐所在,周军将其团团包围,双方都没有退路,也就都不在有所保留的积极备战,准备进行殊死一搏。
也就是在这时,骨咄禄派遣了使者到中军,这让秦睿很是意外,他们的情况,用穷途末路来形容也不为过,就算是把部族老幼都永远上阵,又能如何?
“骨咄禄派你来干什么,不要告诉本帅,他是来请降的。要知道这次可与雁门关那次不同,你们没有机会再翻盘了。”
对于秦睿的傲慢,使者丝毫不以为意,抬手行了一礼后,沉声言道:“大将军别误会,我家可汗不是那种摇尾乞怜的懦弱之人,本使是来送战书。”
“雁门关一战,大将军的麾下重创我部,双手沾上了我部儿郎的鲜血,所以我家可汗希望,在最后的决战中能以一万狼骑,与您中军的飞骑卫决一死战。”
听到使者这话,秦睿嘿嘿一笑,随着指着使者,肃声说:“回去告诉骨咄禄,他的要求,我满足了,明日,本帅亲提一万骑兵,与你家可汗会猎。”
骨咄禄的使者是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可以回去复命了,但帅帐中将领却强烈反对,上至契苾明这个前军都督,下到秦晙等人,没有一个同意的。
因为大伙觉得,完全没有必要,骨咄禄如今不过五万之众,就算加上被带来的老弱部族,也绝不会超过十万,以大军现有的实力,不需要大军统帅亲临一线。,
要知道秦睿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小小的千骑将军了,他如今可是二十多万大军的统帅,是全军的主心骨,万一他出了什么意外,这胜利的果实,岂不是鸡飞蛋打了。
“好了,本帅的话已经说,你们照办就是,明日大军的指挥权,交给凉国公,诸将务必尊令而行,有敢迁延懈怠,不尊号令者,斩立决!”
话毕,秦睿挥了挥手,示意众将可以退下了。可帐中的诸文武中,只有陈子昂站在原地没动,端着袖子站在原地,一直等到诸将都退出去,才打开了话匣子。
“大将军,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你如今是柱国之臣,手握几十万大军和整个漠北的军政大权,你怎么能如此的冲动呢!”
“伯玉,这么做,并不是本帅头脑一热,想要让漠北彻底沉浮,想让回纥等部不敢窥测中原,就必须从正面落了突厥人的威风。”
其实还有一个理由没说,那就是在刚刚结束不久的豫州之战中,他憋了一肚子火,一直以为都在强忍着,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发泄口,他怎么能轻易放过。
饶陈子昂是口齿伶俐之辈,也没法再往下说了,他明白几十万人的生死,全都压在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统帅的身上,那重量何止千斤,能没有一腔的火气么!
不过,换个角度看,阿史那骨咄禄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就算他们垂死挣扎,也无法突破我军的重重包围,这场战役的胜利已经是没有悬念了。
如果,秦睿能够以力破之,打断突厥人的脊梁骨,那草原上的人心也会彻底被征服,这对于朝廷日后统治草原,全面施行汉化,是十分有利的。
而且,这里不必其他的地方,这里是狼居胥山,是草原人的精神支柱,只有彻底的摧毁这里,才能彻底打垮突厥人的精神,就像当年冠军侯打匈奴是一样的。
......,翌日-午时,两军在狼居胥山的外的草原上列阵,一身明光铠的秦睿手持长锏在阵前掠过,与飞骑卫的前锋打着招呼,周军的阵列中,也爆发除了万胜的欢呼声,声震云霄。
“贞观初年,卫公在阴山大败颉利,我朝与突厥打了几十年,这片土地上有我们三代将士泼洒的英雄血。”
“但今日,我们将为这段历史画上一个最完美的结尾,用以告慰祖先的英灵,且无愧于中原的父老乡亲。”
“在开战之前,本帅要颁布最后一条军令,如果你们看到本帅落下马来,不要哭泣,不要停止冲锋。”
“紧紧跟随军旗,握紧长槊,挥舞刀剑,直至最后一刻,誓死方休,大周万胜,周军万胜。”
在将士们欢呼万胜的同时,秦睿将长锏插回鞘中,左手又在得胜钩上提起长槊,大吼了一声:冲。
随即一夹马腹带头冲了过去,身后秦景倩、秦佾、秦晙三将,也与其兄长的动作一样,带着一万飞骑卫,泄洪一般冲着突厥人冲了过去。
稍时,两支大军犹如两股巨浪相撞,隆隆的战鼓声如雷动,响彻九天,又如万顷怒涛扑击悬崖。
长剑挥舞,横刀砍杀,长槊如蛇,弓箭像蝗虫般密集,沉闷的撞击声和短促的嘶吼声,伴随着血花的绽放。
刹时间,这里就变成了人间炼狱,到处都是断臂残尸和伤兵呻吟,让寒冬的天气骤然有冷了几分。
秦睿骑在马上,奋力拼杀,背部被一名突厥士兵偷袭划出了一条长长的刀伤,感觉后背突然升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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