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兴致很有感染力,游玩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这种兴致,本来没那么顺利的旅程,这样一来都变得充满了欢声笑语。
我们到了南疆附近的山中,把马留在山外,一头扎进深山老林里面。水铃兰本来娇生惯养,在村子里待了两年,身体倒也并不娇弱,能上山能下水,只有在一些险峻陡峭,实在过不去的地方时,才需要我以轻功帮她一把。
我们找到数百年前古人遗留下来的山中小道的痕迹,千辛万苦地翻过一座座陡峭的山峰,然后沿着山里奔泻出来的河流岸边逆水而上,走了足有三天多,才终于见到那座大瀑布。
这座瀑布果然名不虚传,现在正是水势最为汹涌的时候,隔着好几座山,就能听到那犹如万马奔腾,惊雷滚滚一般的水声,震耳欲聋地从山中传来。
走到近处,数十丈开外就能感觉到一股凉爽湿润的水汽扑面而来。巨大的瀑布犹如银河垂落九天,从山壁上轰然倾泻而下,飞珠溅玉,直泄入下方碧玉一般的深潭之中。滚滚水雾腾空弥漫而起,犹如若隐若现的纱幔般,把整座瀑布笼罩在其中。阳光映照过来,瀑布上折射出淡淡的虹彩,更显瑰丽。
我在中原游历过很多地方,也从未见过这么雄伟壮观的景色,水铃兰更是被震撼得无以复加。我们站在瀑布下方,瀑布的水声实在太大,几乎听不见对方的说话声,退到了远处,才能正常地交谈。
“这瀑布好美啊……走了这么远的路,果然值得!”
水铃兰激动得两眼闪闪发光,我笑道:“看铃兰妹子这么高兴,早知道就早点去找你。把你一起带上了。”
水铃兰的脸色又是微微一红。
“我……让璇姐姐见笑了。我是不是显得很没见识?”
我说:“你以前是尊贵的郡主,哪有机会来这种地方,你看这瀑布在这么荒僻的深山老林中,一年到头也没几个人能来这里,连我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景色。”
水铃兰望着远处的瀑布,眼神悠远:“我小的时候喜欢看游记,总希望能亲自去游记上写的那些地方看看,但那时候也知道是不可能的,只能根据描写幻想一下那些景色。没想到,竟然真的有实现的一天。”
她转过来,对我粲然一笑:“谢谢璇姐姐。”
我很理解她的感受。我的出身虽然比她低得多,但也是富贾之家的小姐闺秀,原本的一辈子,就是被家里送给一个能当我爷爷的小官老头当妾,或者给某个中年丧妻的猥琐鳏夫做填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守着一个丈夫和一堆小妾姨娘庶子庶女,相夫教子,侍奉公婆,把后半生耗在像是囚笼一样肮脏恶心,令人窒息的深宅大院里面。
我逃了出来,水铃兰也逃了出来。我是因为要当嫡姐的替罪羊,她是因为对家里给安排的亲事不满意,我们其实是一样的。
一样的勇气,一样的天生反骨,一样对于这种可悲命运的不甘和反抗。
所以我以前遇到她,那时就对她很有好感。偌大尘世,茫茫人海,能遇到几个这般有共鸣的知音之人。
我伸手捏了捏她的脸,也笑道:“谢什么,铃兰妹子笑起来这么可爱,给我捏捏就行。”
水铃兰的脸更红了,拍开我的手,转过身去不接话。我在后面哈哈大笑。
我们后来又去了很多地方。栖息满了无数白色水鸟,被惊起时犹如漫天大雪倒飞上苍穹的苇荡;秋日里盛开着漫山遍野的野菊花,像是融化的黄金泼洒开去的山野;怪石林立,千姿百态,有风吹来时能发出如诉如泣之声的石林……甚至还出了一趟东海,到达海上一座荒岛,那里的沙滩上到处都是海龟,海龟的蛋产在沙子底下,一窝能挖出上百颗圆溜溜白生生的蛋。
这段旅程实在美好,我走得简直上了瘾,都不想再回去管天璇教的事情。
最早的时候我需要天璇教的势力,是为了找那个人,后来一门心思扑在教中事务上面,是为了忘记那个人。而现在,这两者似乎都不需要了。
没有忘记,只是也不需要刻意去忘记。过往的记忆,就像是案几上一个看久了早就已经习惯的摆件一样,平平常常地摆在那里。目光偶然落到上面的时候,会在那里停留一下,但看见了也就只是看见了,想起来就只是想起来。最多不过是淡淡一笑,仅此而已,不会再激起什么波澜。
这世上没有时光无法淡去的事物。
一直到冬天天气寒冷的时候,我们没法像以前一样经常在野外露宿了,这才稍微安定下来,不再去那些荒山野岭里面。
有一天晚上雪下得特别大,我们在夏泽锦州城的一座酒楼里,我叫了一坛当地最有名的梨花白上来,给自己和水铃兰都倒了一碗:“尝尝看,下雪天喝点酒暖和。”
水铃兰笑着摇头:“我不会喝酒,会喝醉的。”
“没事,这个酒不烈,喝一点应该没问题。”我朝她端起酒碗,“姐姐千杯不倒,有姐姐在这儿怕什么,醉了也没事。”
水铃兰这才也端起碗小小喝了一口,结果被呛得咳嗽个不停。我笑起来:“你难道从来没喝过酒?”
水铃兰苦着脸:“我以前只喝过果酒、花蜜酒、青梅酒这些……”
“那根本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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