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个观点在古代可未必是真理,不说一定是错的,但至少一定有争议,一定可以混淆。
刚才提到过的亚圣孟子,除了表达过一大堆的“民本”思想之外,他其实还说过一句可能“不太出名”的话:“为政不难,无获罪于巨室。”
什么意思?意思是治理国家很简单,只要你不得罪那些大家族就好了,有他们的支持,你就可以无往而不利。
科举制实行之前,对于当时那些官员来说更是如此,只要他们替各自的家族发声,他们就可以在官场上稳如泰山。哪怕是偶尔被罢官了,过不久又会有人把他举荐上去。
隋唐以降,科举成了当官的必经之路,情况因而发生了一些改变,世家大族如果不能长期在科举一道上保持兴盛,往往也会家道中落。但也正因如此,越是在位秉权的官员就越发有敛财之心,因为越是将财力投入在子孙后辈的教育上,便越能确保自己家族的长盛不衰。
在现代汉语里,“人民”是一个词汇,表达的是一个意思,但在古代社会,比如现今的大明,“人”与“民”并不是同一个意思,它们所表达的含义其实是不同的。
与此类似的还有“群众”,在后世那是连起来表达同一个意思的词,但在古代社会亦不然:群就是群,众就是众,两者并不统一。
甲骨文中的“人”字,是一眼就能看出其表达意思的,“可以直立并走动的”就是人。因此你在人字右边加一个木字,木是障碍物,所以“休”,停止走动了;你在人字右边加一个言字,那就是这个人去带话,就是“信”,口信的信。
所以,人是自由的,拥有自行决定行止的个体。
民则不然,民在甲骨文中是先画一个眼睛,由眼睛再衍申而出整体。郭沫若有一个著名的论断,认为“民”是“横目而带刺,盖盲其一目以为奴征,故古训言‘民者盲也’。”
郭沫若认为,在殷商时期,“民”字这个象形字就是用一个锥子刺瞎左眼,这样的人就是民,而民也就是奴隶。
但后来有些学者开始提出质疑,并且提出了新的说法,认为该象形字的意思,那个所谓的“锥子”其实指代的是“目光”,目光向下即为民。
什么叫目光向下?就是低着头看地面,指不敢抬头平视——当然,不敢平视的对象是指统治者,或者统治阶级。
于是这样一来就可以得出结论:“人”的地位高于“民”。
这不是随便说说,看看经常性的组词就知道,“仁人志士”、“人定胜天”、“敢为人先”等,都包含着强烈的褒义,而民字固然也有褒义的地方,但更多的却是如“贱民”、“草民”、“暴民”等这类贬义组词。
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古人取名的时候是很少使用“民”字的,这和红朝以后的取名风格形成了极其强烈的对比。
但也可能有人会问,那“李世民”怎么解释?他被取名的时候固然还不是秦王,更不是皇帝,可陇西李氏当时也是八柱国级别的门阀啊,为何就有了“民”字在他这个世家公子的名字里头?
那是因为李世民的“世民”绝非“世代为民”,它的本意是“经世济民”——济民啊,什么叫济?救济的济,其代表的意思是拯救万民。
正因为“人”与“民”在古代社会根本不是一回事,所以无论在《论语》还是先秦的其他文献中,“人”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人”指区别于万物的“人”,所有的“人”;狭义的“人”是指与“民”相对的“士”以上阶层的“贵族”。而“民”则是指除狭义的“人”以外的平民百姓。
古汉语中“诲”字从言,与“言语”有关,“教”从反“文”,与“武力”有关。孔子“诲”的对象是“人”,“诲”的内容是“知(智)”;“教”的对象是“民”,“教”的内容是“戎”与“战”。
搞明白这些就会发现,原来对于“人”,孔子主张“诲人不倦”,对于“民”,孔子则主张“不可使知之”。可见《论语》中“诲人”和“教民”的结构泾渭分明,孔子对此二者绝不相混。
到了大明朝,由于文官集团已经牢牢掌控了社会话语权,并且用各种民本思想来限制和约束皇权,故而对于“民”的归属,他们也出现了态度上的变化,有时候甚至有些精神分裂。
比如在说“教化万民”的时候,文人士大夫们是把自己排除在“民”以外的,认为自己高“民”一等,是教化者而非受教化者。
但如果牵涉到利益,尤其是与皇权冲突的利益时,文人士大夫们的态度就变了,认为自己是“民”——我连爵位都没有,官职也不能世袭,显然不属于“贵族”,那我凭什么不是“民”呢?
因为我就是民,所以你皇帝不能与我争利。这也正是历史上东林党认为收他们商税就是“与民争利”的基本思想来源。
至于你要问,那为何田赋又能收呢?嗯,因为田赋是历朝历代一直都要交的,是有历史的惯性的,而且他东林党本身又不需要交田赋,即便要交也交得极少,那当然没有问题。你要是跟东林党说以后官绅一体纳粮,你看东林党会有什么反应。
然而眼下摆在高务实面前的难题在于,东林党是利益集团的朝中代表,实学派难道就不是利益集团了?
显然不可能,实学派本身也逃不出利益集团这个窠臼。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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