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秀清正在家里给花浇水,这时候丈夫林成剑忽然回来了。不但回来了,还待了一个小男孩儿。这个小男孩儿把一个手指头放在嘴里啃食,黑眼珠来回转动,他在观察着这个陌生的环境。他穿的衣服破破烂烂,身上又脏又臭,离大老远秀清就闻到了,不得不用手捂住口鼻。
秀清正要问这个小男孩儿是谁,她还没开口,从屋里跑出来的林芳华跑了出来,指着这个小男孩儿问:“爹爹,这个又脏又臭的孩子是谁?”
林成剑把眉头微微一皱,严厉地说:“唉,华儿,不许这么说话。”
然后他转过头对秀清说:“这个小男孩儿是我从大街上带来的,这孩子在大街上要饭,小小年纪就受这个苦,让人看着难受……”
秀清没等他说完,接起他的话头说:“所以你就带来了?大街上受苦的孩子多了去了,你都心疼,都带过来,那咱家不成幼儿园了?”
成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又对芳华说:“以后这个小男孩儿就是你的玩伴儿了……”
“哼,我才不要。”华儿没等爹爹把话说完,就把小嘴一噘,一扭头,就跑回屋里去了。
“哎,你看看,都是你把她娇惯的。”林成剑对秀清说。虽然这么说,但他看到华儿天真烂漫的性格,于是这种责怪便蕴含了无限的甜蜜。
“师妹,你去给这个小男孩儿洗洗澡吧。然后换身干净的衣服。我去镖局了。”说着,就往外走。
“那你中午回来吃饭吗?”秀清问。
“不用了,中午我和兄弟们一块吃。”说这话的时候,林成剑已经走出老远,但他是练武的人,耳朵灵敏的很,听到了妻子的话,于是他用内力把话远远送出。
林成剑是林氏镖局的总镖头。林氏镖局从他祖辈开始经营,经营了有上百年了,因此也是百年老店了。而他林成剑是子承祖业。因为是子承祖业,所以他也未曾在江湖上有太多锻炼。只是在十一二随时经常随父亲押镖,半路上见过劫匪。这些劫匪大部分不成气候,所以他父亲三拳两脚就把他们解决了。而且父亲告诉他,他们林氏镖局有一本祖宗流传下来的《林氏剑法》。要想习得这本剑法上的功夫,必须要到三十岁才可以。而且还告诉他最重要的一点,《林氏剑法》的最后三页不可看,否则遗害不浅。
虽然林成剑性格还算老成,但终究避免不了人性的弱点——好奇心。如果说原来还有他父亲约束他,不能看,那么现在没人再约束他了,于是他的好奇心战胜了祖训。
他看了《林氏剑法》后面的三页,结合前面的武功,果然感觉内功突飞猛进。而且,这些日子他的心情比原来更好了,饭量也大了。其实这些只是他的心理作用,和剑法本身没有关系。
百年老店的生意自然是红火,因为大家信得过。因此林成剑总是忙碌的。忙碌总是让人感觉很充实,至少说明你有钱赚。如果一旦闲下来,反而会觉得空落落的,有一种危机感。
忙碌了一天后,林成剑和几个要好的朋友骑着骏马去一家酒楼吃喝,此时此景,令他想起一首诗:“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几个人还没上去,只是分别在酒楼旁边的一棵粗壮的树干上系自己的马。
这时候,大家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几个人平时就好打抱不平,更何况今日今时。听到这声音,几个人闻声跑去。
喊“救命”的是一个姑娘。这姑娘长得眉清目秀,体态较小,身量苗条。只是穿的衣服都是农家女孩儿穿的,没有美感,实在配不上她的美貌。
但即便这样,也引来了喜欢美色的恶少。
这恶少也是当地有名的富商的儿子,名叫张亮亮。
张亮亮强搂了那姑娘,又亲又摸。那姑娘不管如何挣扎,都挣脱不了他的控制。
此时林成剑一件赶了过去,看到这种不堪入目的场面,怒气冲天,大喝道:“光天化日之下,敢调戏民女,还有没有王法了?”
张亮亮暂时松开了那姑娘,然后把她交给他的跟班。这张亮亮长得倒也不差,算得上是帅哥一级,只是他那不端的行为,在他身上营造出一种破皮无赖的气场。
“呦呵,哪里来的英雄好汉,想要见义勇为是不是?”这张亮亮一脸奸笑,他慢吞吞地晃晃悠悠地走到林成剑跟前,一只手在他肩膀上一搭。
这一搭,令成剑大感惊讶。他没想到这么个破皮无赖也颇有内力。若不是这几日修炼了《林氏剑法》,尤其是最后的那几页,恐怕这见义勇为要变成当众出丑了。那他林氏镖局以后如何在江湖上立足?
这些想法也就是一两秒钟的时间。
“想要见义勇为,也得看看自己的分量。”张亮亮说道。
此时,成剑毫不犹豫地拔出自己的剑,但是他刚把剑拔出一半,就被张亮亮以内力推了回去。
如果连剑都拔不出来,那岂不是最大的羞辱?
和成剑一块来的那几个朋友一直抱着胳膊在一边旁观,他们相信成剑。如果连这个泼皮流氓都对付不了,那就不是林成剑了。他们想到的不是谁输谁赢,而是想看到泼皮流氓如何被成剑打得落花流水,抱头鼠窜。他们也压根没想到,这个泼皮流氓的内力也有很强大,这个只有成剑能感觉到。
前进不了,那就后腿。“嗖”的一声,成剑借着剑被对付打回来的力道,将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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