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顿的驯龙日记》。
这本书详细地记载了意大利一种名为西西里森的土龙,一直到十七世纪中,地中海都还有这种龙出没的记录。
那时候的人们非常传统,对龙的力量抱有敬畏之心,也正因为如此,从来就没有人真正的了解过龙。
一直到公元1505年,一个名叫布林顿·巴里·维森的外乡人在西西里岛俘获了一条母龙,一条怀有身孕的母龙。
令人意外的是,布林顿并没有用自己手中的剑刺穿它的心脏,尽管他跟岛上的居民一样,视它们为恶魔。
因为,骑士之剑不会向一位母亲出鞘。
他把这条龙搬到了自家的后院里,像一般的家畜一样饲养它,但龙的脾气很暴躁,而且还经常猎食邻居的牲畜。
根据西西里岛的传说,山里住着恶魔,白天睡在山洞里,晚上出来吃人,还经常啃食一种漆黑的矿石,而种种迹象都贴合面前的生物。
布林顿陷入了思考,他请教了他在佛罗伦萨的朋友达芬奇,而达芬奇给出的答案很令人震惊。
他说:龙只是长有翅膀的蜥蜴。
对于达芬奇的话,布林顿深信不疑,他决定用看动物的眼光去看待这个生物,并记录下他所有的生活,编成了一本书流传于世。
“这就是这本书的故事。”
维森教授合上手中的羊皮卷,对眼前的两位学生做了个非常平淡的笑容,就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一样。
“哇啊,真好。”清水玲子昂着头,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心,以及探索它的yù_wàng。
“真好。”食我真也一样。
维森教授微微一笑,转身来到那个埋了沙子的箱子前,把那颗红黑色的龙蛋从里面挖出来,捧在手里上下观察。
他说,“再来看你手里的这颗龙蛋,跟我当初的那颗出入很大,毕竟它们被区别在不同的种族里。”
食我真鼓着嘴说,“老师,我来加斯顿都快一个星期了,可它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可急死我了。”
维森教授安慰到,“孩子你别急啊,它还在长身体呢,暂时啊出不来,先等上两星期再说吧。”
食我真问到,“可是啊老师,据我了解,龙蛋必须要接受到来自于外界的某种刺激,才会破壳而出,听着挺玄乎的,是真的吗?”
维森教授突然一乐,笑了,“这个啊,我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听来的,不过啊是真的。”
清水玲子发问到,“为什么会这样呢,好奇怪啊?树叶在春天发芽,在秋天落下,一切都是遵从季节而来的啊,难道蛋里面的龙发育成熟了不会自己出来吗?”
维森教授说,“这啊,是一种很自然的进化。龙是一种非常强大的生物,具有极强的领地意识,就连同类都会自相残杀,因此啊,要想杀死一条龙,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它还没有出生的时候。”
维森教授泯了一口茶后,继续说到,“因为这个,龙的蛋就进化得十分地坚固,从外面几乎不可能打破它,从而保障幼龙的安全,而为什么一定要接受到刺激才会破壳,是因为母龙不一定长期呆在巢穴里,它一次出巡的时间可能有好几个月,甚至于好几年,所以才会这样。”
两人听了这回答,恍然大悟。
食我真继续追问维森教授,“那对于北美风龙,要给它哪种刺激,它才会破壳?”
“对于北美风龙我不是很了解,因为这种龙一年前才被人发现,所以并不知道这种龙破壳时的仪式,但对于帕尔玛·马霍卡黑龙,我是再熟悉不过了,既然它有这种血统,就一定会做出响应。”
“是什么?老师。”食我真问。
“火,把它加热到一定的温度它就会破壳,但对温度的把控要求很高,根据古人留下的线索,我们现在就可以做到,但我担心它带有北美风龙的血统,会对这个要求产生影响。”
听维森教授说完,食我真嘟囔着嘴,表现得好颓废,一条龙啊,当初得到它的时候,别提他有多激动了。
在费迪号上,他就一直抱在怀里不撒手,气得马雪瑶把他连人带蛋一起包成了木乃伊。
现在他面对这颗龙蛋,真的很难打起精神来,他已经做了很多努力了,可龙蛋就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食我真气得用手戳它的壳,“没良心的,看我多努力,多努力,你还给我睡大觉,睡大觉。”
清水抱着手儿提议到,“我们给它起一个名字怎么样?这样的话,也能给它个念想儿。”
“名字?”食我真沉吟了会儿,“我已经想好了一个,但不知道合不合适。”
“是什么?”清水问。
“库尔嘉森。”
“有什么寓意吗?”维森教授也问。
“很简单啦,”食我真鼓了鼓嘴,“因为我是在库尔嘉海遇见了它的妈妈,所以我就想叫它,库尔嘉的儿子,库尔嘉森。”
“哎,挺好的,老师你觉得呢?”清水两手肘在桌子上,歪着个头。
维森教授脸红到,“我觉得很好啊,比我起的名字强,我都给它们起什么奥丁啊托尔啊之类的,总之都很难听。”
“库尔嘉森。”
“库尔嘉森。”
“库尔嘉森,真好。”
清水一连重复了三遍,每一遍都朝着那颗龙蛋,似乎在叫一个赖床的孩子,让它快快起床,因为所有人都在等它,一直这么睡下去真的好吗。
这几天以来,只要一有空,食我真和清水玲子就会去布林顿·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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