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在许多位面,都不是什么高贵的代名词。他们是一群挣扎在死亡线上的鬣狗,有时为了争抢一块骨头,都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这不是贬义,因为在那样的世界,很多人连做狗都不够资格,甚至没有资格去做一只摇尾乞怜的狗,只能一辈子当一头任劳任怨的黄牛,或者拉磨拉到死的蠢驴,甚或是田埂边的渡鸦,瘦得皮包骨,随时可能死掉。
鬣狗,和这些比起来,已经算是不错。
当然,这更不是褒义。佣兵能称王称霸的世界,在所有位面里,都是凤毛麟角的。
通常而言,许多强大佣兵团团长一生的目标,也不过是被某个大贵族看重,带着整团人投靠,而后被授予一块封地,成为低级贵族。
普通佣兵,则希望团长发达以后,自己晚年,以及后人的日子,能好过一点。
如果实在没办法,那么趁着年轻,多赚点钱,以后回到故乡开个店,也会是很好的选择。
这就是佣兵的世界,佣兵的希望,在这个世界,罕有例外。
佣兵绝对不是什么特权阶层,但也肯定比农民强些,因为他们至少拥有在大陆上自由行走的权利,甚至经常都能喝酒吃肉。
想做佣兵,除了一身行头,还有一点,那就是自由民的身份!
这在一些大型城市中,并不是问题,市民天生就是自由民。
但在小镇上,乡下村庄,贵族的领民就没有这个特权了!
农民,和农奴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还有一个能被称为家的地方,还算是民,而非奴!
眼前的青年,应该是本地人,显然不太会是自由民。
领民是领主的财富,特别是对于低级贵族来说,更是如此。
在一般的低级贵族领地上,除了工匠和手艺人,很少有其他自由民存在。
一个领民卫兵,若是一辈子都为领主兢兢业业服务,子孙后代还有一些战斗天赋,能子承父业,或许几十年后,某个后代,会被破格授予自由民身份,也说不准。
但是现在,凌歧所扮演角色的社会地位,恐怕真的只比农奴稍微高那么一点。
凌歧不知道这幕场景的世界背景,也没有得到替代之人过往的记忆。
但这不妨碍他从这人以及周围人的表情中,分析出一些东西。
只是,就算他此时地位再低,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几步之间,这大厅之内,地位如果有用,还要他们这些侍卫做什么?
权利的威慑,往往来自多个层面,最大的一点,就是以面压面,而非以面压点!
再是权威,能把人碾死,这世上,总有不怕死的人。
可是再是不怕死的人,莫非就是孤家寡人,没有社会人际关系?
一人犯错,影响到的,不是一人,古代有连坐,株连,后来没有了,但关系网同样会受到牵连、打压,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因为这是组织对付个体最重要的控制手段。
除此以外,教育洗脑,舆论压力,这些都是手段,但都没有以上来的有效。
所以,千万不要认为,组织的力量,就是无数人打一个人,那只是一种比喻,当真就太可笑了。
谁能把无数人捆绑在一起,摆在一个人面前,或者真把每个人的口水混在一起,去淹死某某某。
一个人若真不顾一切,肯定打不过无数人,几个人就未必打得赢,但莫非真的拉不上几个垫背?
这样一算,怎么都不会亏!
但是能那么做吗?能那么做吗?能那么做吗?
这世上最可怕的,就是孤家寡人,特别是没有底线的孤家寡人。
这不是因为他一个人能打过所有人,而是因为他敢去打,他肆无忌惮!
失败了,也不亏,杀一个,就够本,那真的挺容易。
凌歧淡淡扫了青年一眼,根本懒得多说。
他这幅不以为然的态度,几乎就是赤裸裸的挑衅。
假如他是一位正式的贵族,或者是贵族的家人,乃至是稍大些贵族家的仆从,这青年都不会如何,最多在心里记恨,肯定不会直接爆发出来。
但是现在,一个男爵家的普通侍卫,都敢这样无理。
莫非真当他这个勋爵家的三子,就如此好欺负!
当人习惯了一些事情,总会下意识忽略另一些事情,这就是惯性思维的可怕。
“混蛋!你这是什么眼神!什么态度!”
青年怒骂,神色间竟然带着几分狰狞。
这话出口,他立刻感到不妥,倒不是意识到了凌歧的不凡,或者想到了那种早该想到的可能性,而是意识到自己此时的举动,究竟有多么不合适。
这里毕竟是一场正式的盛大的宴会,主角甚至不是周围两百里内最大的那位贵族——范恩男爵,而是男爵大人招待的,来自邻郡的一位子爵!
假如说,男爵还只是乡下贵族,还有着土气,而勋爵绅士,更是乡绅的代名词,那么子爵,就已经开始跻身贵族上游,即便是到了国王的宴会上,也会受到不小的关注!
爵位五等,公侯伯子男,严格来说,更上层的大公,更下层的勋爵、骑士,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贵族,而是预备役王族和地方土豪。
五等爵位,男爵垫底,不用多说,公爵是大公的预备役,一般不会出现,一旦出现,除非是那种大帝国,不然就是王权旁落、国土分列的前兆。
至于侯爵,虽然不似公爵那么敏感,但也很少见,尤其是实地侯爵。实地侯爵的
喜欢无限进化请大家收藏:(m.iuu123.com),爱优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