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还说过,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就是要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
所以郑书意决定在此刻的尴尬中浴火重生。
塑料怎么了?
它改变了人类的日常生活,成为最伟大的发明,又一度因为环境污染成为最糟糕的发明,是当代枭雄,你看不起吗?
“我家祖上穷,当时生活苦,种地的,没见过什么世面。”
郑书意的声音虽然听起来包含情绪,但人不在时宴面前,所以脸上毫无波澜。
“虽然它是塑料制品,但在当时已经是我家最珍贵的东西了。”
“我外婆拿丝巾里三层外三层地包了好多年,平时都舍不得拿出来带。”
“毕竟是塑料制品,容易坏。”
“不是重要时刻我也不会戴的。”
每说完一句,电话那头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郑书意倚在沙发上,耳边安静得连身旁加湿器出气的声音都能听见。
时钟秒针动了三下,电话里再响起的是陈盛的声音。
“郑小姐,您什么时候要?”
“越快越好。”
“……”
“不看见它我都睡不着觉。”
“那我给您送过来?”
“不好意思麻烦您,我自己去取吧。”
“……明白了。”
就这么挂了电话,也没说什么。
过了几分钟,郑书意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是一串地址。
她盯着那些字看了半晌——博港云湾,确实是她所知道的那个博港云湾。
以她对这个地方房价的了解,绝对不可能是助理陈盛的住宅。
那么——
郑书意一个翻身跳起来,冲进了卧室。
她打开衣柜,迅速换下今天穿了一整天的衣服,然后走到梳妆柜前,在一排口红里抓出那只被男性夸过最多的颜色。
只是当她对着镜子要上嘴时,心思一动,放下了口红。
最后她不仅没有补口红,反而擦掉了原来的。
夜凉如水,郑书意坐着车,穿过霓虹笼罩下的车水马龙,在半个小时后停在了博港云湾大门。
穿着制服的门卫分别立在两边的站台上,像两棵小白杨,除了眼珠子哪里都不动。
郑书走到门卫室窗口,年轻的保安跟她交涉两句,随后登记身份证便放行了。
十分钟后,郑书意已经站在时宴家门前,在抬手按门铃之前,先按了按自己的胸口。
从出门到现在,一路通畅,连堵车都没有遇上,这让她产生了过于顺利的不真实感。
根据墨菲定律,一般这种时候一定会发生点什么坎坷。
但既然来都来了。
郑书意理了理头发,按下门铃。
片刻,门缓缓打开,郑书意垂着眼睛,先笑了,才抬头。
然而门后空无一人。
哦,自动门。
她收了笑,迈步走进去。
绕过门廊,离客厅还有一段距离,更近的反而是侧边的露天阳台。
郑书意的视线原本直直打入客厅找人,但往里走两步后,她感觉到一股莫名的存在感的吸引,随即就调转目光,往左边看去。
客厅没有开顶灯,浓墨般的夜空作幕,落地灯的光晕照亮一隅,柔和而静谧。
时宴就坐在灯下,倚着靠椅,双腿舒展伸直,偏垂着头翻看手里的一本杂志。
他的眼镜被镀上一层细碎的金光,架在鼻梁上,与肤色形成鲜明对比。
郑书意一时没有出声打破这油画般一幕。
直到风动,时宴视线离开杂志,抬眼看过来,郑书意的长发正好被风吹起。
两人的目光遥遥交错。
她从大门走进来时,夜里寒气重,鼻尖被冻得红红的。
两人视线对上,郑书意上前一步,撩着头发,开口道:“时总,我来拿东西。”
时宴抬下巴,示意她自己去桌子那边拿。
郑书意立刻转身走过去。
她眼眸转动,心里许多想法翻涌,而时宴的视线从她背影上淡淡扫过,终是合上了杂志。
那枚塑料珍珠耳环就摆在一张置物桌上,在夜色里依然淡淡地发光。
郑书意伸手时,余光看见桌后的柜子上有一堆她很眼熟的东西。
她多看了两眼,似乎有些不相信。
时宴家里竟然有几张宋乐岚的音乐专辑?
虽然宋乐岚确实很红很红,是话语乐坛殿堂级的流行女歌手,但她今年也四十几岁了,看起来完全不像时宴的音乐品味。
郑书意忍不住想回头看一眼时宴,却猝不及防对上他的目光。
“……”
片刻莫名其妙的沉默后,郑书意没有躲避她的目光,并且无比自然地挑起话题,“时总,你喜欢宋乐岚呀?”
不管他的品味为什么和他本人的气质格格不入,反正找到切入点使劲聊就行了。
时宴往柜子那里瞥了一眼,还没应答,郑书意便又说道:“好巧,我超级喜欢她的,你收藏的这些专辑我都有诶。”
她说着说着便往他面前走,双眼弯成月牙,“你最喜欢她哪首歌啊?”
在郑书意离时宴只有一步之遥时,突然听到某个房间传来一阵响动。
郑书意一惊,没想到这个房子里还有其他人。
同时,她才注意到自己身旁的沙发上,放着一件白色羊绒大衣。
旁边是一个黑色的女包和鹅黄色的围巾。
来自女人的第六感瞬间席卷了郑书意的大脑,所有意向都指向一个结果。
这房子里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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