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吧,我去换一下衣服。”少女略有些羞涩的说了一句,然后扭身走进了自己的闺房,赵思东自然不好跟进去,就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突然,阳台上传来一阵响动,然后一道黄褐色的身影从阳台上蹿进了客厅里,在距离他两步之遥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定睛一看,却是一只两三个月大的小狗,看模样,倒有些像是金毛。
所谓金毛,是指产自英吉利三岛的黄金巡回猎犬,经过多年的培育与改良,现在已经成为城市中常见的宠物犬种之一,同时也是优秀的工作犬种,特别是搜救犬和导盲犬,几乎都是由金毛和它的近亲拉布拉多巡回犬担任的。
赵思东不由得有些好奇,这只小金毛看上去品相不错,在外面至少可以卖到两三千块钱,向来节俭的孙家怎么会买这样一只小狗回来呢?
正琢磨着着,小金毛忽然汪的一声朝他扑了过来!
赵思东无奈的伸着胳膊,看着那只被自己拎着后脖子上的皮悬在空中不停挣扎的小金毛。
小家伙嘴里不断呜哇乱叫,两只黑宝石般的眼睛瞪得浑圆,粉红的小舌头伸出黑色的唇外,看上去要多萌就有多萌。
换好衣服的孙茜茜从房间里出来,听到小狗的呜咽声,赶紧跑了过来,叫道:“哎呀,快把它放下来,你这样提着它,它会很难受的!”
赵思东一边将它放到地板上,一边问道:“你们家怎么想起养这个了?这小家伙可不便宜啊,没两三千下不来吧?”
孙茜茜蹲下身子,一把将小金毛抱起来搂在怀里,轻轻的抚摸着它的头顶,头也不回的说道:“萩萩可不是我们家买的,它是我捡回来的。”
“捡的?”赵思东好奇的看看小金毛,“品相这么好的金毛居然有人舍得扔掉,肯定脑子是烧坏了!你是在哪里捡的,不会在小区周围吧,说不定是哪家走失的小狗,别回头让人给认出来,再诬赖你是偷的……”
孙茜茜回过头白了他一眼,“萩萩是我去二舅那里帮忙的时候捡到的,一连好几天都在河边找吃的,我把它带回来的时候,全身的毛都快成黑色的了,就算它是走失的,也没见它原来的主人回来找过。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在外面出什么事吧!”
赵思东没有回答,因为他的眼神不由自主的落在了少女的胸前,那只小金毛在她怀中不停的扭动,导致她胸前的那一对丰盈不断的起伏,变幻着形状……
孙茜茜一开始没有注意到他的异样,只是觉得好像胸前有些发热。等了一阵没见他说话,回头见他那副古怪的神情,便下意识的顺着他的视线往自己身上一看,顿时脸色变得通红起来。
“你这个坏家伙,眼珠子往哪儿看呢!”
少女低低的嗔道,同时将身体一扭,避开了男孩儿那灼热的视线。
被抓了个现行的赵思东吧唧吧唧嘴,有些遗憾的转开了头,掩饰性的咳嗽两声,然后岔开了话题:“球球是公的还是母的?”
“是小姑娘,还有,它叫萩萩,不是球球!”孙茜茜回过头认真的纠正道。
“萩萩?上面一个草字头,下面一个秋天的秋,是这样写的吗?”赵思东愣了一下,随即问道。
孙茜茜点点头,“没错,就是那个字。”
赵思东念了两遍小金毛的名字,总觉得发音很别扭,“为什么要起这样的名字啊,读音感觉怪怪的。”
“一点儿也不奇怪啊。”少女解释道:“这个名字来自一部岛国动漫《萩萩公主》里面的女主角,萩萩公主是北欧神话故事中的一个传说中的人物,法语名叫la_在法语当中是芭蕾舞衣的短裙。我给萩萩洗完澡之后,看到它毛茸茸的样子,不由自主就想起了这个名字。”
“原来如此……”赵思东没有过多的评价这个古怪的名字,哪怕它有法语的根源,在他看来,这个小家伙应该叫‘球球’会更符合它的形象一些。
孙茜茜温柔的将萩萩放了下来,不料刚一松手,小家伙就朝着赵思东扑了过去,抱着他的裤腿就开始撕咬。
赵思东无语的低头看着它,“喂,小家伙,别咬了,你牙都没长齐呢,咬不坏的。再说,裤子有什么好吃的,回头我给你买排骨吃怎么样?”
似乎是听懂了他的话,小萩萩停止了徒劳的撕咬,两条后腿用力,圆滚滚的身体扶着他的小腿站了起来,两只前爪搭在他的膝盖上,吐着舌头瞪着大眼睛,一副‘求抱抱’的可爱模样。
孙茜茜惊奇的叫道:“哇,它好像能听懂你说的话吖!平时我们跟它说话,它都没什么反应,除了说‘开饭了’之外,不管我们说什么,它都听不懂。没想到你一说话,它居然能听懂,看来你和它真有缘呢!”
赵思东打了个哈哈,伸手将小萩萩抱到腿上,一只手轻抚着它的头颈,另一只手轻轻的挠着它的下巴。萩萩露出一个舒服的表情,稍稍调整了一下姿势,竟然就这么趴在他的腿上睡着了!
看到这一幕,孙茜茜不由得露出了惊奇的神色,指指小萩萩轻声说道:“思东,看来萩萩真的很喜欢你呢。虽然说金毛是一种对人类最友好的犬种之一,但是萩萩从来不会轻易让陌生人碰,更别说在陌生人的腿上睡觉了……”
赵思东心中暗暗好笑,他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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