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天涯沦落人,唐笑风也没不近人情的拒绝余味。
于是,恩还未报,唐笑风的干粮也见了底儿,两人一路上只能靠山里的野果充饥,偶尔遇到几家猎户,也只能讨些粗粮甘泉,毕竟山里盗匪山贼众多,猎户的日子也不怎么好过。至于沿途的客栈酒馆,十有八九是山里盗匪山贼的眼线亦或黑店,两人只能远远绕开。
有一次,两人实在饿得没辙,看到一家小酒馆,老板是个风姿绰约的中年女子,余味觉着自己长得还不赖,虽说没有城里那些富贵人家的公子那般白净,但也算得上气宇轩昂,有男子汉气概,没准那老板娘能赏咱一顿酒席吃吃,于是屁颠屁颠地跑去套近乎,但门还没进,就被店里的伙计提着刀追了出来,害得两人只能撒丫子逃窜。
一路上,余味没少撺掇着唐笑风把那匹从西流关带出来的灰马杀了,两人饱餐一顿,但当唐笑风反问为什么不杀黑驴时,余味总会站起身子,摸摸后腰的那柄木剑,道:“我辈江湖中人,可以没饭吃,但绝不可没有马骑。”
于是乎,两人都会为杀马还是杀驴的问题争论半天,直到饿得没力气了,方才躺在草地上,叼着茅草,望着天空的白云出神。
每当这个时候,余味都会摸着手中的木剑,轻轻说上一句:“等将来当了大侠,一定要挣很多很多的钱,每天都得大鱼大肉,余味绕梁,三日不绝。”
当大侠和挣钱,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唐笑风不知道,但并不妨碍唐笑风纠正余味,那是余音绕梁,而非余味绕梁。
弄到最后,马没杀成,驴也没杀成,唐笑风骑着马,余味倒骑着驴,只能是空着肚子,有一句没一句地搭着话儿,携着余晖,慢悠悠地向南走去。
直到两天前,两人遇见了一个从西流城出来的镖队,镖队马镖头的女儿见两人可怜,就央求马镖头带上两人。
一般而言,镖局行镖,路上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有太多交集,但马镖头架不住女儿的撒娇央求,才勉强让唐笑风两人加入镖队,一齐入关,两人的生活方才有了改善。至少不用以地为席,以天为被,露宿荒郊野外,也不用每天饿肚子。
虽然镖局其他人对两人的加入颇有微词,但这并不妨碍余味躺在帐篷里,小口抿着从老陈那里讨来的烈酒,眯着眼睛,悠悠叹道:
“江湖,我来了。”
镖队的主事人姓马,镖队的人都叫他镖头,唐笑风、余味等人叫他马镖头,至于真名叫什么,唐笑风和余味不甚清楚。
马镖头人长得五大三粗,满脸凶狠,但却有个娇小可爱的女儿。
豆蔻年华的少女,虽不如养在深闺的富家小姐那般知书达理,钟灵毓秀,但胜在活泼可爱,天真善良,在镖队里可谓人见人爱。
也正因为有这个女孩,唐笑风和余味才不至于流落荒郊,过那以地为席天为被,食不果腹的日子,所以两人对这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感激的紧。
女孩倒也不怕生,常常找两人玩,说是玩,倒不如说是缠着余味要骑他那头又丑又老的黑驴,每每如此,余味都会将小女孩放到驴背上,自己牵着缰绳走在前面,小心翼翼,轻轻缓缓,生怕一不小心颠着磕着摔着。
镖队共有十三人,其中十人是同一镖局的人,属于常山城的平安镖局,而其余三人,则是外人,除了唐笑风和余味两个半路加入的人外,驾车的老陈也并非平安镖局的人。
据老陈说,他本是去西流城寻亲的,可没想到,亲戚没寻到,反而差点把命丢在西流城,身上的盘缠也花了个精光,本想在西流闭关锁城结束后搭乘往返西流的商队返回常山城,但人家嫌弃他老头没钱,又年老体弱,不肯搭载于他,幸亏遇见了马镖头,肯顺道搭载他回家,才免于饿死他乡。
至于为什成了车夫,按老陈的话说:老头子我别的手艺没有,倒是年轻的时候替富人家赶过几天马车,所以也就顺手接下了替镖局赶车的活计。毕竟,别人施恩不图报,但我老头子却不能不知好歹,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也算报答马镖头的恩情了。
或许都是外人的缘故,唐笑风、余味和老陈颇为谈得来,倒是和平安镖局的马镖头等人没有太多的交集。
这一路行来,没遇见什么盗匪山贼劫道,颇为平静,马镖头他们的行事也颇为散漫无羁,白天喝酒谈笑,晚上睡觉,也没人守夜,与故事里所说的行镖途中勿饮酒、勿住陌生客栈、勿与陌生人搭话等大相径庭,让唐笑风颇为惊愕。
老陈摸着胡须,笑眯眯地告诉唐笑风和余味,马镖头他们是一个多月前来的西流,当时走的是西流的镖,小活儿,本想着回去时接个商队护卫的活儿,赚点闲钱,却没想到遇到北莽十万大军南下,西流城闭关锁城之事,耽搁了一个多月,这商队走的走,散的散,没接到什么活儿,而先前走镖赚的那点儿钱也花了个七七八八,除了几匹马几辆车外,也算是一穷二白,况且马镖头他们也有不弱的身手,没那伙山贼盗匪愿意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再者说,平安镖局在常山也算家大镖局,马镖头也是西流常山这条道上的熟人,上上下下的山头没少打点,山贼盗匪凶狠,但也是刀口舔血的活计,躺着有钱赚,谁还愿意去打打杀杀。
说完,老陈又压低了声音,悄悄道:“而且,老头子我听人说,先前西流城纵火大乱,里面就有城外那些山贼盗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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