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真的想娶你,且,愿意忽视掉那所谓克死不克死的荒谬言论。
“既然,你不想要我娶你,我不娶便是了。”
千绿衣在这方面又谈不上执着,左右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能娶便娶,不能够娶也没有什么大碍。
“好,那我回去了。今日之事儿,你办得真好。”
她唇边染上了笑意,临走之前,还偷偷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偷亲的时候,那样子也是很可爱,很可爱的。
次日,三百抬彩礼抬到了凤府。好大的送聘礼的队伍,引来了周围无数人的围观,现下,一个个的都露出很是羡慕嫉妒的表情来。
人群中,有人小声交谈:“此前还有人说千家主对凤家主不是认真的,顶多就是当一个玩意,现在看来,那人纯粹是胡言乱语。你看看,这么多的彩礼,这得要多认真,才会舍得这么多的彩礼啊。”
“唉,我听说,前些日子,那凤家主差点就被龙家的人给看了去,这可就是不洁了啊。她身子破败,千家主竟然也舍得花这么大的价钱来娶她,真的是用心啊。”
甚至还有人在那儿说,若是能够得遇千家主这样的痴情人,哪怕是做小妾也是愿意,当是时,立即就有人说,你那样的,即便是做小妾,那千家主也不要。
三百抬彩礼既然进了她凤云烟的家门,那么最终结果,不管是两个人成亲了否,这东西,她都是不会还回去的。
聘礼的下的第二天,千绿衣就用替未婚妻子出气唯有,直接端了龙家。
一时之间,天一国外兴奋的在说这个事情。说的那是冲冠一怒为红颜,而这个红颜好巧不巧的就是凤云烟。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对男人来说是好事儿,可对女人来说却是要被人诟病的了。
凤云烟这三个字,又成了害人精的代名词。
不过,她并不在意。
龙家已经灭了,后续的事情,千绿衣自然知道该怎么做,是在不用她怎么操心。她将更多的心思放到了诺的身上。
或者,现在应该叫他莫非天。
白夜从莫家那边带回来的消息还算是有些用处,说是他每个月会抽三天的时间去北山居,而且是一个下人都不带。
什么人都不带这一点儿极为的合凤云烟的心意。
“白夜,我准备去西山居看看了。你同给我一起去?还是看着家?”
“我跟你一起去,这样,万一他不是诺皇,你又把他给惹着了的情况下,我好站出来帮你。”
北山居,名字听起来怪好听的。实际上,根本就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地方。
洋槐花树种满了长廊两侧,形成天然的风景。
模样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少年郎在长廊中间站着,一手拿着书,一手拿着剑。
悠然谪仙,也不过如此。
“什么人?我的地方也敢闯?!”
他的声音里面染上了一丝凌厉之气,就这个样子,倒是有些像诺皇的性子了
有些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就丢弃得了的了。
凤云烟原本趴在长廊用来遮雨的瓦上,这会儿,倒是从那上面下来了。
绯红衣裳,妖媚翩跹。
“怎么又是你?”
莫非天记得这个女人,前几天,她刚刚在马路上拦下了自己。说是认错了,现在怎么又追到这北山居来了?
他的行踪,甚少有外界的人知道,她能来,想来,定然是做过一番调查的。
“诺,我还是不相信我认错人了,所以想要来确认一下。”
凤云烟觉着,面前这个男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绝对可以算得上是谦和有礼的,她直接提出要求来,总比跟他算心眼要好。
大奸大恶之人,在没有了记忆之后,竟然是这般纯良。
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很纯良吧,这莫名的就有一中反差萌。
“哦?敢问姑娘,那你需要在下怎么做,才能够确认呢?”
“这很简单……”
她走向他,手搭在了他的衣领上。
“姑娘,自重。”
“自什么重?如果你真的是我要找的那个人,那我和你之间更亲密的事情都已经做过了,这点儿根本就不算什么的。更何况,我不过就是想要看看你身上是不是戴着我们的定情信物。”
她应该没说错吧。凤魂玉和龙魂玉就某种程度上来说,算是定情信物了吧。
这姑娘,竟然和别人已经定下终身了吗?
莫非天感觉心里有些不好受,甚至有些气闷。但是,他没有挥开凤云烟了。
凤云烟很顺利的就扯开了他的衣领,衣领里的那根金线,她太熟悉了。果然,顺着往下,就看见凤魂玉佩戴在他的身上。
“诺,真的是你啊。”
她当即抱住墨非天。
他则马上推开她:“姑娘,你认错了,我不说诺。更不是你的恋人。”
凤云烟就当他失忆了,假装委屈得想哭,然后说:“你身上戴着凤魂玉,怎么可能不是我的他?诺,我和你,可是连孩子都生了的,你不能够一失忆,就不认识我啊。”
既然是诺,只要想办法让他恢复记忆了,就可以带着他去龙家找地图了。
“你是说脖子上的这块玉吗?这一开始不是我的。早几年,我去外界游历,遇见了一个穿着黑衣黑袍的男人,是他将凤魂玉送给我的。还说……”
不是!
竟然不是! 原来可以用来做证明的东西,现在竟然一点用都没有了。
这该如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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