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小说并不是现实主义的作品。有不少批评家认定,文学上只可肯定现实主义一个流派,除此之外,全应否定。这等于是说:少林派武功好得很,除此之外,什么武当派、崆峒派、太极拳、八卦掌、弹腿、白鹤派、空手道、跆拳道、柔道、西洋拳、泰拳等等全部应当废除取消。我们主张多元主义,既尊重少林武功是武学中的泰山北斗,而觉得别的小门派也不妨并存,它们或许并不比少林派更好,但各有各的想法和创造。爱好广东菜的人,不必主张禁止京菜、川菜、鲁菜、徽菜、湘菜、维扬菜、杭州菜、法国菜、意大利菜等等派别,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是也。不必把武侠小说提得高过其应有之份,也不必一笔抹杀。什么东西都恰如其份,也就是了。
我写这套总数三十六册的《作品集》,是从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后约十五、六年,包括十二部长篇小说,两篇中篇小说,一篇短篇小说,一篇历史人物评传,以及若干篇历史考据文字。出版的过程很奇怪,不论在香港、台湾、海外地区,还是中国大陆,都是先出各种各样翻版盗印本,然后再出版经我校订、授权的正版本。在中国大陆,在“三联版”出版之前,只有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一家,是经我授权而出版了《书剑恩仇录》。他们校印认真,依足合同支付版税。我依足法例缴付所得税,余数捐给了几家文化机构及支助围棋活动。这是一个愉快的经验。除此之外,完全是未经授权的,直到正式授权给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三联版”的版权合同到二〇〇一年年底期满,以后中国内地的版本由广州出版社出版,主因是港粤邻近,业务上便于沟通合作。
翻版本不付版税,还在其次。许多版本粗制滥造,错讹百出。还有人借用“金庸”之名,撰写及出版武侠小说。写得好的,我不敢掠美;至于充满无聊打斗、sè_qíng描写之作,可不免令人不快了。也有些出版社翻印香港、台湾其他作家的作品而用我笔名出版发行。我收到过无数读者的来信揭露,大表愤慨。也有人未经我授权而自行点评,除冯其庸、严家炎、陈墨三位先生功力深厚、兼又认真其事,我深为拜嘉之外,其余的点评大都与作者原意相去甚远。好在现已停止出版,出版者道歉赔偿,纠纷已告结束。有些翻版本中,还说我和古龙、倪匡合出了一个上联“冰比冰水冰”征对,真正是大开玩笑了。汉语的对联有一定规律,上联的末一字通常是仄声,以便下联以平声结尾,但“冰”字属蒸韵,是平声。我们不会出这样的上联征对。大陆地区有许许多多读者寄了下联给我,大家浪费时间心力。
为了使得读者易于分辨,我把我十四部长、中篇小说书名的第一个字凑成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短篇《越女剑》不包括在内,偏偏我的围棋老师陈祖德先生说他最喜爱这篇《越女剑》。)我写第一部小说时,根本不知道会不会再写第二部;写第二部时,也完全没有想到第三部小说会用什么题材,更加不知道会用什么书名。所以这副对联当然说不上工整,“飞雪”不能对“笑书”,“连天”不能对“神侠”,“白”与“碧”都是仄声。但如出一个上联征对,用字完全自由,总会选几个比较有意思而合规律的字。
有不少读者来信提出一个同样的问题:“你所写的小说之中,你认为哪一部最好?最喜欢哪一部?”这个问题答不了。我在创作这些小说时有一个愿望:“不要重复已经写过的人物、情节、感情,甚至是细节。”限于才能,这愿望不见得能达到,然而总是朝着这方向努力,大致来说,这十五部小说是各不相同的,分别注入了我当时的感情和思想,主要是感情。我喜爱每部小说中的正面人物,为了他们的遭遇而快乐或惆怅、悲伤,有时会非常悲伤。至于写作技巧,后期比较有些进步。但技巧并非最重要,所重视的是个性和感情。
这些小说在香港、台湾、中国内地、新加坡曾拍摄为电影和电视连续集,有的还拍了三、四个不同版本,此外有话剧、京剧、粤剧、音乐剧等。跟着来的是第二个问题:“你认为哪一部电影或电视剧改编演出得最成功?剧中的男女主角哪一个最符合原着中的人物?”电影和电视的表现形式和小说根本不同,很难拿来比较。电视的篇幅长,较易发挥;电影则受到更大限制。再者,阅读小说有一个作者和读者共同使人物形象化的过程,许多人读同一部小说,脑中所出现的男女主角却未必相同,因为在书中的文字之外,又加入了读者自己的经历、个性、情感和喜憎。你会在心中把书中的男女主角和自己或自己的情人融而为一,而每个读者性格不同,他的情人肯定和你的不同。电影和电视却把人物的形象固定了,观众没有自由想像的余地。我不能说那一部最好,但可以说:把原作改得面目全非的最坏,最自以为是,最瞧不起原作者和广大读者。
武侠小说继承中国古典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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