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的经声,如甘露,不染尘凡,如光明,驱走人们心中阴霾,带来安宁。
一遍又一遍。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男子悲泣声渐渐弱去,心灵得到从未有过的宁静,沉睡过去。
少女合上经书,取出手绢,在身旁潺潺流过的溪水中打湿,开始擦拭男子身上的污垢,神情专注,无比温柔。
月光下,他脸上的污垢被拭去,显出一张英俊的脸庞,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如刀刻般分明。脏乱的长发也被清洗干净,一根根蓝色发丝晶莹剔透,在月光映射下泛着冰晶般的神秘色泽。
身上被泥土掩饰的甲胄,一点一点被擦亮,散出淡淡的金光,透着难以言及的古朴气息。
这男子,真容显现,身穿金甲,蓝发披散,配上英俊的脸庞,即便是在熟睡之下,也掩饰不了超凡脱俗的魅惑之力。
这一刻,沙青青看痴了。
“你究竟是谁?”
她轻抚男子柔顺亮泽的蓝发,呢喃呓语。无数少女心里都曾有一美梦,心目中的英雄,完美无缺,腾云驾雾而来,奉上最真挚的情意,厮守一生,永不分离。
眼前这男子,符合所有少女心目中完美情人的标准,气质出尘,超凡脱俗,还带着莫名的神秘。
“放心吧,我一定会治好你,一定会……”
青青笑了,如百花绽放,美不可言。
次日清晨。
当疯子以真面目出现在沙家村。所有村民都看呆了。他们从未见过,如此英武不凡的男人,偏偏出现在自己的村子里。
一夜诵经,似乎起到效果。醒来的疯子,虽然仍旧眼神呆滞,浑浑噩噩,但是他仿佛记住了沙青青,不管少女走到哪里,他都跟在后面,默默守护。
有人问及。或是上前搭讪。疯子也不再千篇一律回答,默然不语,在他心目中,似乎整个天地不存。只有沙青青的存在。
对此。沙青青不仅没有任何反感。反而很开心,笑靥如花。
“爹,快腾出一间屋子。从今天起,大哥就住在咱家了!”
带着疯子走进家门,沙青青立刻大声宣布。屋外,几乎所有村民都聚集而来。
沙老爹看见疯子的真容,神情一呆,随后忙不迭地点头,“好,好……”
在他的吩咐下,老三沙远让出屋子,他年纪还轻,尚未娶亲,腾出屋子之后,便打算住进村内私塾。
“大哥,这间屋子以后就是你的了,快进去看看,缺些什么,我让大哥替你操办!”
沙青青指了指西屋,笑盈盈冲着疯子说道。也怪,疯子很听她的话,大步走了过去。
“早知道他来历不凡……你们也看见了,就凭他身上那副金甲,我敢肯定他不是普通人,来头大了,大人物啊……”
高鼎和王夫子来到。经过数月休养,高鼎身上伤势已经痊愈,此刻见到疯子一身装扮,金甲着身,威仪不凡,心中无限感慨。
“这样的大人物,如能永远留在我们沙家村,那该多好啊!”
王夫子也是感概万千。时逢乱世,如有这么一位强大的存在守护村子,对村民来说,乃是几辈子也修不来的福分。
“像他这样的大人物,能留在我沙家村一天,都是万幸……咱们不该苛求,有一日,青青若真能将他治好,应该也就是他离开的时候!”
沙老爹看向正在屋内忙活的闺女,不自觉间,老脸上闪过一抹淡淡的忧色。
从这天起,沙老爹家便多了一人,疯子住了下来。诵念经文,效果显现,沙青青开始日以继夜,只要有空闲便为他诵念经文,从没间断过。
经文仿若蕴含无穷魔力,虽未能让疯子清醒,却使得他行为举止一步步恢复正常。原本神神叨叨的模样,再也不复存在,自此之后,村内人几乎每天都能看见,一个蓝发披肩、身穿金甲的英俊男子,跟在青青身后,宛若一对小情侣,寸步不离。
除了他们,还有一跟屁虫,就是狗蛋。自从疯子住进他们家,小家伙便成天缠着疯子,要拜师学艺。当然,村内其他小孩子也是这般想法,只不过,论及恒心毅力,狗蛋无人能及,像个狗皮膏药,成天跟着自己小姑,还有未来‘师父’的屁股后面,甩也甩不掉。
“小姑,风子大叔最听你的话,你就跟他说说,收我为徒吧!”
疯子虽然仍旧浑浑噩噩,但是疯疯癫癫的状态不复存在,因此,村民也不好在喊他‘疯子’,但是又不知其姓名,不好称呼。最后,还是狗蛋这小家伙,将‘疯’改成‘风’,读音相同,意思却大不同,得到村民一致认可。
像风一样的男人,神秘莫测。这样的称呼,或许最贴切不过。
“真拿你没办法!”
沙青青也被这个侄儿缠得头疼,终于忍不住,冲着风子投去恳求的目光,“风,风大哥,你能教狗蛋习武么?”
疯子眨了眨眼,似乎听懂了少女的请求,目光随即朝狗蛋打量过去,竟然还破天荒的点了点头。
“太好啦!”
狗蛋见状,一蹦三尺高,旋即就拜在疯子面前,口称‘师父在上,受徒儿鸿志一拜!“
鸿鹄之志,沙鸿志是狗蛋的大名,村内最有学识的王夫子所起,听上去还不错。
就在狗蛋磕头拜师的时候,突然,只见疯子探出右手,掌心朝下,闪电般贴在小家伙的天灵上。
一股炽热气流从头顶灌注而来,顿时,浑身血液都好似沸腾起来,如置身火炉,燥热难耐。狗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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