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一来,我就是个伤感的诗人,叶子落了,会蹲下去,细细的观察其纹理。风吹起,觉得发丝都是凉意,连同走路都变作慢通通的。倘若,秋天是丰满地或者圆满的,那么所有的丰满必定的达到了顶级,下个季节就是凉意渗人了。
-------题记
(1)那个黄昏,变作了诗意的凉
记忆里,12岁那年的秋天,太阳落在山坡上,远远地散发着刺目的晚落的光,半边天都是红彤彤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就站在那片荒原里,又好似太熟悉那地方,荒原的旁边,是一条山路,因为人走的多,已经称得上是路了,踩得白晃晃的。
蓬蓬草就在那片刺目的光里,又带着薄意的红彤彤地风里,骨碌碌地在地上滚着,风一吹,一大片的一大片的跑着。我顺着风走,蓬蓬草扎着脚踝,一起向前涌动着。那时候,忽然想,这些蓬蓬草里也许还有生命的痕迹,例如蚂蚱、放屁虫、蝴蝶、蛾子等等半死的尸体,也许有活着的生命,就蹲下去,指尖触碰到蓬蓬草,就哭了,觉得太轻了,扎手,觉得再一碰就碎了。那是12岁的年纪,远处是青山,近旁还有人语声,脚下是大片涌动的枯黄的蓬蓬草,它们绿色青春时,我见过,不起眼,没事的时候还会挤它的叶子玩儿,可是眼下,它们的根已经被秋天截断了,是的,这片枯黄已经没有根了。
此后,我就密切的关注着这片荒原,从春天到秋天,可是依旧害怕秋天的到来。每一日都会沿着那条路走过去,看着那片荒原,而我最喜欢的却是在春天乍暖还寒见到它们。那时候,雪还没有化尽,太阳很暖,风拂面,心是希望的阳,一片裸露出来湿漉漉的土地上,忽然冒出几点绿意来,欣喜的要命,感觉它们又要回来了,但是又害怕起那个黄昏的到来,那片枯黄的涌动,变作诗意的凉。
(2)留着它,只是为了归属
有那样一段时间,父母决定卖掉老屋子,我的态度和情绪很激烈,严重的不同意。母亲给我讲了许多道理,我却说,卖了它,我们从此就没有根了,没有根就没有家了,是的,老屋子是我的家,我怕卖了它,落叶归根时,我们都没有了去处。哪怕,去往另外一个不是人间的地方,终究还是需要从一个根的地方出发,去哪里作为中转站,而不是匆匆的飘零四方。父母听完后,觉得有道理,从此再也不提,卖老屋了。其实,我怕卖了它,就变作了蓬蓬草,那怕钢筋水泥路,城市繁华喧嚣给我再多的富贵亦或者前途,可是,在拥有这一切的时候,始终是不够安然的,因为没有了根,昔日的绿意青春终究会再一代代的路上散去。
17岁那年,图书馆里,窗外的蓝天白云是那样的清澈与纯白,手里是一本董竹君的《我的一个世纪》,书里刚好写到那一段,她那个晚上从窗子上跳出去,跑进黑夜里,什么都丢弃了,连同那双青楼里的鞋子也丢弃了,所有和青楼有染的衣服、珠宝一样也没有带,就穿着月白的礼衣跑向了夏之时。14岁的她觉得这样才算是对她自己人格的尊重,对过去的一种完全洗脱以及纯白的跑向他,才算是佩得起他的。那时候的夏天,图书馆里还很热,坐在地上,从书里抬头时,已然是一种哭泣的表情了,书里写到她与丈夫离婚那段时,又是极为的隐晦,我想她倘若回一回头,也许所有的故事又会改写,始终,她也许还是爱他的,他也是爱她的,否则不可能在青楼里救她,又答应她那些要求,即使就是给他生了四个女儿。17岁的年纪,大概还是纯白的无一物,觉得做个董竹君那样的女人,优雅倔强的行进,尊贵的离席才是最好。可是,多年后,忽然,明白,之所以,她有那样不一样的故事的传奇,多半是因为她需要安全感,需要归属,需要一份尊重,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她的自尊不允许她那样一味的生活下去。她是洋车夫的女儿,后又不得已去了青楼,决定从此与他一生时,又提出那样四条要求,足以说明她是自尊自立的,她的人生,早已经注定,无论怎样走,都是为了归属,为了自我的归属。
我对王同学说,写文这东西长在我的骨头里了,或许我一出生,它就盯着我了,我离不开它,它也没法放弃我,我总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是的,人活着,多单调啊,出生、童年、少年、青年、结婚、生子、养子、养孙,庸庸碌碌,忙碌一生,走向那个终点时,你又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走一遭。
是的,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要来走一遭。有时候,天蒙蒙亮,从床上坐起来,莫名的哭泣,甚是委屈,委屈到觉得再也不能行一步路,看一步景,面对任何一个人,一件事,可是,太阳升起来,又停止哭泣,继续走路。深夜的时候,喝着大量的白开水,敲字的时候,也会伤感,总觉得写的不好,就是不好,索性几万字的文也会放弃,然后一个人在半夜里游荡,来回的走。王同学说,毕业就放弃了,写什么文呢,没时间重要的是没钱,写了也没钱,总觉得无望,好像只有我在坚持。我没法给他解释什么,只是对他说,怕有一天,我死了,没有人记得我,亦或者我活着要做点什么,是为了我走了以后,有人能知道我活着的生活光景,或者就是留给后代,总之,应该留点什么,否则和多数人一样,庸庸碌碌一辈子,好像也没有什么意思,能做什么呢,吃喝玩乐,最坏也就是赌钱、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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