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的狂欢在大军离去后,依然持续了好几日。
劫后重生的喜悦感染着丰城的每一个人,这时候悦来居就成了最热闹的所在。王贵义瘪屈了好一段时间的心情慢慢放晴,但在看到余记新开的聚缘当铺之后,免不得又要咬牙切齿一番。
想不到他经年的老生意人,被一个黄毛丫头给耍了!
好,你不是要开当铺吗,就让你开个倾家荡产。王贵义阴沉的脸上突然扯出一抹轻笑,只是那抹笑看上去非但没有愉悦的成份,反倒冷气森森的。
垂手站在他身边的王管事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样的东家他还是有印象的,多半这时候心里就没憋好招。果然下一刻,就冲他招了招手。
王管事谦卑的把耳朵凑了过去,两人也不知道嘀咕了些什么,只见王管事的神色有一瞬间的愣神,随即点了头。
而参与了送军的余易回来后就把对萧国公爷的那一抹熟悉感忘得干干净净了,人有相似,物有同源。偶尔在一个陌生人的身上看到点熟悉感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她这辈子的‘伟大理想’就是做个吃穿不愁的小财主,至于那高高在上的国公爷到底像她认识的谁,与她又有何干?
正巧城郊庄子上来人了,想请示一下田地补种的事。
贫苦的农民向来是构成社会最伟大的力量,他们就像野草,有着打不倒,压不垮的坚韧。战乱的平熄和一场秋雨,让他们又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余易在前院与后院之间的花厅里见了庄头,庄头姓葛,是个三十多岁的一个庄稼汉,个头不高,长着一幅憨厚的面容。见到余易,并没有觉得她只是一个小女孩而有任何的轻视。
相反勾着头盯着自己脚上破了洞的布鞋,不敢抬起头来。他身上的这身打着补丁,已看不出本色的衣裳以及脚上的鞋,已经是压着箱底逢年过节才舍得穿的好衣服了,可就这样一身,站在东家宽敞明亮的屋子里只有自惭形秽。
“葛大叔请坐下喝茶吧。”余易见他忐忑不安,只得再一次出声请他就座。
“唉,唉!”他拘束不安的应了声,却仍旧站着不动。
喜鹊端着茶盘也不知道往哪里放,两人就这么相对站着,实在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葛庄头这才发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手里正端着给他上的茶。
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人家添了麻烦,忙满面通红手足无措的找了位置坐下来。
“葛大叔不用拘谨,就当在家里一样就好。”这样淳朴的样子与她前世那些乡下的乡亲并无二致,这让她倍感亲切。
“没事,没事,东家不用客气,叫我葛树根就好。”
“我对于种庄稼也没经验,葛大叔你有什么建议?”余易点了点头,干脆也不跟他客套,直接把话题转到他拿手的领域。
果然,一说到他擅长的话题,葛树根的神情慢慢平复下来,“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当时,这寒露都过了好几天了,今年的麦子怕是种不下去啊。”他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给主家说一声,最好讨个主意。田地空着肯定是不行的,抢种麦吧又不知道来年有没有收成。
“老话说种:白露五斗,寒露一升,这种麦是越迟越没有。也不知当种不当种了,庄子上的佃户们心上心下的,全没个主意。”
余易有些发懵,这些她也不懂啊。虽然她前世在农村长大,但她的家乡主要是种水稻,且那时候她年纪小,帮着是干了不少活,可对于农时作物什么的还是不懂的。
“只能种麦子吗?还有没有其他的选择?”葛树根的农谚说得朗朗上口,很有说服力,这些可都是种庄稼的老人们一辈一辈传下来的精华。
只是余易还有些不大死心。这时代的人过得都辛苦,但乡下人家的日子更难过,要是辛辛苦苦播种下去,精心照料,结果到头一场空,什么收成都没有,那日子要怎么过?
“这,立马就要入冬,种啥都种不活啊。”这也正是葛树根烦恼的地方。
余易左右看看,余六、许青阳也全是面面相觑,这些人全都是不懂农事的,连点参考的意见也给不出来。“要不,咱们去庄子上看看?”
想了想,余易还不是敢做这个决定。主要是她对这个时代的农作物更不熟,真要瞎说了到时候毫无收获不怕害得自己减产,就怕连庄上的佃户都要跟着饿肚子了。
农时不等人,说走就走。余易只打发喜鹊跟张氏说了一声,自己带着余六和许青阳就跟着葛树根出门了。
余家的庄子让多少人垂涎,可她到现在却还没来得及看上一眼。
坐上马车,出城往南其实也不过个把时辰的路程,一望无际平坦开阔的大片土地,全都归余家所有。
那么一大片的土地,当余易真正站在那里的时候,内心是震撼的。这些可都是她的了啊!哈,妥妥的大地主啊!
只是走得近了,心情慢慢变得沉重,再也开心不起来。
因为干旱,这片土地到处如同患了皮肤病的赖皮狗,花一块黄一块的,显得有些荒凉。几簇低矮的茅草屋环围在一起,形成一个自然的村落,那里住着的就是依赖余家的这片土地生活着的佃农。
听到马车行驶的动静,人们一个个好奇的从家里走出来纷纷打量,结果余易就看到了此生难忘的一幕。
村民们个个瘦得皮包骨头,随时快被风吹倒的样子,身上破烂的衣服严格来说,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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