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质问赵元祈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杀过人。
她突然心神不宁,难以入睡,干脆起床披了一件厚实的褙子去了屋外,不知什么时候雪已经停了,像是一层浅浅的棉絮铺在地上,映着不熄的红灯笼,倒也亮堂。
她只望着漆黑的夜幕发呆,忽然,恍惚听到幽幽一声叹息,像是错觉,又像是人缠绕在梦中还没醒来。
她又回头望了望,空寂寂的,什么都没有。
一阵凛冽的夜风刮来,还袭裹着一两点飘雪,她冻的萧瑟了一下,拉紧衣服跺了两下脚便返身回了屋。
屋顶,有个人就像不怕冷似的颓然的坐在那里,手里握着一个倒扣的酒葫芦,残酒沿着葫芦口一滴一滴往下落,很快就落尽了。
“阿萌,今晚的烟花好看吗?”
……
翌日,天空放晴。
薄薄的雪未成气候,在阳光的照耀下很快便化成了水,天气更冷了。
程世君失踪了这么久,还不知家里要担心成什么样子,他归心似箭,一大早就起床简单收拾了一番,便依依不舍的告辞了。
马车刚走到蝴蝶溪边,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痛苦的惨叫声,然后惨叫声慢慢低下了去,变成闷在喉咙里压抑的呜咽声。
“你这个贱人!”随后传来恶毒的谩骂声,“叫你跟老子提出和离,我王家从来只有休妻,没有和离,这下好了吧,你自己犯贱作死,把儿子也作没了。”
说着,他狠狠的踹了她一脚,尤觉得不够,一脚接着一脚如狂风骤雨一般。
女子双手下意识的护住头,身子像虾米一样蜷缩着,衣服被撕扯开来,露出大块大块的棉絮。
男人继续毒打谩骂:“贱人,你有本事怎不叫你胡家也拿出五百两银子来寻人?就凭你那个穷酸的娘家,别说五百两,恐怕连五两银子都拿不出来吧!”
他突然停住了脚,弯腰一把揪住了她的头发:“你这个贱人弄丢了儿子还有脸活,活着也是浪费粮食,该死,你就该死!”
一边说,一边将她往蝴蝶溪里拖。
女人已经放弃了挣扎,像是没有生命力的落叶,任他拖着。
“住手!”
程世君实在无法容忍,连忙叫停马车,跳了下来。
男人正打骂到激酣之时,根本未注意到有一辆马车驶来,况且这大年初一的,又不时兴拜年,大家一年忙到头,这么一大早的还不窝在家里睡觉,还会子会有谁出镇子。
他素来是个爱惜名声之人,突然被人瞧见自己在肆无忌惮的打女人,心里不由的一个激灵,涨红着脸,转过头去看,虽然是个陌生人,又好像在哪里见过。
脑子里灵光一闪,他想了起来,这不昨儿看到的去姜辞家里的那个人吗?
正想着,程世君已经冲了过去:“放开她!”
“你不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是我女人,关你什么事?”
反正在姜辞面前早就没了脸面,也无需再伪装什么了,而且一个外乡人而已,管谁筋疼。
“我让你放开她!”
“你以为你是谁,这事说破大天去也轮不到你管!”
“今日我就要管了。”
程世君虽是个文气的商人,骨子里自有一番热血,他不再多话,直接冲上前,一拳头就朝着他的下巴挥了过去。
王本善此人平常一副温和有礼之态,但遇事时也不是个瓤的,见程世君身量虽与他相当,却生得比他瘦弱,他倒不甚惧怕他。
拳头挥来,他第一反应倒不是躲,而是想要挥拳头过来迎上,哪晓得车夫停好了马,手里挥着马鞭跑过来。
他见势不妙,转身就要跑,不过迟了,程世君一拳头打得偏了些,正好打到了他的左脸颊上,他脸颊一歪,整个人也随之一歪,狼狈的跌倒在地。
他挣扎着正要爬起,马夫已经挥了一鞭子过来,直接抽到了他的右脸上,于是,他左右脸都迅速肿了起来,肿的还挺对称。
“呸!”马车义愤填膺的往他身子啐了一口唾沫,“老子这辈子最讨厌打女人的男人!”
说完,一脚踏在王本善身上,让他起不来身。
程世群赶紧蹲下来扶起软绵绵倒在地上的女人,只见她肌肤破溃,嘴角溢血,已经找不到一丝好的地方了。
不过,还是能辨出她的样貌,程世君见过她,所以认得,没想到才短短几月未见,她漆黑的头发已经斑白。
他听阿萌说过,胡娘子的儿子初一不见了,当时他还甚是心痛的慨叹了一番,不想今日竟救了她。
见她似乎陷入了昏迷,轻轻摇了摇她:“胡娘子,胡娘子……”
突然,胡氏睁开了红肿沁血的眼睛,直直的看着程世君,艰难的从喉咙里滚出一个沙哑之极的声音:“初一,你见过我家初一了吗?”
她一直都找不到初一,元宝回来了,她的初一还是没有回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蝴蝶溪呆呆的等上一会儿,因为这是去镇上必经的一条路,她害怕初一回来会去王家。
胡三一实在拿她没办法,又怕她出事,所以回回都陪着,不过今天是大年初一,他昨儿守了一夜的岁不小心就睡迷了,也不知道胡氏一大早就跑了出来。
王本善恨胡氏和胡三一恨的不行,只是苦于自己武力不及胡三一,所以即使挨了胡三一的痛打,也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吞。
不想,今儿倒让他寻着一个好机会,胡氏落了单,于是他将积压已久的愤怒全都发泄了出来,甚至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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