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归来,回到营地,凌峰先将手头上的一应战利品规整好,该上缴的上缴,该留下的留下,还有受伤的士兵,也需要救治。
虽然三千道兵只减员了数十人,但受伤的却也不少,足有好几百人,好在,伤势并不严重,只需稍加修养,就能恢复。
相比之下,那七千新兵的伤亡就严重了,光是阵亡人数就高达八百余人,重伤两百人,轻伤也有上千人,这等战损,对别人来说,或许算不上多,但对凌峰来说,还是太多了,多到让他都有点难以接受。
上千名将士,都是他手把手训练出来的,就这么死在了战场上,这让他的心情很是沉重,看着那一个个原本鲜活的生命,变成了冷冰冰的尸体,原本打了胜仗的开心喜悦,顿时打了七八分折扣。
“唉..........”
忍不住的为之一声叹息,叹息过后,没有沮丧,没有失意,反而更坚定了凌峰的心念,他心下暗暗发誓:他一定要彻底打败匈奴,早日靖平边城战祸,然后踏入帝都朝堂,为这天下带来真正的太平。
一夜无话,及至第二天大早,凌峰便就召集麾下将士,从新兵中挑选人手,补充进三千道兵,与此同时,蒙恬亦派人送来上千新兵,重新补足凌峰麾下的损耗。
对此,军中无人质疑,更无人反对,因为就在昨天,凌峰已经用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以及五万匈奴前军的性命,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他有这个资格,优先补充损耗的兵力,以保持最佳的战力。
相比之下,昨天夜里,蒙武率领三万黄金火骑兵夜袭匈奴中军,却遭遇了匈奴的王牌天狼飞骑,双方一场大战,却是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好在,经此一战,但虽然战果不大,却大大延缓了匈奴的进军速度。
足足两天之后,匈奴二十五万大军方才开到雁门关外,与此同时,二十万蒙家军枕戈以待,开始与匈奴展开鏖战。
天气多变,水草不丰,没有足够的牛羊,为生存,这一战匈奴不得不打!
同样,为了保护家园,大秦帝国也不得不应战,虽然很无奈,但唯有战争,才能保障自己的生存。
这是一场无解的生存之战,双方都有不得不战的理由,于是豁尽一切,引燃战火。
匈奴人天生悍勇,大秦帝国的边军也不弱分毫,这一战,足足打了半个多月,双方各有胜负,期间,尤以凌峰所部表现最是令人惊叹。
凌峰勇武,盖世无敌,在战场之上肆意纵横,匈奴一方虽然也是猛将辈出,但却无一人是他的三合之敌。
自古以来,将勇兵强,因着凌峰盖世之勇,他麾下的将士也是勇猛非常,尤其是三千道兵,被称作是炽焰军,只因为他们就像是惊雷炽焰,每每跟随凌峰出战,都要杀得天地愁惨,令敌人闻风丧胆。
相比之下,后来的七千新兵就表现的有些差强人意,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在凌峰的带领下,逐渐向着真正的强兵不断进化。
凌峰自知修为有限,无法再增加道兵数量,但出于对他们的厚爱,便赐予他们一个全新的名号。
白袍军!
常言道: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
白袍军的威名来自后世,在南北朝时期,七千白袍军在一代名将陈庆之的率领下,所向披靡,可谓是战无不胜。
凌峰为麾下这七千兵马,赋予白袍军之名,实是对他们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能够不断成长,成为战无不胜的一支强军。
至月底,眼见着双方战火炽燃,战事将要进入白热化的最后阶段,一直在后方负责押运粮草的太子扶苏,竟尔亲自来到了边城,他此行前来,明着是为蒙家军鼓舞士气,实际上是为凌峰而来。
所以,在来到边城后,他迫不及待的召见了凌峰。
“末将见过太子殿下!”
凌峰抱拳行礼,他没有下跪,实际上,在清朝以前,跪礼并不像电视剧上演得那么频繁,见人下跪,简直就是胡扯。
跪礼,是华夏最庄重的礼节,只有在祭拜天地先祖、以及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才需要下跪,其余时候,即便是面见君王,也大多行拱手礼或者抱拳礼。
一般,武将大都喜欢用抱拳礼,而文官则用拱手礼,两者并无区别,只是,抱拳露手,被一些文官认为不雅,但武将显然没有这个顾忌,而且,相比于把手笼在袖子里的拱手礼,抱拳礼才是武将们的最爱。
同为武将,凌峰自然也不例外。
“免礼!”
终于见到传说中能以一敌千的绝世猛将了,太子扶苏连忙笑着夸赞道:“久闻凌将军勇武,当世无双,今日一见,果非凡人也!”
“太子殿下缪赞了。”
凌峰承认,被人怕马屁,尤其是被扶苏这样的一国太子拍马屁,感觉真的很不错,不过,心里爽归爽,但脸上神色却不能外露分毫,当下,他自沉声道:“末将虽然有几分勇武,但毕竟入伍时间太短,尚无法与诸位军中大将相比。”
“凌将军此言,未免有些太过自谦。”
太子扶苏温文尔雅,言语之间很是平和,充满了真诚,他笑着道:“此番孤奉命而来,不仅仅只是为了运送粮草军备,更是为凌将军带来了父皇的口谕,他说:‘此战你若能击溃匈奴大军,就封你为关内侯,若你能彻底覆灭匈奴,就封你为彻候,届时,高官厚禄,任你挑选。’”
关内侯!
彻候!
此乃大秦王爵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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