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当羌的酋长实力最大,部民众多,占据的地盘面积也最大,但他还是很渴望与汉人官府达成一致意见,减少战争,让部民的生活稳定下来;先零羌、北地羌等豪帅更是心急,他们的地盘已被汉人占领,部民减少很多,更是希望谈判成功,获得牧场,让部落繁衍生息。
而高顺却不急于与韩遂等人谈判,此后的几天,他让使者继续陪着韩遂等人,在邺城好好的转转;他趁这个时间,召集马贵、李强、戏志才、贾诩等人商讨谈判事宜。
戏志才和贾诩等人都是智者,对高顺提出的方案大加赞赏,若是如此,羌人不仅不能成为一害,且能成为很好的助力。随后,他们又提出很多合理的建议,高顺感觉合理的就采纳了。
决定先在魏公府下设置四夷衙门,专门管理四方蛮夷事务。
继续在蛮夷所在的地盘设置县级单位,道,不过道的所有官员由少数民族的人担任。
五到十道设为一盟,盟的职责是协调内部事务,并上传下达。
随着讨论的深入,四夷衙门的职责逐渐确定下来,长官为大夫,掌管爵禄、朝贡、定界、官制、兵刑、户口、耕牧、赋税、驿站、贸易、兵役、赏赐等政令,并处理各道之间的矛盾等。
对于户口编制,高顺采用了后世明朝的卫所制度,每十一户为一小旗,每五十六户为一总旗,每一百一十五户为一百户所,设有百户官、副百户官和文吏官。
每一千一百五十五户为千户所,设有千户、副千户、文吏官、吏员等。
每五千户所为一道,设道员一人,每道的户数上线为万户,超过万户则要进行拆分。
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和道员等官职皆为世袭,只是要由中央册封或者任命。
这种模式,既类似与后世清朝在蒙古实行的旗盟制度,又与土司制度有些类似,算是一种综合。
不过这么多的内容,还需要与韩遂等人逐项谈判,界定双方的职责权限和义务、责任等。
高顺对这种制度既是期待,又有担忧,想先在羌人中试行,修改,完善后可在益州南部诸郡以及北部边疆实施。
随着时间的拖延,韩遂等人非常心焦。
一直到半月之后,于兴平十年八月初一,双方才正式开始谈判。
高顺参加了首次谈判,以示重视,谈判的主官为贾诩,他是凉州人,且他的儿子贾穆为秦州刺史,更得韩遂等人的信任。
韩遂按照他的想法,首先提出,羌人的地盘由羌人管理。
高顺爽快的同意了,并趁机说道:“可以由羌人管理自己的地盘,你们更了解部民的风俗习性,不过朝廷却不能放任不管,还是要按照传统,设置道,道的各级官员皆由你们的人出任且为世袭,为此,专设四夷衙门,专管四方边疆所设之道。”
众人大喜,不过韩遂提议,四夷衙门这个名称是对羌人的鄙视,高顺为此将之改名为鸿胪院。
烧当羌酋长又提出,官府不得向他们收税。
高顺也爽快的答应下来,说道:“你们内部的税收,由各道官员负责,所收之税,可用于为部民造福,更要养兵,若有战争,官府可能要从各道调兵,你们必须自备武器、铠甲和战马等,且不得用若兵凑数。”高顺心想,即便不收他们的税,也可在外设关卡,收取关税和贸易税,羊毛出在羊身上,照样有不菲的收获。
对于调兵之数,诸人最为关心。
高顺承诺,每道可设五个千户,每年不管调兵几次,总数不会超过一个千户所辖之兵;不过所调之兵,官府不承担薪俸,但是会承担粮草等补给,若有战功,也会额外赏赐。
贾诩向他们详细解释了盟、道、千户、百户等的设置方案,众人大喜,这样的话便能确立他们在道内的绝对控制权;盟没有实权,且主要人员为他们羌人,不能对他们构成威胁。
烧当羌酋长对贸易最为重视,希望把双方贸易确定下来。
贾诩建议可在每盟设一汉城,由汉人管理,方便商旅和贸易;韩遂提出由双方共同管理;高顺让他们此后继续商讨,拿出一合理方案,要求不得偏颇任何一方,既要照顾到当地人,又要方便商旅。
对于划定地盘,禁止过界游牧之事,烧当羌酋长想反对,但是先零羌、北地羌等没有地盘的豪帅却极为支持,所以这条也被顺利通过了;他们却不制度,从四处游牧到相对稳定的固定下来,对他们的部民所产生的影响是致命的,几代之后,他们便习惯了相对舒服的生活,耐力、毅力、体力等退化的严重,已不足以对汉人构成威胁。
高顺还有一个重要的心思,那就是通婚,而且一切自愿,双方机会和条件是均等的,也被顺利通过。
对于羌人提出的年俸制度,高顺决定采用俸禄的形式发放,道员享受县令待遇,千户长享受乡老待遇,百户长、总旗、小旗等皆有多少不等的薪俸。
至于细节内容,则由贾诩和他们继续商讨。
对于贸易则是双方谈判的重点,贾诩授予每道设一商队,可来汉地做贸易,只是对规模、人数、关税等做了严格的限制。
在谈判过程中,贾诩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超过万户则拆分的办法,等于变相扩大蛮夷的实力,要知道他们的繁殖能力太强大了,若是生活稳定了,战乱减少了,不用几代,人口便会成倍增加,所以必须严格限制拆分制度,且拆分的时候不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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