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赵云与五位军司马、十位军侯以及百位屯长以及长吏等人在军官食堂就餐,并召开了一个短暂的小会,就具体事宜做出安排。
高顺势力还是老传统,屯长以及以上级别的军官在军官食堂就餐。屯长和军侯每月有十分之一的淘汰名额,实行挑战淘汰加末尾淘汰,大家的压力很大,竞争很大;在军官食堂就餐,既是良好的待遇,也是崇高的荣誉。
在高顺势力所辖的地盘上,从军是非常荣耀的一件事,军人地位很高,待遇丰厚,一人从军,全家脱贫,且军纪严明,从不骚扰百姓,所以军人极受百姓尊重。
军官食堂供应的饭食依旧非常丰盛。
赵云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不管你们是否愿意去武都郡,既然被选上了,便必须执行军令。”
“是,太守!”百多人异口同声的回答道。
赵云又安排道:“做好人员登记后,全体官兵放假四天,第六天一早出发,前往武都郡,任何人不得迟到或者不到,否则军法从事。”
“是,太守!”
借中午就餐时间,赵云歇息一番,下午准备与几位中郎将切磋一番;如同在安州时一样,必须将诸将打服,方可确立他在军中的地位,否则,所有的人都是认为他是靠裙带关系上位的,有损高顺的威名,也影响他对部队的管理。
程志这个愣头青,中午好好的准备了一番,下午定要与赵云这位小白脸切磋一番,目前,他还没意识到赵云武艺高强;臧霸与管亥却感觉有些压力,不过他们还是积极准备,即便不能力敌,也不能输的过于狼狈。
下午是实战切磋,不像上午一样用蜡杆比试,而是用各自顺手的武器,存在很大的风险。
一个时辰过后,众人在校场集结,程志、范财等人皆全身披挂,骑着战马而来;臧霸和管亥神情严肃;并吸引了大量的官兵前来校场观看。
经过歇息,除去上午的疲惫,赵云依然精神抖擞、神采飞扬。
首先上场切磋的是程志。
两人皆骑着特优级战马,程志用长刀为武器,赵云用亮银枪为武器。
程志得臧霸提醒,不敢大意,他可不想在众官兵面前丢脸。
赵云现在想熟练他的枪法,必须多加练习,不想错过与任何一位高手切磋的机会,显得非常慎重。
程志首先抢攻。
赵云以连枪法为主,所以以防御为主,这样让程志更认为赵云虚有其表。
程志把大刀挥舞的虎虎生风,横撇竖砍,招式连绵不绝。
赵云轻松抵挡,毫无压力。
程志的大刀势大力沉,非常消耗体力,过了五十回合,已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赵云枪法轻盈,以技巧为主,只是热身。
五月的天气,气候炎热,加上全身披挂,猛烈进攻,非常消耗体力。
程志气得停止了进攻,喘着粗气,失去理智的喊道:“啊呀呸,小白脸,就会抵挡嘛,还是不是带把的?”
赵云笑道:“哈哈,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若是轻易失去理智,可不是一位合格的指挥官啊!”
臧霸感觉,如此下去,程志肯定会输的很难看,趁现在还没有输,不如停止战斗,保留面子,于是喊道:“程中郎将,暂且下来歇息;范中郎将上!”
范财早就跃跃欲试了,听到臧霸的话,立即拍马向前。
程志知道他的体力消耗太大,这样下去,即便赵云不进攻,他也坚持不了多久了,便听从了臧霸的意见,骑马返回,与范财交错而过。
臧霸来的时间不长,但是他沉稳的性格、处事公允、善于决断和灵活的头脑,得到众人的一致尊重,几人隐隐有以他为首的样子。
这与出身有很大的关系,臧霸的父亲原为县吏,家庭条件稍好,接受过一定的教育,有读书识字的机会,而程志、范财、管亥等人皆为社会底层出身,整体素质比臧霸差了许多。
范财也是用长刀,也属于力量型的猛将。
刀法比较好练,也就横撇竖砍的几个招式,只要力气大,战场上的杀伤力还是很大的;这也与他们的出身有关系,小的时候他们可没有练习枪法的机会和师傅;所以管亥等人皆喜欢用长刀,而不是需要技巧的长矛或者长枪;当然,有家传刀法的例外。
范财非常狡猾,他已看出程志是因为主动进攻,体力消耗过大,以至于不是赵云的对手,便放弃了主动进攻;待他来到赵云面前,问道:“赵太守需要休息一阵吗?我可不想趁人之危。”
“哈哈,范中郎将多虑了,刚才的切磋,连热身都不如,何来趁人之危之说?进攻吧!”
范财笑道:“哈哈,您贵为太守,还是由您先进攻吧!”
赵云明白范财的小心思,也不答话,拧抢便刺,枪速很快,如蛟龙出水,直刺范财胸部。
范财提起大长宽刀一档,枪尖“碰”的一声顶在刀面上,巨大的冲击力,使得范财身体向后一晃,暗道,这小白脸果然有两下子,这力量真够大的。
双方错马而过,待回过头来,赵云问道:“哈哈,范中郎将,云的力量如何?”
范财并不答话,嘿嘿一笑后,便拍马加速冲来;现在他可不敢再大意了。
臧霸在旁看着,心想,坏了,范财又心急了,他的武艺还不如程志,若是主动进攻,能抵挡五十回合已是不易,这赵太守太坏了,接连的刺激,使得范财失去了理智。
用刀的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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