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的紧。
这里一旦实验成功,就可以进行实际制造销售,但在这之前,我的意思是让小林带着自己的产品拿去注册,以友华的名义,申请专利。
冥冥中自有天意,我觉得这款机器在伊斯兰国肯定卖的不错,他们都习惯大便完水洗,有了这款机器,再也不用担心拉屎没有纸。
却说莎莎毕了业,人取得香港居留权,变为香港人,习惯了香港生活,也不想回国,但要做那行事业却成了问题。
按她原本计划,要去做演员的,后面跟着华哥跑了几个龙套,心就冷了,说演员真的不是人干的,潜规则不比职场少,这些事谁都没办法,除非是遇到后台特别硬的大老板。
再者,做演员也是我一直反对的,我的意思是让她开个小卖店,或者是小吃部之类,能管得住生活即可。sriq
这丫头才鬼,在中环买了间单位,专门经营奢侈品,目光盯准大陆人,各种名鞋名包,都是十万以上起价。
我都说这个点子不行,毕竟有钱人少,脑残的更不多,但是我错了,她的店从开业起就火爆得不行,脑残排队买,有些限量版的包包,全球只有十几个,抢破头呢。
究其原因很简单,她虽然不做演员,但跟那些个演员关系都不错,动不动就约这个姐吃饭,约那个哥喝茶,送的都是店里的产品,别人高兴,她也高兴,对外宣称,那是某某在她店里买的。
有些个明星面情软,也不说什么,还有些明星消息广,知道她是某位大佬的女人,以前因为拍戏连很有名的那个胖子导演都狠狠收拾一顿,连华哥都要给她面子,得罪她只怕吃消不起。
再者,莎莎的交往圈子也不同,跟叶明心关系好,跟小妹也走的近,交往全部是有身份的人,送出去的东西在她们身上,那就是移动活广告。
尤其是小妹,这丫头更贼,自己拿的包包穿的衣服鞋子全部把标签藏起来,故意到处炫耀,完了回到店里又摆上去销售,所得利润要跟莎莎抽成。
用她自己的话说,那些达官贵人的女眷,都是这么干的,不信你去查,那位官员家属不做生意?
卖个奢侈品都算是有良心哩。
莎莎有了钱后烧的慌,也不给我花,要都不给,拼了命地置办产业,乐此不彼,说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走到某栋大楼楼顶,指着一片建筑物,自豪地宣布,这些,都是我的。
她畅想着,将来某天,自己站在楼顶,指着自己的产业,说开灯,全部亮灯,说关灯,全部灭灯。
何其美哉!
再后来的某天,她怀孕了。
不是无意中怀的,而是有意识地提出,想生个孩子。
一个女人穷其一生,要是不生个孩子,岂不是太无趣?
莎莎要生,年龄也适合,我却犯了难,有心说你去找个其他男人结婚,却说不出口。从千禧年到现在,走过六个年头,是块石头都暖成玉了,何况是人。
她现在也不再计较是否要结婚,毕竟不是小女孩,她有更成熟的想法。
如果当年不是遇到我,她或许依然是一只鸡,混迹于红尘中,可能孩子也有了,也可能打过几次胎,或许跟姐姐一样混的好,或许是千万个迷失了自己的失足女之一,吸毒,堕胎,最后沦为站街。
生个孩子,算是个寄托,给自己个交代,给这段感情一个交代,毕竟,她生命中最美好的那几年,给了我。
简单的想法,却让我感动。
正所谓,虱子多了不怕痒,已经欠了许多债,还在乎多她一个?
于是选了个黄道吉日,沐浴熏香,两人一番互动,珠胎暗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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