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的事情最是耗费精力,不要说什么做不成恋人还能做朋友的话,那都是骗人并且自欺欺人,就像喜欢的感情无法转变成友情一样,友情也无法转变成爱情。
既然注定是一份无法回应的感情,就要尽量的远离它,这才是对喜欢自己的人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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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云那天晚上回家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冲到季川家的书房里去了,季川不知道她在闹腾什么,跟着进去就见她趴在书架上到处瞅。
季川行事那么光明磊落的一个人,对他而言,就连看小黄书都是和看《时间简史》一样的作用,用于研究。
不同的是,看辛云写的小黄书,他想研究的是她喜欢的男生是什么样的类型,作者笔下的人物一定会带着她所喜欢的特质吧?
所以他订阅了辛云供稿的杂志,闲来无事的时候就翻一翻研究一下。
现在那些书正整齐的摆放在书架上,因为书脊颜色十分绚丽,很是显眼。
辛云随便抽出一本来一看,明显是有翻看过的痕迹,并不是买来摆在那里罢了。
她一口老血涌了上来,扬着手上的杂志问他:“你会日文的啊?”
季川乖巧的答道:“学过。”
辛云的瞳孔都放大了,她想起金城武的那句著名台词“略懂”。
她觉得跟学霸谈话心好累,人家的“略懂”就是世人眼中的“精通”,想来季川的“学过”应该就是“听说读写都会”的程度。
她转念一想,这事儿指不定还可以抢救了一下,于是又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那么多作者,同时在写书,她大隐隐于作者群里,不见得已经暴露了嘛。
之前季川确实不敢确定,但是自从她的小说连载到男女主角上爱情宾馆那段剧情的时候,基本上也就十拿九稳了,毕竟那些描述的即视感太强了,季川一读就知道正是以他为参考在写。
最让他感到欣喜的是,她用优美的词句描述出来的细节真的非常动人,原来在他倍感疲累的那一天里,她捕捉到了那么多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的细节。
只是看文字的话,季川真的觉得她很爱他。
那笔触,就像是戴着名为“欣赏”的眼镜在看他的一样,将他描述得那样美好又性感,他都有些不好意思承认那个角色的原型就是他了。
季川一双茶晶色的眼睛在书房的灯光照射下显出了漂亮的琥珀色,他双唇开合,念出一个名字:“amber。”
辛云受到了一记暴击,觉得她完全就是个透明人了,她那些疯狂的妄念,毫无底线的**至极的台词,羞死人的各种姿势和情趣y,季川都知道了!
在他眼里,她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了吧?
季川见她表情很是仓皇的样子,马上表态道:“你不喜欢我就不看了。”
辛云把书一丢,过去坐在他身边说:“少年人,读书破万卷,**如有神啊。”
季川楞住了:这句话是这么说的吗?
辛云一旦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以后,她就放弃挽回了,继而就改变了思路,她又不能删除季川的记忆,那就一起愉快的过上没羞没臊的生活吧。
于是她便饶有兴致的说:“我写的小说你都看完了还是跳着随便看看啊?”
“都看了。”
“哦哦哦,没看出来,你还是我的真爱粉啊,那你最喜欢哪一场戏啊?”
“都,都不错啊。”
“哦哦哦,好标准的粉丝答案,那你见到作者本人有没有觉得很激动啊?”
季川激动个毛线啊,天天都见得到好吗!自恋也请有个限度好吗!
辛云发现季川看她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智障,却一点都不要收敛,还在继续说:“你不想要个签名吗?我可以给你签在身体的任意位置上,来,就签在你的心口吧,脱吧,少年!”
季川眼望着那个如狼似虎的姑娘真的扑了过去,双手紧紧的护住了自己的胸:他可不是个随便的粉丝!
辛云扑到一半忽然想起一件事,眼睛亮闪闪的望着他说:“你知道为什么我在你面前不码字了吗?”
季川给了她一个愿闻其详的表情,但是双手并没有放开,他是很矜持的人!
辛云接着说:“因为从某一天起,我只要一码字,男主角就长成了你的样子,我写不下去你跟别的女人的爱情故事,也不想写你和别人的活色生香。你在**上的样子,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而那些纷繁复杂的姿势,我都想要在你身上各试一遍,还让我怎么静心码字,这一度让我感到很烦恼,我想要创作,却又不想离你太远。
最终你赢了,我决定这本写完就不码字了。”
原来,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昨天晚上才爱上他的呢,应该是在更早的时候,她舍不得与他人分享他的时候,那种独占他的心情,不是爱,又是什么呢?
季川的书房里最近增加了一只很巨大的圆球,那是一个特大号的懒人沙发,人只要坐上去,就会深陷进去,柔软、q弹的触感让人爱不释手,只想永远躺在里面不出来。
辛云被他丢进去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惊吓,然后她就喜欢上了那个位置,很开心的窝在里面不愿意出去了。
季川爬到她的身边去,盛情邀请道:“不用顾虑,无论姿势有多纷繁复杂,我都可以配合,我的领悟力很好,柔韧性也不错,身体素质过硬,你还需要知道什么?”
辛云觉得她需要知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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