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怡的效率,比霍姐还要高,当天下午就给高牧带来了好消息,安排晚上见面。
“高先生,衣服送来了,是现在试穿还是先放着?”
“马上穿,不合适的马上改。”高牧起身,“哪一套是我的?”
陈薄荷带着几个服务员,手里捧着三套刚入手的正装,俏生生的问道。
这是高牧的临时安排,也是在霍姐答应帮忙联系之后,李柔潼给的建议。
她知道高牧随意惯了,但香港毕竟被英伦影响了近百年,各种文化习惯都融入到了生活当中,
特别是顶级豪富这一层次的人,更是标榜英伦的绅士,保守风格。
所以让高牧穿的正式一些,穿的保守一些去和李家老二谈正事,能给对方一个好印像,对正事有利。
不过,这次见面,不论是提建议的李柔潼,还是牵线搭桥的霍姐,都不会参与。
而香港公司的人高牧不能用,身边能用的自然就只剩下马一鸣和丁厉,所以正装也有他们两个的份。
“牧,真有必要穿这么正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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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天的,虽然到处都是空调,虽然款式是夏薄款,但毕竟是西装革履的,给了马一鸣很大的束缚。
“不愿意穿可以不去,不参加就不用穿了。你就是光溜溜的我都不管你。”
高牧也难受,但这是必要的虚伪,现在的他还没到可以任性的程度,李柔潼的建议有道理为他好。
“去,谁说不去了。李家老二,我也想认识认识。”
马一鸣嘴上埋怨,手上的动作不慢,已经在镜子面前显摆了,韩版西装,讲究贴身,这也算是做了妥协。
“帅,这是谁呢,怎么会长的这么帅,帅的简直丧心病狂。”
自恋,臭屁,夸起自己来一点都不会良心痛。
丁厉就比他简单多了,他的体格不适合韩版,主打宽松,对着镜子活动了一下四肢,满意。
“行,没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车子准备好了吗?”
陈薄荷办事一直稳妥,高牧向来满意。
“已经安排好了,下楼就能上车。”
总统套的客人,享受的是酒店的顶级服务,美女管家会安排好所有的一切,有求必应。
“ok!出发。”
单手一挥,高牧带头出发带队出征,嗯,虽然只有两个兵,但三人小队也是能走出气势的。
“骚的死累,”马一鸣摸着豪华劳斯莱斯的真皮座椅,兴奋的很,“牧啊,和这车相比,你的大奔可以扔了。”
“嗯,扔了,你也可以死了。”
车确实不错,只是他一直不喜欢劳斯莱斯的外型,就算是太经典,有太多的人吹嘘和背书,他都不是很喜欢。
以前不喜欢,可以说他是个穷光蛋,根本买不起劳斯莱斯,说不喜欢更多的是吃不到葡萄的反酸。
可现在他还是不喜欢,就是真的不喜欢了,劳斯莱斯虽然死贵,但这点贵对他来说也是毛毛雨。
也不是说车子不好,性能不佳,作为一款顶级的豪车,劳斯莱斯不论是品质做工,还是品牌宣传,品质沉淀都是超一流的存在。
高牧不喜欢,纯粹就是因为不喜欢他的外型,或许是和他的秉性八字不合,又或许是这个外型会让他联想起某些不好的东西。
膈应!
换一个角度说,在评判一款车好不好上,以他现在的经济能力,已经可以任性了。
理论上,不会有人在这个问题上同他杠,杠就是对方对,他无所谓。
“我去,我就让你换这款车,你不喜欢也不用这么诅咒我吧?”
马一鸣气的咬牙切齿,他说的可是事实,虎头奔再好在劳斯莱斯面前也是普通一货。
“我哪里诅咒你了,明明是你自己说自己,怎么变成我诅咒你了。”
高牧摸着劳斯莱斯的内饰,虽然不喜欢它的外型,但内饰是真心不错,一分钱一分货,好东西就是好东西。
“明明是你说的,怎么成我自己说的了。”马一鸣迷茫的看着高牧,不过没有再得到高牧的回应,便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丁厉的身上,“丁厉你说,我说自己了吗?”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要扔。”
丁厉的回答干净利落,简单直接。
“噗!”
一口老血吐出,还真的是自己说的,虎头奔和劳斯莱斯对比,自己和高牧相比。
“啊,苍天啊,大地呀,我为什么要和你说话。”
瞬间闭嘴,不再吭声,哑巴狗活得好。
“对了牧,一会儿和李家二公子见面,我是什么身份?”
真闭嘴是不可能的,车子还没开出去三分钟,马一鸣就忍不住了。
“你和丁厉都是我的助理,一个工作助理,一个生活助理。”
这是最文雅的说法,其实以马一鸣和丁厉的能力,助理还真当不了,何况还是高牧的助理,那要求可是很高的。
别看高牧没有正式的办公室,身边也没有秘书助理帮忙,但他一直都有在物色,不过是动静比较小,还没有碰到合适的人。
“助理啊,也就是男秘书了哦。”对助理的理解马一鸣有自己的见解,“不知道需要我怎么做?”
“什么都不需要,你做好焖声菩萨就行了。记住,千万千万不要给我捣蛋,否则别怪我用少林龙爪手修理你。”
他是需要马一鸣和丁厉给他撑场面,但不需要他们出能力,这一仗,他一个人就能搞定。
马一鸣要真的来一下,说不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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