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长不短的一段日子里,林力已经再次“神经错乱”了,他会将工作视为无物,一心只想着邹雨。只是某个周六的中午,邹雨在午后给他打电话,那时正值补觉的最佳时段,他以为又是喝酒,接过电话就说,雨儿,这么早去不好吧?
“林力,你出来下,我在咖啡馆等你。”话语异常严肃,一点儿不像平日风风火火、大大咧咧的做派。
“嗯,好。”虽然预感不妙,他还是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出旅馆,很快来到指定地点,阳光柔和、风儿青涩。
“我们还是分手吧,你是个好男孩,该遇到好女生,我这样的,陪你玩玩可以,真做女朋友还是算了吧。”
林力已经不清楚第几次听到这样的话,如果不是总白日做梦,他一定会狠狠掐自己一把,可这次,他没有。他说,嗯,可以,给我十秒。
星星点点的阳光打在脚下,阳光的声音总是太吵,让他一点儿静不下来。
“行了,我知道这样对你、对苏青阳很不公,对她,的确是出于报复,谁让她高中时总是所有功课都比我优秀呢?虽然我是藏族女孩,但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基本算是汉族吧!该死的虚荣心总让我无所适从,当然,整个事件对你完全是牵连无辜,别看我总喝得不省人事,其实八成是装的,这么久了,每次跟你一起玩,我会很安全很安心,一点不用担心身处何地,要是以前,我肯定铁了心跟你海枯石烂、天荒地老,现在不行了。”邹雨眼角泛起点点亮光,晶莹剔透。
她拭去眼角的泪,挤出大大的笑,说,欠你的,我会记得,对了,要是哪天想通了,打电话就好。
“你就这样还债么?”
她突然抱住我,呢喃着,不然呢?
“你得负责给我介绍女朋友,而且,而且……”
“什么呀。”
林力终于还是没有半点勇气拿出准备好的东西,呵,都怪阳光太吵。
“以后喝酒还喊你,要不介意的话。”她已经走远,声音来自遥远的天际,对,天际,大概错觉便是如此。
那是两份合约,内容大抵如下:
甲方:林力
乙方:邹雨
为保证甲乙双方感情长久,在不窥探对方隐私、不干涉对方生活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原则,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乙方提出分手。
第二条: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乙方发脾气、惹乙方生气,乙方可以无任何理由向甲方发难,甲方须无条件接受,且想方设法让乙方高兴。
第三条:乙方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提出分手。
第四条:甲乙双方协商无异议后,签字生效,有效期至乙方主动提出分手。
合约大概两页、四十条,如此周而复始。
可是,这样的话永远都只能留给自己了,林力苦笑。
说了,怪只怪阳光太吵、太烦、太不懂事。
曾经看到这样一句经典的话:爱一个人像是自己柔软的命门,可偏偏是它,让我们不怕这个充满杀伤力的世界。所以,几天前的林力,就算怎么惨,还是一点儿都不怕,可现在,就算呼吸,也带着痛,痛彻心扉、深入骨髓。
爱和爱过,只多一个字,却隔了整个曾经。虽然,林力不明白这个曾经对他意味着什么,或者,这个曾经对他还有什么意义。
此后的几天里,林力最喜欢的事就是一个人鬼魅般地到处飘、游荡,有时对着天空发呆、有时痴痴傻笑、还有时,突然止住脚步,嗨,总之,所有失恋人该有不该有的状态他都有,毫不夸张。
我们永远无法理解这世上的所有美好,只有在失去的时候。可当失去时,就算再美的东西,又有什么美的意义呢?而且,林力相信,这世上一定有跟他一样傻帽的人,傻帽的人总有共同点,这共同点便是,把所有错过的过错都怪罪在自己身上,怨天尤人,无法自拔。
那个时候,林力已经快要成为“鸡司令”了,很长时间里,他把自己埋在被窝里不愿出来,却总在夜深人静时默默落泪,泪水如此重、涩,却那么轻易,往往不等察觉,已是泪湿青衣、满面婆娑。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不知林力还会继续在被窝埋多久,只是每天蓬头垢面地落魄日子实在难熬,而他又是绝不会光合作用的。所以日子久了,他便慢慢地试着洗洗脸、吃吃饭,可每次,就算最喜欢的饭菜,也是味同嚼蜡,这感觉让他不知所措,不可救药地以为自己患了绝症,呵,人都有患绝症的时候,不可避免。唯一不同之处在于极少数患者症期颇长,长到足以天长地久、天荒地老。
显然,林力不是,或者说他只是大多数症期较短的患者之一。时至今日,还在做着绝症患者都会做的梦,天真地以为只要结局完美,过程怎么苦都行。
可是,过程到底是什么东西?不是很多人都说过程才最重要么?有时林力还会天真地想到过往的点滴甜蜜,想到邹雨咬他、骂他……可这些甜蜜总像沙漏一样,在不知不觉中渗走,留下回忆的空壳。
天意如此,喜欢一个人无须什么理由,那么讨厌一个人也不必罗列出什么论据,第一眼不喜欢,往后看再多眼也无济于事,最多,如果心肠够软,会被感动。就如朵槿跟叶林分手一般,何须理由?如果非要加一条:不曾喜欢,天命如此。
人的命,天注定,缘分更是可遇不可求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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