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山水之间
橙子乐队的四个成员已经全部到齐。
乐队主唱屈锦冰,也是组建乐队的人,她就是乐队的主心骨,是队长。
屈锦冰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孩。
在她身上总能看到一股冲劲,脸上带着一种从不服输的坚韧。
没有任何背景的她,在一个城市中摸爬滚打,倔强而不认输。
这一点倒是和酒吧的老板唐圆圆格外的相似,所以两人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
乐队的其他几个成员分别是,性格活泼的小美,上次屈锦冰请方华吃饭的时候就是带活泼的小美,天真浪漫,憧憬各种美好的幻想,有点傻傻的女孩最招男人疼爱。
而蓉蓉就属于那种文静型的,柔顺的长发扎了一个马尾辫,性子柔和不怎么爱说话,总是安静的站在一旁,宛若一坛鲜花,花香四溢却不峥嵘。
乐队唯一的男生叫王康,爱运动爱锻炼,身形很魁梧,穿着紧身衣显得肌肉疙疙瘩瘩,还扎着一个艺术的小辫。
他总说自己是阳刚男人,可说话的语气和动作都很柔和,一点也看不出来阳刚,总是不经意间翘起的兰花指又显得娘娘腔。
但了解他的人可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提起娘娘腔三个字。
因为别人说他是娘娘腔,他伤心哭泣了好多次,玻璃心一碰就碎。
为了让自己显得更男人一些,今天他穿的衣服就带着老虎的图案,看起来贼凶贼凶的。
唐圆圆穿着打扮依然干练,紧身的白色上衣凸显的胸部又圆又挺,下身是一件七分长的肥款纱制的裤子,若隐若现可以看到纤细小腿的轮廊。
脚上踩着一双十公分高的高跟凉鞋,脸上略施腌粉,美艳动人。
她的那种美艳仿若是天生携带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的无比的诱人。
她这样脸上洋溢着自信且成熟的女人,身上时刻都散发着让男人失去抗拒能力的魅力。
“华哥,你来啦!人家想死你了。”方华刚从车中下来。
小美就顺势挽住了方华的胳膊,开始撒娇了。
方华对小美早已有所了解,特别黏人,爱撒娇,天真浪漫什么事都往好了想,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坏蛋,就算有人做了坏事,也一定是情非得已……
满满爱心的她收养了好几个流浪猫,每个礼拜还会去小动物救助站是关爱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猫狗。
她基本不买化妆品,更不买什么名牌包包,省下来的钱不是在帮助小动物就是在帮助的路上,绝对的爱心满满。
方华把她当做小妹妹一样看到,打心眼里喜欢这类萌萌的善良的女孩,当然了,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喜欢。
“华哥,来抽烟。”王康面带微笑给方华递出一支烟,为了证明自己的阳刚,王康抽烟只抽雪茄之类的烟。
开始王康是对方华有成见的,他暗恋屈锦冰,却倔强的不说,打死不说,其实也不敢说。
甚至能想象到屈锦冰“吹胡子瞪眼”,那句话被他幻想过无数次,“王康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想上我。”
他自认为自己也是个创作天才,他也在乐队写了好多歌,有几首歌也是很出名的,他们村里人听了都说好。
刚开始方华答应给他们乐队写歌。
乐队的三个女孩都特别的开心,提起方华就是一顿的夸。
王康的醋坛子顿时就打了,把方华当成了假想敌,想起方华就咬牙切齿,不就是长得帅一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好吧!等他看了方华给他们乐队写的歌后。
身为创作人的他,傻眼了,服气了。
属于那种五体投地的服气。
会写歌的人才知道写出一首经典好歌有多难。
会写歌的人才明白那样的歌曲是在具有多好的灵感之下才创作出来的经典。
《无价之姐》更像是无价之歌。
方华接过了王康递来的烟,笑了笑道:“我没迟到吧!”
“没有没有。”屈锦冰立刻道:“距离约定时间还有十分钟呢!”
唐圆圆淡然一笑说道:“你那两个兄弟怎么没跟你一块来。”
方华说道:“小胖跟我说唐姐太漂亮了,跟你一起吃饭他太紧张。”
唐圆圆哈哈一笑,“那你跟我吃饭怎么不紧张,是不是你觉得我不漂亮呢?”
方华哑声失笑,忙道:“不不不,唐姐的魅力是全球公认的,我也是不敢直视啊!”
“少贫了你,咱们快进去吧!”唐圆圆嫣然一笑,她的一举一动都勾人心魄,绝对是男人的克星。
虽然已经是黄昏时分。
但在炎热的夏日,傍晚也是非常炎热的,空气中弥漫着热浪,一直等在外面的屈锦冰和小美额前的秀发已经被汗水沾湿了。
今天吃饭的地点,依然还是坐落于湖边的“天龙阁”酒店,又被晋州人成为半岛酒店,寓意饭店高档的意思。
这里的名厨可都是非常出名的,那位名厨有点专家坐坐诊的意思。
一个星期只有礼拜二和礼拜五这两天呆在酒店。
其余的时间,他可不工作,钓钓鱼赏赏花,过得是悠闲的生活。
今天恰好是礼拜五。
屈锦冰废了好大的劲,甚至托了关系才成功定到了雅间。
在天龙阁所谓的雅间,那就是可以点专家做的菜。
一共十个雅间很多人都争破头皮都订不到。
先不说这名大厨做的菜是否真的就是天下一绝。
但是这打出去的名声。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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