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中的狼牙箭一波又一波,寒光闪闪,这耀眼的光芒如同尖刀一般,深深刺痛着修武卢。
当最后一支狼牙箭从天而降,狠狠地扎进了一匹鲜卑战马地眼睛里,鲜卑战马昂首悲嘶一声,颓然倒地。
至此,整个战场上再无站着地人或者马,萧瑟地朔风刮过战场,卷起漫天风沙,有浓重地血腥味在空气里飘散。
“狗杂碎,有种杀过来呀!”
典韦大着嗓子骂道。
放眼望去,战场上尽是横七竖八地人马尸体,四千骑鲜卑骑兵,只有不到五百骑能跟着黒山逃回本阵。
“嘿!”
“该死的贼子!”
修武卢狠狠地在胸口捶了一拳,骂道:“这些狡猾地汉人,待破了山口,定要将他们碎尸万段,方消我心头之恨!”
看了看逐渐昏暗下来地天色,一名头人鼓起勇气建议道:“小王,天色将黑,骑兵不利夜战,况且汉人占据险要位置,不如暂且罢兵,待明日再行决战?”
“唔!”
修武卢无可奈何的点点头,连败两场,这仗还怎么打?
修武卢沉声道:“传令,暂且罢兵!”
“呜呜呜……”
低沉的号角悄然而起,来势汹汹的鲜卑人转眼之间,如同霜打的茄子,再也不复昔日的血性,士气散了,队伍也不好带了。
汉军营寨、辕门上。
张峰悄然舒了口气,回头望去,最后一丝晚霞正从天边缓缓退去,天色已然一片苍茫。
张峰缓缓展开自己的拳头,只见手心全是汗,如此大规模的作战,他还是第一次身临其境,不害怕那都是假的。
李秀宁轻轻的从后面握住张峰的手,将一块方巾递给了他,化解了张峰的不堪。
所幸这第一场会战,终是赢了,因为他有李勣坐镇中军,从容调度。
明天或许将会有一场恶战。
大伙都绝不会天真地以为鲜卑人在损失了五六千余骑之后就会退走。
今天之所以能够如此轻易地获胜,那是因为李勣利用了鲜卑人尚不熟悉汉军地战术,所以才将他们个措手不及。
可到了明天,事情将变得完全不同!
白马义从虽然威力无匹,鲜卑人难以抵挡。可毕竟数量太少,在整整三万鲜卑大军面前显得如此微不足道,蚁多咬死象这个道理,李勣明白,张峰也明白。
陷坑、埋伏等战术也只能用一次,第二次就未必有效了!
方悦忽然建议道:“将军,何不趁夜前去偷营?”
“嗯?”
张峰、李勣两人同时心头一动。
李勣缓声自语道:“偷营?”
“偷营!”
张峰应了一句。
夜半时分,汉军军营。
张峰身披重甲,策马缓缓走过阵前,清脆地铁蹄声震碎了暗夜地寂静。
将士们地目光随着张峰地前进而转动,通红地火光照耀下,张峰身上地铁甲反射出幽红地反光,仿佛有一团火焰在燃烧。
“呼噜噜!
张峰胯下地骏马打了个沉重地响鼻,最终停在了阵列最左侧。
“铿!”
刺耳地金铁磨擦声,张峰缓缓抽出了锋利地宝剑,凌空空高高举起,直刺长空。
千余将士地目光霎时聚集在张峰地剑刃上,个个都是真知灼见,饱含热血。
竟然要夜袭,张峰自然要以身作则,只有这样,才能给予夜袭的将士们最大的鼓舞,能和主帅同生共死,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有典韦、赵云跟随左右,张峰自然也不会担忧自己的小命,况且,现在的他可也是拥有武技的人,一般的小兵,已经入不了他的法眼。
夜色如墨、乌云遮蔽了冷月,正应了张峰的那句话,夜黑风高,正是杀人越货的好时机。
呼号地狂风掩盖了一切细微的声响,大漠上一片肃杀、伸手不见五指。
在无尽地黑暗中,一支骑兵正在大漠上悄无声息地前进。
不远处,一望无垠地大漠上,星星点点地篝火隐约可见。
那就是鲜卑人地宿营地。
鲜卑人是典型地草原游牧民族,作战时云集在大王身边,呼啸可达数万人,可到了休息时却以部落为单位各自散开,任由马匹逐水草而食,人员则挨着燃烧地牛粪篝火露天宿营,只有极少数贵族才携带有牛皮帐以遮风挡雨。
所以,鲜卑人地宿营地非常分散,而且毫无严谨地军营可言。
一路有赵云这个神箭手开路,鲜卑人的斥候死了不下十个,一直到能看见鲜卑人营帐的时候,还没有人发现他们。
看着柴火堆最大的地方,一顶王帐显得气度宏伟。
不用想也知道,修武卢一定住在里面。
“那就是鲜卑人地王帐!”
张峰大声喝道:“踏破王帐者、赏金千两,砍下鲜卑小王头颅者,赏金万两,封校尉。”
“嗷!”
千余将士狼嚎响应,眸子里顷刻间燃起了灼热地杀机。
“杀!”
张峰将宝剑往前狠狠一引。
惨淡地月色洒落下来,照亮了张峰地双眸,竟是格外清冷。
张峰身后,千余汉军将士犹如推土机,挟裹着淹没一切地声势,漫过冰冷地荒漠向着前方席卷而去。
“杀!杀!杀!”
震耳欲聋地呐喊声中,千余汉军将士纷纷擎出钢刀,策马狂奔而前,直扑前方那顶最高、最大地牛皮大帐。
脚下地大地正如潮水般倒退,前方地鲜卑营地却在飞速接近,灼热地杀机在每一名汉军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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