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温志谦吃完早餐,谨遵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的原则,美美抽了一袋,然后趁着李元昊不注意,含了一口鸡舌香,去除一下口中的烟草和大蒜味道。
丁一伸着懒腰走出房间,低声和李元昊说了两句话,也走进厨房,盛了一碗清汤面。
温志谦凑上前去:“丁一,陛下没有给你说什么?”
丁一猛喝一口面条,含糊不清得说道:“没有呀,陛下该给我说些什么吗?”
温志谦想了想措辞:“比如不让你多吃荷包蛋的话啊。”
丁一摇摇头,觉得温志谦在质疑他的为人,愤恨的说道:“锅里一共就那么几颗荷包蛋,分明是一人一颗,我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轻重谦让,只有畜生才多吃。”
温志谦白了丁一一眼:“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讨厌,嘴上一点都不留口德。”心头讪讪苦笑:“原来在陛下心头,落下这么一个名声啊。”
等丁一喝完,李元昊吩咐他留在小院内,照看保护李秀策和曹禾,而她和温志谦一同出了小院,开始了解这一座小小的镇子,这的确是一座小镇子,比之岳麓山下的小镇还要小,前后不过两百多户、一千余人,两条南北东西走向的街道在小镇中央交错,将整个小镇分成了四个部分。
两人行走在小镇内,街道两侧有零星几间商铺,而且绝无重复,包子铺只有一个,针织铺只有一个,邻里之间十分熟络,用着草原人特有的粗狂嗓音相互攀谈。
李元昊知晓草原人信奉长生天,但是在这个小镇内,人们似乎对小镇以北的狼居胥山更为敬畏,不少门户开门的第一件事情,是双腿双手着地,对着神极阁的方向跪拜,亲吻大地。
最为古老虔诚的精神信仰,往往能够在边陲之地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
“除了对神极阁敬畏之外,这座小镇视合欢树为图腾,认为合欢树是长生天安放在人间的眼睛,监视整个人间。”行走在街道上,温志谦开口说道,随后又解释道:“这座小镇地处极北之地,除却每年春夏时节能够见到绿色之外,常年难见翠绿,即便中原四季常青的松树在这贫瘠的地方也很难存活,反倒是这合欢树能够生长在天南海北,五湖四海,所以这座小镇的人识合欢树为神树。”
李元昊轻轻点头,望向小镇的正中央,一株合欢树屹立其间,挺直的树干顶上,一个圆鼓鼓的花骨朵,的确像是一双眼睛。
两人将整个小镇逛了一遍,添置一些生活必需品,温志谦展现了他强大的交往能力,三言两语之间已经知晓了整个小镇的大致情况,还和小镇上唯一的屠夫勾肩搭背,相谈甚欢,李元昊听不懂他们两人的话语,但是从以手做酒杯放在嘴边仰头的动作看来,两人应该是约好喝酒了。最后,温志谦用寥寥三颗大铜板换来了一大块肥瘦相间的猪肉,要知道这是在草原大漠,不似羊肉那般,猪肉可是金贵的很。
李元昊走走停停,将整个小镇的大街小巷记在心头,哪里有沟渠,哪里有暗巷,全都记在脑子中,闭上眼睛,她便如同站在空中一般,俯瞰整个小镇。
两人回到小院,丁一正认认真真擦拭着机械弓弩,看到两人回来,露出一张灿烂笑脸,慌忙迎了上去。
温志谦颇为感动,眼窝有些湿润,虽然平日里偶尔和丁一拌嘴,相处久了,感情还是有的。
但是接下来丁一如同一阵风一般从他身边呼啸而过,直直得迎向李元昊,接过李元昊提着的两盒糕点,埋怨道:“温大人,您怎么能让陛下拿这么多东西,太不应该了!”
满头大汗的温志谦欲哭无泪,低头看了看自己,扛着一袋面粉,左手提着一桶油,右手提着一篮子鸡蛋,嘴里还叼着一块猪肉,对了,口袋里还有买来的地瓜,结果换来让陛下拿的东西多的埋怨,你这么有本事儿,你怎么不去。
“姐,你回来了?”屋内响起李秀策的声音。
李元昊快步走进屋内,不一会传出她的声音:“刚刚出去了一趟,等急了吧,你看姐给你带回来了桂花糕。”
屋外,丁一咧咧嘴角,心里酸酸的,觉得被冷落了,他有点不太喜欢小王爷李秀策,心头莫名有些敌意,觉得他占据的东西有点多,有些太幸福,太让人羡慕嫉妒了,所以有些恨李秀策。
李秀策身上的伤势开始慢慢好转,琵琶骨被穿透,双手无力,连端碗筷的力气都没有,吃饭需要李元昊亲自喂食,能在小巷内握刀刺透白灵,已经是他最大的极限。
李元昊怕李秀策气恼,觉得自己没用,是个拖累,说了很多劝慰的话语。李秀策嘿嘿一笑:“姐,我没事儿,每天被你喂,其实我还挺高兴的,若是能让你喂一辈子,我两条胳膊没了都行。”李元昊伸手刮了刮他的鼻子,淡淡一笑。
另一厢,曹禾的伤势很重,至今依旧昏迷,从盛京城逃离到小镇,整整十日,曹禾一直处于昏迷,小镇安顿三日之后,他终于幽幽醒来,入眼的是三张脸,一张是温志谦抽着烟袋锅子的点头脸,一张是少年丁一的灿烂笑脸,最后一张是李元昊如释重负的严肃脸。
曹禾妈呀一声,想起李元昊的身份,赶忙想要起身行礼,但是身上有伤,噗通一声滚落在地,温志谦和丁一将他架起,丢在床上,齐声埋怨他不老实。
接下来的日子,曹禾诚惶诚恐,伤口缝合又崩开,崩开又缝合,因为每天给他这个糙汉子换药包扎的都是北魏天子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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