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嗣英看了看那一文钱,又看了看李元昊那张脸,微微叹了一口气,伸手捏过那一枚铜板:“公子,您这可是拿我开了一个玩笑啊。问一下公子,小生错在什么地方?”
李元昊笑了笑:“我这人不信命。”
“哦,原来如此。能说出这种话来,公子不是凡人。”汪嗣英开口说道,轻轻作揖。
李元昊转身走进天一楼,身后汪嗣英拉住另一位华贵公子,开口说道:“公子,请止步,今日天还未亮之时,小生听到雄鸡报晓,眼看紫气东来......”
忍不住摇摇头,李元昊叹了一口气,书生意气在汪嗣英身上看不到一丁点,让人失望。
“陛下似乎看不上汪嗣英?”孔唯亭一直在一旁观看,未有插话,看到李元昊摇头叹息,方才开口问道。
李元昊开口道:“先生,书中有言,雁过留声,人过留名,读书人应该有骨气,有担当,暂且不提谦谦君子不饮盗泉之水,儒生脱尘不以贪恋淫乐之事,只提一句书生意气筋骨,汪嗣英差太多,走了旁门左道,蝇营狗苟,非读书人楷模。”
“圣贤书读多了啊。”这次轮到孔唯亭摇头,“陛下,读书、科举和为官不同,汪嗣英此人八面玲珑,善于察言观色,若是能过了科举,入朝为官,其处理事情的圆润不是书呆子能够比肩的。而且陛下以为汪嗣英此种行径只是为了钱财?错,他还在待价而沽,为了科举不中找后路,特意在贵人出入的天一楼徘徊,学的是姜太公钓鱼,只不过姜太公的鱼钩是直的,汪嗣英的鱼钩是弯的。”
“先生说的话我信,可是这种人总是很难讨人喜。”李元昊说道,“我还是喜欢有风骨的人。”
两人说着便来到了天一楼二楼,酒楼很宽敞,孔唯亭径自来到靠窗边一处坐下,指了指窗外:“陛下,可曾看到窗外的年轻人?”
李元昊顺着孔唯亭的手指望向窗外,在酒楼后门的两座石狮子的角落里,一位冻得瑟瑟发抖的青年抱着一个破烂包袱,手里卷着一本翻得发白的书籍,因为饥饿不断舔舐着嘴唇,眼睛时不时瞄一瞄酒楼的后门,好像下一刻从门里面就能走出一个大白馒头一般。
“先生,这是?”
孔唯亭开口说道:“这位青年名叫胡元斌,汉中人士,才学极好,我曾经读过他的文章,妙笔生花,不为当今繁杂奢靡文风影响,极有新意,奈何家中一贫如洗,徒步赤脚从汉中走到太安城,一双草鞋放在包袱里舍不得穿。他躲在酒楼后面,一是为了取暖,二是为了等酒楼泼倒剩饭剩菜,找点吃的裹腹。陛下,可认为这书生有风骨?”
“自然是有风骨!”李元昊肯定的回答道,准备让余庆给这书生送点热汤热饭去。
“陛下最好别去,即使送去热汤热饭,胡元斌也不会接受。”
李元昊点点头,有风骨的人都有原则,宁愿饿死,也要尊严。
孔唯亭关上窗户:“陛下,这样的人真的好吗?胡元斌家贫,刚刚的汪嗣英也不逞多让,但是两人如今生活却天上地下。像是胡元斌,因为恪守原则,必定刚正不阿。处在贫穷之中,他从未低头,对待别人,他也会如此,心中不留污秽,眼中不惹沙尘,但是人世间哪有如此多恪守原则的人?若是让这种人登上高位,必定秉公执法,不留情面,成为酷吏,即使对待贫苦百姓,也会因为律法道理在前而不起同情。”
李元昊不置可否,语气弱弱的说道:“可是这个世上多一些有风骨的读书人总是好的。”
不远处桌上的一位翩翩公子站起身来,似乎被李元昊和孔唯亭的话语吸引,双手抱拳:“小生不是故意,偶尔听到两位交谈,心生兴趣,所以也想插上两句。”
自顾自走到窗前,自顾自坐下,虽然衣着华贵的青年行为很霸道,却不招人厌烦,跟在青年身后有个小书童,望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余庆,直觉告诉他,这个小奴才不简单,有两把刷子。
青年看到李元昊秀气的容貌,明显愣了一愣,很快便恢复如常:“小生辽东唐宗飞,听到两位讨论风骨一事,忍不住想说两句。以小生看来,恪守规矩是风骨,随遇而安也是风骨,因势而变,因利而成,并无二别。”
李元昊摇摇头:“如此这般,黑也能是白,白也是黑,男是女,女也是男,两者相同,并无二别。兄台,谬论了。”
“何为黑,何为白,不过人所认为,万物初始,并无黑白一说。”唐宗飞指了指漆黑色的桌子,“烈日之下,此为黑,漆黑不见五指的夜,此为白,黑白并无明显界限,循环不止才是万物之道。”
“兄台此言差矣,错便是错,对便是对,是非之间,界限明显,黑白之间可有灰,是非之间可商榷,却不能混为一谈。”李元昊反驳道。
......
孔唯亭听着两位辩论,心中没由来的冒出一句话“年轻真好”,他招呼一声余庆,低声说了几句话,余庆便飞一般跑了出去。
不多时,一身寒酸的汪嗣英和一身破败的胡元斌站在酒楼门前,门前小厮想要出身撵人,被余庆一巴掌打在嘴巴上,一张银票搭在小厮脸上,小厮顿时没了底气,低头哈腰引着三人上了二楼。
到了二楼,汪嗣英和胡元斌听到两人的辩论,前者很自然认为唐宗飞所言有理,而胡元斌觉得李元昊的言论正确。
汪嗣英低着头,却斜抬着眼不着痕迹的看了看众人,私下揣度着些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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