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景云是个很听话的孩子,他一个大活人住在客房里,却比院子里的旺财还安静。
林夏厨艺不精,也没什么心情做饭,方竞寻请来的阿姨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请假了,这就让林夏不得不下厨给自己弄点吃的。
然而等她刚淘好了米,就发现龙景云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厨房,已经开始洗菜了。
他还从冰箱里提了几条带鱼出来,利落的开始刮鱼鳞,裹面浆。
他很沉默,不爱说话,林夏只好主动找话题,对他道谢:“谢谢你了小龙,我都不会炸带鱼,只会点简单的菜式。”
说也奇怪,怎么她遇到的男人,厨艺都比她好?
“林老师,你想不想出去逛一逛?”龙景云一边炸带鱼,一边和她搭话道。
逛一逛?林夏还真没有这个想法。
除了第一天来这里的时候,出门买了点生活必需品,她基本没有出过门,连旺财他们的狗粮都是临时工阿姨给买回来的。
她几乎已经宅了一个月了,也没和外界有过什么接触。
但是话说回来,既然一个月都过去了,她的热点应该过去了吧?
不都说网民都是属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钟么?
就算是天大的热点,一个月过去,也便无人问津了。
想到这里,林夏点了点头,但还是不敢往人多的地方去,只是说:“这里附近倒是有个公园,我们晚上可以拉着旺财去逛一逛。”
旺财这样的大狗,按理说应该每天都拉出去遛狗的,不然很容易抑郁症。
龙景云露出小虎牙,笑着点头:“嗯,我牵着旺财,你主要负责散心。”
他这样一说,林夏就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很明显,龙景云知道她身上发生了什么。
也许他的到来,是方竞寻的刻意安排,目的就是让她缓和心绪。
不管怎么说,两人的出发点是好的。
但这也让林夏心理压力更大。
龙景云从小长在西藏,做饭口味也是当地特色,偏辣偏咸,林夏吃着有些不习惯,也没吃多少,倒是金毛很喜欢,啃掉了不少炸带鱼。
“狗不能吃太咸的,会拉肚子。”林夏担忧道。
“没关系,我会给它多喂些水,公园旁边有个711,我们可以买点脱脂牛奶。”龙景云给旺财穿戴好,就等着林夏也出门了。
林夏也觉得养狗应该专业一点,老让旺财跟自己喝一样的牛奶,好像是不大对。
她打扮的全副武装,跟微服私访的大明星似的,所以刚一进店,就进来了店员的目光。
林夏生怕自己被人认出来,更加拉高了自己的毛衣领。
结果怕什么偏偏来什么!
龙景云因为牵着狗不得入内,只有她一个人进店看奶粉,忽然就听到隔壁货架处,传来一道女声:“呀!今天是我们十一郎的三七!我们贴吧里组织了粉丝悼念会!我不能再买了,得赶紧回去!”
林夏听后心里一颤。
她知道这应该是沈逸洲的女粉丝,而且是死粉那种,否则不可能在人死后“三七”的日子还挂念着他。
中国自古就讲究“人死为大”,所以林夏现在也不想去嘲笑沈逸洲,笑他这种人竟然还有这么多人惦念着。
其实现在想想,沈逸洲在最初认识她的那段日子里,确实是对她很好的。
尽管,那是带着目的的利用。
后来又发生了这么多事,林夏不得不承认,自己一度是恨过这个贱男人的。
怎么能不恨呢?
如果那天晚上不是他来绑架他,后面她不会受枪伤,她的名誉也不会进一步败坏,落到现在人人喊打的地步!
可现在,他人都没了,她还恨什么呢?
龙景云站在窗外,正好能看到林夏,因此清楚的看到了她长吁短叹的过程。
他不知道她遇上了什么事情,却能感应到她心情不好。
林夏似乎也看到了他,目光停留在和他对视的状态。
龙景云便对着发呆的林夏做了个口型,说:“走了,回家了。”
林夏猛地惊醒了,连忙对着龙景云点点头。
出了便利店,往回走的一路上,两人都保持了沉默的默契。
但回到家以后,龙景云把旺财放进狗窝后,一本正经的对林夏说道:“林老师,我虽然年纪小,但也希望和你不仅是师生,能做朋友,能听听你的烦恼。”
林夏愣了愣,连忙摆手道:“你这是什么话,虽然你一直喊我老师,但我又不是你真正的老师,我们当然是朋友关系,我一直把你当弟弟!”
龙景云说话很客气很温和,而且经常把她抬高到一个她很不适应的档次,这让林夏经常惊慌失措。
有时候,林夏甚至觉得,像是秦时予那样毒舌却又诙谐的相处模式,可能更适合她。
——她真是快被秦时予虐待出斯德哥尔摩症了,现在竟然都受不了别人夸她!
龙景云没注意到她这点小心思,但是很正式的说:“既然是弟弟,那么你的一切心事和故事,我都很乐意做你的听众的。如果你想倾诉,我会当一只很称职的海螺。”
林夏再次一怔。
不得不说,现在的小孩子真是太会撩了!
林夏有些紧张的搓了搓手,然后摘下了手套和帽子,卸下了所有伪装。
“我刚才,在想沈逸洲。你知道的,他刚死没多久,而他是我以前暗恋的男人,大概暗恋了有五年!”林夏缓缓说道。
龙景云“嗯”了一声,随手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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