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贤庄内。
公孙玲珑嗲着嗓音,装腔作势,捏着兰花指冲着伏念“娇滴滴”道:“小女子玲珑,久闻齐鲁之地多名士,学识渊博,能言善辩……
故此不远千里前来讨教辨合之术,还望不吝赐教……”
这女人也不知哪里来的自信,一身肥肉,容貌奇丑,偏偏还以美人自居,言语之间更是咄咄逼人。
她所谓的辨合之术,正是源自于公孙家。
公孙家当年也曾经辉煌一时,只可惜太过于非主流而日渐式微。
简单来说,名家推崇的所谓辨合实则就是诡辨。
也可简单称之为逞口舌之快的杠精,没什么卵用,能唬人一时却唬不了一世,自然也就难逃衰落的下场。
有个经典的事例可见一斑。
说的是有那么一天,公孙家有个先辈公孙龙前去拜访庄子。
其时,庄子正与一友人刚刚摆上酒菜准备饮酒。
公孙龙一见盘中有只烧鸡便很开心地说:“看来庄兄知道我喜欢吃鸡腿,特意为我准备了下酒菜。”
庄子故意刁难:“公孙兄,鸡只有一只,鸡腿只有两个,我与友人都喜欢吃鸡腿,你后来总不能占先吧?”
公孙龙一听来劲了。
这还得了?我可是当世诡辩大师,这要不辨个输赢出来且不显得我没本事?
于是便道:“鸡腿明明有三只,庄兄为何骗我?”
庄子道:“那请公孙兄当面数一数,先说好,不许重复数数。”
公孙龙一脸傲然:“绝不重复!”
然后伸手指向左鸡腿:“这是不是鸡腿?”
庄子应道:“是!”
公孙龙又指向右鸡腿:“这是不是鸡腿?”
庄子应道:“是!”
公孙龙面露得色,同时伸出两根手指指向鸡的左腿和右腿:“这是不是鸡腿?”
庄子:“是……但是……”
没等庄子说完,公孙龙诡辩道:“很好,你回答了三次是,这就意味着鸡有三条腿。而我刚才也没有重复数……”
这明显就是偷换概念。
就好比说你、我,明明是两个人,非有个杠精要说成你、我、我们,两个变成了三个……
不过这一次公孙龙却吃了个鳖,庄子何等人也?
懒的跟你狡辩,你说三足就三足好了。
于是乎,庄子笑道:“好,是我错了,公孙兄说的有理。不过我是此间主人,理因由我来分配鸡腿……”
随后撕下左鸡腿放在自己碗中,撕下右鸡腿放在朋友碗中。
然后冲着又冲着公孙龙笑道:“好了公孙兄,你所说的第三条鸡腿便归你了……”
公孙龙当场目瞪眼呆。
言归正传。
公孙玲珑一讲完,没等伏念开口,李斯便抢先道:“儒家多的是饱学之术,在小圣贤庄论学问也颇合时宜。”
此话一出,伏念还有什么好说的?
明知这是李斯设的圈套,想要让儒家当众丢脸,但也不好拒绝,毕竟李斯是大秦丞相,而桑海又在大秦境内,不得不忍让。
再说了,他也咽不下这口气,总不能让一个小丑一般的女人在小圣贤庄耀武扬威,失了儒家的气度。
于是,便派了一个叫子慕的弟子上场论辩。
第一回合,以鸟为题。
公孙玲珑问:“请问兄台可知道鸟?”
子慕老老实实回答:“知道!”
公孙玲珑:“那你可知道天上的飞鸟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子慕还算机警,反问:“那玲珑姑娘可知道它们快不快乐?”
公孙玲珑:“当然是快乐的。”
子慕:“此言差矣,公孙先生又不是鸟,又怎知它们快不快乐?”
公孙玲珑不由得意地笑了起来:“哈哈哈,这位兄台,你也不是我,又怎知我不知道鸟儿快乐不快乐?”
“这……”
子慕一时语塞。
很明显,这家伙学艺不精,恐怕没读过《庄子·秋水》。
在这篇文章里,庄子与名家的创始人惠施便有过这么一段关于“子非鱼,焉知鱼之乐”的精彩对辨。
公孙玲珑分明就是盗用了这篇文章的对辨内容,只是将鱼改成了鸟。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子慕,毕竟庄子属于道家,而他是儒家弟子,没读过道家典籍也不算丢脸。
而公孙玲珑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投机取巧。
当然,她的杠精本领也非浪得虚传,否则也不会入李斯的法眼,传程带到小圣贤庄来恶心一众曾经的儒家同门。
接下来又进了几个回全,儒家弟子竟然全部落败。
这倒不是说他们的学识不如公孙玲珑,而是双方论辨的题目全是由公孙玲珑提出的,自然是早就下足了功课。
再加上儒家弟子一向喜欢引经据典,而公孙玲珑却反其道而行之,故意套用,实则是歪曲一些儒家先贤说过的一些话……
这就有点像是江湖中人盛传的一句老话:乱拳打死老师傅。
简单来说,公孙玲珑根本就不按常理出牌,全都是偷换概念,强词夺理,强行诡辨,令一众儒生阵脚大乱,无言以对。
连胜几场,公孙玲珑更是一脸自负,极尽嘲讽之言。
这时,张良实在是忍不住了,正准备亲自上场……
其实他是有把握对付公孙玲珑的,但他毕竟是小圣贤庄的三当家,不到最后关头岂能轻易出面?
再说了,他着实是有些厌恶这女人……
“哟,你们儒家这是没人了么?怎么连我一个小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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