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你们的表现并不能令我满意,但我无法责怪你们,因为是妖族太过保守,给予你们的压力不够。”
刘顺再蠢,也不敢真的惹怒刘凤,既然刘凤可以在战场上因为帮助他,就收走老妈身上的保命之物,说一巴掌拍死他,他自然不会有丝毫怀疑。
刘顺不敢炸刺,活下来的二十多万战士,更不敢出声,生怕惹怒了这个心情看起来不大好的老大。
“北俱芦洲的风景不大好,刘某人决定在狮圣草原落户,嗯,以后,那里应该叫刘凤部落更好,不愿意去的人,可以选择回去北俱芦洲,在那里安心的当个乖仔!”
刘凤的决定并不仓促,他想的很清楚,虽然占据了狮圣草原,会成为妖族攻打北俱芦洲的第一块拦路石,但同样的,自己实力强大了,也可以攻过去嘛。
要说实力增长的速度,除了战场搏命,刘凤也没有什么别的手段了。
换成玄门修士,可以用各种阵法历练,效果也可以不错,但巫族,最适合的永远都是战斗,武者也一样。
有了前面鲁道夫他们的那一波,刘凤的这些属下,对于他一口吐沫一颗钉的信誉,深信不疑。
当下,就有超过半数的玄门修士选择了离开,毕竟,他们这些人是邪修,喜欢居住在煞气浓厚的地方,在北俱芦洲,实力提升的速度会快很多。
“抱歉,领主大人,内外环境的差异,对于我们实力的影响很大,请见谅,日后领主大人有任何差遣,只要使人往北方知会一声,必效犬马之劳!”
“是啊,领主大人,我们虽然离开,但对您庇护我们的生命安全,一直很感激,永远不会忘记!”
“嗯,我们都有一份,只要领主大人吩咐,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众人七嘴八舌,无论真心,还是假意,语气尽皆诚恳。
在刘凤看来,无论真也好,假也好,也就那么回事,以后分道扬镳,刘凤求不到他们头上,他们有事来求刘凤,那也不可能,哪怕只是举手之劳,刘凤也绝对不会出手相助。
“行啦,天色不早,想离开的都可以离开了。”刘凤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不耐烦的挥手赶人。
“呃...那就告辞了。”无论尴尬与否,反正一个个的跑的挺快,一会功夫全都不见人影。
走的只有修炼玄门道法的修士,武者和巫修,无论是地煞巫修还是正统巫修,一个都没走,玄门修士还能剩下一小半,说实话,刘凤挺惊讶的。
还以为,这些家伙会跑个精光,正道修士会全部跑去东胜神洲,邪道修士会跑去北俱芦洲,没想到,还能剩下一小半,足有四千人,想想,本人还是挺有领导者魅力的嘛。
其实,刘凤根本就没打听一下,在地仙界的修士,修行有多么困难,这些人出去,没有门派,没有洞天福地,就没有资源,怎么可能和跟着刘凤划算。
那些跑掉的邪修,还不是因为巫族不需要资源,北俱芦洲被煞气侵蚀的修炼资源,还有各种吸收了地煞魔气之后变异的灵植,对邪道修士,有很大帮助,所以,他们才会毫不犹豫的离开刘凤。
巫族毕竟也知道他们以前跟着刘凤,相信,对他们这些战胜了妖族的人类,应该会有所优待得吧?
北俱芦洲除了巫族可以随意出入,别的修士来这里,都会被猎杀,现在有刘凤在前面抵挡,他们如果可以随意出入北俱芦洲闲逛,修炼资源还不大把大把?
积攒千万年的灵植,只给几千人享用,会有多么宽绰,想想就足够令人激动,他们自然会走的毫不犹豫。
留下来的,也绝对跟刘凤的魅力没有任何关系,刘凤纯属自作多情。
修士之中,还有不知道多少是已经被人暗中收买,用来打听刘凤所属实力的间谍,想来也不在少数。
倒是武者和正统巫修,对刘凤的忠诚,甚至还在地煞巫修之上,他们的天资,注定了他们的前路,要靠刘凤和李莫风来趟出来。
李莫风,有着老江湖人教出来的那种信誉,齐保同虽然和他见面不多,手把手的教导也不多,李莫风却有老江湖人的一切有点,也有武人的骄傲,除了刘凤,即使是圣人,估摸着,也无法令他屈服!
武者想要走出道路,最有希望的人是李莫风和王武,这两个人都在刘凤手下,他们要想更进一步,自然要跟紧刘凤。
二十三万八千多人,一阵急行军,和来参战时的实力相比,平均提升了两个大台阶,他们的速度自然快了很多,只花费了两个时辰,狮圣大草原中心已经踩在脚下。
草原很大,野草很高,四五米高的生物,站直了腰板,都看不到头顶。
野牛、野马、野鹿、野兔之类的吃草动物,成群结队狂奔而过,狮群、豺狗、狼群、野猫群,独行的花豹等等,草原上的生物种类,很丰富。
和澳洲广泛的草原类似,甚至更加广袤无边。
刘凤抬手扔出十一个和尚的佛身尸体,尸体并不完整,其中十个脑袋瓜子都消失不见,正是被刘凤一剑枭首的那十个施展宝瓶印的佛陀金身。
削去禁制,佛身高达六丈,青萍剑连斩,十一只手掌削掉,其中有一只是残破的,中间穿了一个洞。
破去手掌上禁制花纹般的掌纹,十一点土黄色迅速变大,眨眼间,变成了一块大陆,大陆上有山有水有树林,有车有马有道路,有人有畜有生灵,有房有地有城池。
正是和尚们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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