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lla强装镇定,眼神却不安的四处乱瞟,“夏念晓,你不敢的。”
夏晓手忽然一顿,蕴满星辰的眼中忽然扬起一抹红色。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夏念晓都是她被挖掉的一块肉,处于心脏位置的那一块肉。
那是一块,她至今回想起来,仍然会忍不住失控的肉。
她忘不了她改名的那一天早上,她最重要的那个人手染绚丽的红色,莹蓝色的眼眸再不复以往的温柔,经特种兵基地高级教官及福尔德、雷森两位上将的决定,以及国家开国李元帅的批准,夏念晓,至此从国家特种兵部队“王牌”中除名,队长交由周荣晓担任。
呵呵……不过是一湾血水一只手而已,权当自己还他的一条命。
五、
左手手腕致命的疼。
她却没有知觉一般猛然伸手握紧vella细瘦的脖颈,笑得明媚,“你猜,在我做秘书这一行之前,我的手干过什么?”
vella不傻,她跟了朴灿烈这么久,看着朴灿烈金盆洗手,即便现在他的周身围绕着一股优雅的气息,,却依旧改不了朴灿烈骨子里的那股狠劲。
她看过陪伴朴灿烈度过一生的手枪,那是一把很小巧精致的左轮手枪,银色的非常漂亮,却不知道沾染了多少鲜血。
她也看过朴灿烈握过手枪的手,那双手很修长,骨节分明,她曾幻想过有一天他会握着自己的手,发誓再也不碰手枪,然后笑着拥抱自己。
但是她却不能忽略,他虎口处密密麻麻的老茧。
夏晓的手在她脸上引起一片战栗,身后响起朴灿烈低沉磁性的嗓音,“……晓晓,放了她。”
vella忽然松了一口气,她就知道,握着朴灿烈命脉的她,绝不会被轻易放弃。
夏晓却没有听他的话,反而依旧执着于她的脸颊,“当一个人经历了很多很多却无法倾诉时,那个人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朴灿烈的心却是狠狠一疼。
说到底,夏晓才是从头至尾最无错的人,有错的,一直是自己。
他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他让夏晓离开了最爱的地方,成了一个陌生城市的过路人,他逼着夏晓放弃了她最爱的职业。
她的职业,曾经是她的命啊……
许多人都说他应该进疯人院,朴灿烈却从不反驳,他确实该进疯人院,因为他脑海里有一个疯人愿。
六、
或许早就想到了vella不会这么容易就善罢甘休,所以当她拿出小巧的黑色手枪时,黑黝的枪口对着自己的胸口,夏晓并没有惊讶。
手臂不受控制的抬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诡异的夺过了手枪,感觉到她微微颤抖的手时,夏晓已经下意识的扣动了扳手。
手枪的消音效果很好,或许又是朴灿烈黑色的衬衫遮蔽效果很好,夏晓至始至终都看不见那一片红。
vella红着眼揽过朴灿烈,“哥!”
夏晓静静地站在原地,她感受不到痛,因为她的心早已撕心裂肺。
或许没有想到朴灿烈会扑上来替vella挡子弹,直到那一片血红在地上渲染出一朵花的时候,夏晓才发现,原来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放不下他。
放不下他刚起床说肚子饿时迷糊的眼神;放不下他吃不到好吃的而嘟嘟囔囔的软糯语气;放不下他生病时那种让人心疼的脆弱………
她放不下的有很多很多,才发现其实她早就已经愿意为他弹一辈子的琴了,只是她放不下她的身子而已……
她低着头,细碎的刘海挡住她的眸子,“朴灿烈。”
她知道他听不到,但她还是想说。
“我为你弹一曲《肖邦的眼泪》好不好?”
七、
这里有一家疯人院,它很奇怪,只有一个病人。
这个病人有一个疯人愿,她一直说想要为一个叫chanyeol的人弹《肖邦的眼泪》。
那天蒲公英满天飞,琴房里传出一阵阵悦耳的琴声,然后戛然而止。
一张白纸随风飘扬,黑字白底在空中划过优雅的弧度。
dearc:
我喜欢紫色,却不喜欢紫罗兰,因为它的英文和暴力的英文很像。
我曾经在小的时候用厚厚的牛津字典砸你的头,因为我觉得那样聪明的你就会变得和我一样普通,这样就不会再有人注意到你。
你大概不知道我的英文名字,它和你只差了一个字母。
我曾自欺欺人的用恋情遮掩我对你的感情,却发现不过是小丑把戏,我其实很想做你一辈子的琴者,只是我放不下我的尊严。
我以为时间还很长,我还可以用十年、二十年的时间放下我自以为是的尊严,却没想到你已经等了我二十四年,无法再等下去了。
我其实从不后悔我身体里流走的血,因为我用它来偿还那个人对我的知遇之恩。
现在,我也将用我的一生,来偿还你对我的等待之恩。
夏晓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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