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也陆续接到了自黎安来的信鹰,到时地里的东西又可以收一拨了,粮不会短缺。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当娄千乙这支仅少了十几人的大部队终于回到渔港村,一片片庄稼地令他们很是意外。
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庄稼,绝不可能被荒废。
要不人类怎么可能站在食物链最顶端?这些她可是没吩咐过他们,啧啧啧,了不起!
“这这这……”几十个船工举起火把一个个照过去,这些‘野人’真的是那些上位者们吗?
娄千乙的双手早就起满薄茧,皮肤黝黑,脸蛋粗糙,身上绫罗绸缎早没了原样,破损程度连乞丐都不如。
脚上鞋子纵使被补了又补,大脚趾还裸露在外面,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身体变得比以前更强壮了。
那些高手不愧为高手,近一年里,野味就没断过,胳膊举起来都有扎实的肌肉。
顺着他们看了后面一眼,这特么就一群逃荒难民,不,乞丐群,最惨那个已经保持鸡窝头好几个月,手里若配一根棍子,再来个破碗,真能去乞讨了。
也就皇帝级别的人物还有点人样,原先白胖白胖那几个也练就了一身腱子肉,比以前帅了不是一星半点。
年龄最小也最娇气的两位小皇帝,个头已长高不少,跑得比谁都快,有多久没听到抱怨声了?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如果能去女皇所说的那个什么修仙世间,去成仙的话,估计他们还愿意继续‘流浪’下去。
“看什么看?还不快去准备沐浴更衣?”库塔国天子揪住最前面一大汗呵斥。
“对,朕已经三个月没洗过澡了,快去准备!”
船工们忙不迭把他们领进自己的木屋,天气炎热,不需要特意烧水,纷纷上船将一套套衣物取来。
许久后,娄千乙跟美美月娘、小梅、夏侯霜躺在五个浴桶里感慨过往,到黎安城用了五个月,回来用了四个月,整整九个月值得她们念叨一辈子。
“哎,途中觉得人世间再没这更苦的生活了,如今回来后,也就那么回事,挺好玩的,
呵呵,另类历练,人生就该这样充满活力斗志,大姐,夏侯,你们说是吗?”美美将一捧水撒到另外四人脸上。
小梅刚要还击,一看是谭美美就不敢动作了。
娄千乙懒洋洋地靠躺好,一脸享受:“只要能和你们在一起,刀山火海也不觉艰辛!”
从前,手机不离手,来到古代久了,现代那些高科技早就不想念,算是完全融入于这个时代了吧?
反而更向往这半原始生活模式,无论干什么,大家伙都是坐一起商议的,而非发短信打电话。
以前不觉得有什么,如今想想,那样的日子竟莫名感到孤独,还是现在这样好。
“呵呵,末将也觉得只要跟太后您在一起,继续在丛林生活个十年八载也甘之如饴!”夏侯霜任由谭美美使坏,把脸上的水抹掉,马上又会有水泼过来,也不恼。
“哟呵!”美美泼得更凶了,不满道:“就只是跟着大姐吗?难道我和小梅没让你高兴?小梅,泼她!”
小梅闻言,也一起打闹,霎时欢笑一室,遥想从前,她何曾这般雀跃无忧过?
这些人全不会拿她当下人看,而她也真心当她们是最好的姐妹,又因太后牵线,找到了未来伴侣。
人生再无迷茫一说,经过这一年日夜相对,她已把自己当成燕家媳妇。
但骨子里的观念不允许她像太后一般放肆不拘,和燕宵始终发乎情,止乎礼。
回去后就成亲,都不小了,没多少光阴可耗费。
“夏侯,我问你个问题!”水仗打累了,美美趴在浴桶边沿戳下夏侯霜结实的肩膀。
夏侯霜强扯出个微笑,回头眨眨眼,示意对方但说无妨。
“你今年也二十四了吧?不考虑成亲吗?其实我觉得百里邺人挺好的,
真正的男子汉,你看他一听说前线要打仗,立马就捐出大半家产支援国家,
属于那种大爱无疆型,至今也未娶,双方家长都盼星星盼月亮希望你们早些履行婚约,你说呢?”既然是姐妹,她当然希望夏侯也能成家生子。
娄千乙耳朵一动,悄悄靠近些。
夏侯霜似猜到她要问这个一样,没多大反应,边搓洗手臂边叹息:“我从未说过他不好,
反而对我就跟亲人一样,我待他也如兄长,他曾找过我,
说我俩更适合做兄妹,我也是这么想的!”
“因为你俩从小就在一起玩,很难有那种冲动,因为双方太熟悉了,理解!”美美摸着小下巴耐人寻味的看了娄千乙背影一样,道:“你不会是喜欢女人吧?”
小梅和她说夏侯曾公主抱过大姐,天呐,可千万不要这样,她会接受不了的。
“噗咳咳咳!”夏侯霜边咳边无奈闷笑,用力摇头:“王妃您想什么呢?末将是正常人!”
娄千乙也抽抽嘴角,美美越来越爱胡闹了。
“那你有喜欢的男人吗?喜欢什么类型?”
“武功高强,能打过我的,小时候就有一个将军梦,所以最好是位将军!”
美美撇嘴,嘟囔道:“男人不一定武功高才有魅力,像诸葛亮,一代文臣,名垂千古,
主要是脑子够灵活,百里邺多会赚钱啊,而且特绅士,谦谦君子,我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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