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少爷。”助手转身离去,顺手将书房门合上。
连默攥着牛皮纸袋,并没有急于拆封,谜底他几乎已经猜到,做dna鉴定只不过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在落地窗前站了好久,才转身走到书桌旁,拿裁纸刀将纸袋裁开。
他拿出一张雪白的a4纸,上面什么都没有,他忽然笑了,秒懂。他从抽屉里拿出另外两份无菌袋,扬声喊助手进来,他将无菌袋交给他,淡淡道:“寄出去。”
助手接过无菌袋,也不多问,快步走出书房。连默看着那张白纸,论到谨慎,恐怕无人能与那人相提比论,这dna鉴定结果无论落在谁手里,都不会被外人窥知。
他缓缓抓握起白纸,然后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他重新走到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景色,他的神情显得莫高深测。
宋依诺醒来时,沈存希已经离开,没过多久,兰姨就送来了早餐,跟着她过来的还有连清雨。宋依诺看见她就觉得头疼,连清雨对沈存希的心思,就像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偏偏她在沈存希面前很会装,不会有半分逾越。
宋依诺看着她,瞬间觉得心情不美丽了,“连小姐,今儿吹的是什么风,竟把你给吹来了?”
上次连清雨在卧室里上演的那出戏,不管是真发病还是假发病,都让她明白,她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连清雨穿着藕色雪纺上衣,下面一条白色九分裤,脚踩一双桃红色的恨天高,外面罩着一件直版大衣,是今年刚上市的香奈尔新款秋装。
黑色的波浪卷发随意的披散在背后,既有白领的端庄,又不失妩媚,恰到好处的精致,很吸睛的搭配。
宋依诺不得不承认,连清雨在穿衣搭配方面,紧跟潮流的脚步。她的穿着,都很能体现她的个人魅力,所以,总是充满白莲花的味道。
“你住院这么久,我是来看看你腿瘸了没有?”说完,她似乎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她捂着嘴,可怜兮兮道:“哎呀,我一时口快,说错了,我是说我来看看你的腿恢复了没有?”
连清雨在家里左盼右盼,都没有盼到沈存希回去,一问之下,才知道宋依诺出车祸住院了,一直昏迷不醒。她当时就想,最后宋依诺永远不醒,就免得和她抢存希了。
结果昨天兰姨回去,说宋依诺已经醒了,她失望之余,还是决定来打探敌情。
宋依诺很想冷笑,不过忍了,就当是被疯狗咬了一口,她要再咬回去,也会变成跟她一样。她皮笑肉不笑道:“有劳连小姐专程跑一趟,我最近行动不太方便,怠慢之处还望连小姐不要介意,请坐吧。”
连清雨走到病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宋依诺,她说:“对了,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存希已经答应我,让我去沈氏上班,做他的贴身秘书,我觉着应该来和你说一声,毕竟你和存希是情侣,我怕你会误会。”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她刻意将“贴身秘书”四个字说得很暧昧。
宋依诺的脸顿时沉了下去,即便她告诉自己不要在意,但是还是破了功。连清雨对沈存希还真是贼心不死,偏偏她在沈存希面前会装,这朵臭不要脸的白莲花,看来是黏沈存希黏定了,让她丝毫放松不得。
“我怎么会误会呢?白小姐这么漂亮又性感的尤物在四哥面前晃了那么多年,他都没有心动,所以我放心得很,就怕白小姐会失望。”宋依诺说完,学着她的样子做作道:“哎呀,不好意思,我记错了,你姓连不姓白。”
连清雨脸色骤变,宋依诺的伶牙俐齿她早就领教过,她不是善茬,长得也不漂亮,不知道存希看上她什么了?
“宋小姐,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厚望,你好好养伤吧,今晚我还要陪存希出席宴会呢,你不要太无聊哦。”连清雨傲慢的说完,刚要离去,她忽然感觉到脚背上湿热湿热的,她低头看去,看到一只小鸭子从她脚背上跳下去,“嘎嘎”的躲到病床下面去了,就好像是在嘲笑她一般。
而她的脚背上有一团青色的东西,等她反应过来那是什么时,她恶心的尖叫起来,又尖叫又跺脚,“啊,鸭屎,鸭屎,好恶心。”
连清雨吓得花容失色,她越是跺脚,那团青色的还散发着恶臭的东西反而爬满了她整个脚背,她感觉脚背上黏黏的,越想越恶心,她胃里一阵翻搅,连忙往卫生间里冲去。
宋依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她像是在跳巴蕾一样,原地转着圈,又觉得好笑,看到她脚背上的鸭屎,她忍俊不禁,心里默默为机智的鸭子点了个赞。
兰姨抿着嘴笑,早上连清雨非要跟着她来医院,她是个下人,也不好推脱。刚才听她对宋依诺冷嘲热讽,她觉得带她来这里是个错误的决定。
此刻看她又跳又尖叫,她亦是忍不住的笑。
连清雨将脚冲了一遍又一遍,刚买的新鞋毁了她也顾不上,打湿了裤腿她也顾不上。明明脚背上什么都没有了,她还是觉得臭。
过了好久,她才从卫生间里出来,整个人都快要虚脱了。她光着脚踩在地板上,又怕地上也有鸭屎,只得踮着脚尖,走到椅子旁,她坐下,连忙抱起腿,将脚放在椅子上。她感觉到病房里全是恶臭,她捏着鼻子,颐指气使道:“兰姨,你去商场里帮我买双鞋过来,35码的。”
兰姨拿拖布将地拖了一遍,其实医院不允许养鸭子的,但是碍于沈存希的身份,只得放任他们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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