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满月回到自己的工位上,深呼吸一口,自己刚来两天,竟然碰到一系列出乎意料的奇葩情节,苏总竟然明目张胆得贿赂她,还真是有恃无恐。
程满月托着腮细细回想,简琛以前的助理,竟然有吃里扒外的人在,真是太过分了!她望向简琛的办公室,看到他正在走来走去,想必从前,简琛也一定有被信任的部下背叛的经历,想到这,程满月一阵心疼。
不过,她和简琛刚出外勤回来坐下,工位的电话就立刻打了过来,说明部门里一定有监视他们的眼线。
程满月拿出粉盒的镜子,假装补妆,镜子映照出身后正在办公的同事们,一一照过去,大家都在貌似认真的工作着,没人看向她。
是隐藏很深的眼线啊,程满月心想,一定要想办法把你揪出来。
就在这时,简琛叫她进去。
程满月走进去,看到简琛似乎正在思索着什么,甚是烦恼。
“周日夜盛明结婚,若是要送礼的话,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啊?”程满月一愣,这问话,她分辨不出简琛是否知道她的身份。
简琛思索着说:“中年二婚的豪门婚礼,我还真是没有经验,想要让夜盛明留下深刻印象并且高兴,只是普通的随份子根本不行。马会长也让我备份大礼带过去,但是我根本想不到要送什么!”。
程满月别扭得站在原地,替自己上司为自己母亲和继父选礼物,这种事还真是……
简琛自言自语道:“女人喜欢得无非就是珠宝,但是外人送过去珠宝给新的女主人,似乎怎么看都不合适,这种大喜之日送字画古董,好像也不合适……”
程满月说:“夜伯……啊不,夜老板既然二婚娶的是同龄的妇人,那对方就一定不是看中珠光宝气的肤浅女人,送礼不一定要贵重,还是送得心头好才能让人感受到心意。”
“是啊……”简琛很伤脑筋。
程满月吞吞吐吐道:“回来以后……我查了一下夜夫人的背景资料……那个……她似乎之前是个主治医生,在夜老板生病住院的时候熟识的……”
“哦?”简琛惊讶道:“你做事挺周到的嘛。不过,这种事你是怎么查到的?”
“那个……网上的小道消息,不知道可不可靠!”程满月嘴角抽搐道。
“医生啊……”简琛赞许得点点头。
“医生的话,每天都要用到笔,不如,就送一只好的钢笔好了……”程满月说道。
从前,程满月虽然跟妈妈两个人相依为命,但是物质来说从不奢侈也不拮据,一切都够用就好,妈妈也不爱慕虚荣,并不喜欢昂贵的包和珠宝。她只记得小时候,医院的网络还没普及时,妈妈每天都要开药写处方和病例用到笔,那时她念道过两回,一直想买一只好的钢笔,但是一直舍不得,后来医院开药都网络化,她也没再提过钢笔的事儿。
“钢笔?”简琛奇怪道。
程满月点点头:“好的钢笔既拿得出手,也不俗套,而且还实用,经常拿出来用的话,说不定对方一下就记住了送礼的人,还能时时想起来。”
简琛琢琢磨勒一下,嘴角一笑,说:“好主意!”
程满月松了一口气,没想到,自己会用这种方式帮上简琛的忙。
简琛穿上西装外套,说:“打卡下班吧,跟我出去一趟。”
刚回来,又出去!
程满月赶快提起包,跟在简琛身后。
车子开到一个曲径通幽的胡同,简琛带着她走进一个古香古色的四合院,这里的四合院都是被保护的,随便一个都价值几个亿。
接待他们的是一个穿着唐装的中年男子,程满月一眼就认出他是一个有名的收藏家文化名流,简琛似乎跟他很熟,两人谈话轻松风趣,简琛直接说明来意,想跟他收一只搜收藏级别的钢笔。
程满月真是开了眼界,在收藏家的私宅收藏室里,各朝代古董令她目瞪口呆,好似进了一家博物馆。
她小心翼翼得跟着,听着收藏家兴致勃勃得向简琛介绍着各种稀世珍宝,生怕不小心碰坏了哪个盘子一辈子都赔不起。
收藏家打开一个玻璃抽屉,那里面摆放着五十多支各种各样的笔,从镶着翠玉的毛笔、道周身满钻的钢笔,每一只都闪动着神奇的魔力,程满月这种励志成为作家的人,都看傻了。
为什么感觉用这里的任何一只笔写作,都能写出惊世之作,若不是亲眼见到,都不知道笔可以做得这么有气韵,仿佛每一只都有灵魂。
“你觉得哪个好?”简琛问他。
“啊!我?”
“对,若是我的话,肯定喜欢这根毛笔,但是女人的喜好不同,参考一下你的意见。”
程满月一一欣赏着,目光落到一只周身黑色,但是笔身雕刻和镶嵌的宝石非常优雅神秘。
“小丫头年纪不大,眼光倒不错。”收藏家说:“这只钢笔是2004年维斯孔蒂生产的全球限量38只的紫禁城泰王国钢笔,非常贵气,造型国王的权杖,周身用18克拉白金制成的笔桶,当年的售价是五万五千美元,现在的价格要翻了两三倍了!”
“五万美元的钢笔???!!!”程满月惊呼道。
简琛笑道:“你的声音都要把瓷器震碎了!”
“别别别,这太贵重了!简总,不要买这么贵的!”程满月赶快摆手说。
简琛奇怪得打量她,说:“又不是送你的,送给夜盛明的新夫人,这个也拿得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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