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女注意到争斗中有一方的人都是穿着与他一样的蓝衫,他是蓝方的人,但在同伴与人要刀剑相对开始打斗时,他却置身事外,这样的行径真让人难以捉摸。
白凡没有细腻的观察,但也很快在混乱的群斗里找到了自己的兄弟:“乐毅在哪儿呢?他在那儿!”
苗女顺着白凡指的方向,果然看见大块头乐毅在人群里被人推搡的过来过去,甚至被误认成为敌人,让人拿剑来砍。他块头很大,太招人惹目,成了靶子,不过他没有动手动脚,借着混乱不堪的打斗场面,机智地闪躲迎面而来的攻击。
“哎呀,不是说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么,怎么被搅和进帮派的争斗里了?”白凡双手环抱,调侃道:“想不到,傻了吧的大块头也有束手束脚的时候,被人砍只知道躲,他什么时候这么龟孙过?”
苗女目不斜视,“我跟他说过,在外面尽量不要惹事,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能用武力。”
“他最听妳的话。”白凡摊开手,瞥了一眼旁边的清丽女子,“我需要把他叫上来吗?”
场面已经不是寻常的激烈,双方见了血,很快会杀红眼。
此地尚有危险,呆的越久事越大。
然而,还未白凡叫乐毅,对方已经自己逃脱帮派争斗,劫后余生一样逃得远远的,生怕那些持剑搏斗的人追着他不放。
“妳怎么出来了?外面很危险。”他躲到好兄弟的身后,关心的却是苗女。
白凡早已对他的见色忘义司空见惯,只懒懒地问:“下面出了何事?闹得很大。”
“还不是黑店惹的祸,这些人跟咱们一样也是昨儿住店,不过他们可是实打实的商队。”
“一般的商队不会走燕门道。”白凡不解。
乐毅解释:“他们雇佣了保镖,是镖局的人护队,因为不想误了行程才选了燕门道,他们本来是不想生事的,只是昨夜出了事,两方的人才掐起架。”
“这儿是黑店,也敢在黑道上的地盘生事,他们昨夜出的不是一般的事吧。”
乐毅看着兄弟,大大咧咧地笑着:“还是兄弟聪明,可不是小事嘛。有一家商队在夜里丢了东西,找了老板娘没查到什么人偷的,今儿一早,可不巧,在另一家的某个人的房里发现了东西,然后两家就杠上了,一言不合打起来了。”
商道客栈中丢失物品是常事,只要丢失的不是特别贵重的东西,小打小闹就算了,但下面的人是动起真刀真剑,可想而知,丢的东西有多贵重。
只是,都雇了镖,为何还会神不知鬼不觉的丢东西?
“哪家的丢了东西?”一直在旁默不作声的苗女,淡淡的问了一句。
乐毅指着楼下,说:“穿着蓝衣服的一家,就是他们一伙先动的手,差点把人家老板娘逼疯。”
客栈在商道上要想经营好是很麻烦很困难,没个背景强硬有威严的主子根本没法存活,更何况是个女人当家。
苗女细眯起眼,仔细地看着那个在混乱的人群中赔笑劝架的女人,只觉能在刀光剑影下还能笑容不减的女当家,是个不容忽视的人物。凭她作为女人的直觉,是这样认为的。
“客栈发生了这样的事,又有了争斗,这位老板娘就没什么解释的。”她又问。
乐毅摸摸脑袋,摇头,“不清楚。”
“妳怀疑这里面有黑店的一份。”白凡直言不讳。
乐毅脸色微变。“你们该不会是怀疑就是老板娘从中作梗,挑起两家的火?”
如果是这样,那事情就变得麻烦了。
“这就要看这家商队丢的是什么了,不,他们做的是什么生意。”苗女别有深意地低头看着手中的飞镖。
白凡和乐毅对视一眼,继而听见苗女的下文——
“如果我没猜错,丢东西的商队应该是东淄城里那家有名的商贸——白蒲思王。”
“什么意思?是白蒲思王的商队?”白凡微鄂,寻常的大商家都有货物运送的队伍,这不足为奇,何况是白蒲思王这么大的商家。
“有点奇怪,白蒲思王不同于寻常的商行,他们的货有那么容易丢失吗?”
苗女说着,看着飞镖,陷入沉思。
“妳一说,还真有点奇怪。可是......这家真是白蒲思王的商队?”白凡对此表示怀疑,楼下一群人中有以为体态浑圆的中年男人穿了一身华贵的袍子,一面气势汹汹地跟人争的面红耳赤,一面色胆包天地把手放在老板娘的屁股上占便宜,看样子是蓝衣服一方的头目。“这个猪油心的死胖子顶多是个贪图享乐的混蛋,白蒲思王怎么会找这样的人来走商道。”
白凡不懂做生意,但也明白无论哪个行业,走商道总得找个可靠的人才行,这胖子横看竖看都跟“可靠”二字沾不上边。
“事情没那么简单,你们看......”苗女素手一指——那个与世无争、静站柱子后面的青年。“他应该是商队的领头人。”
乐毅和白凡顺其一看,都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
青年一身生人勿近的气息昭示着他是个冷漠一切的性子,他太年轻,对于走商这种事,有丰富经验的老手领导岂不是更好。
乐毅和办法正是因为这个而难以置信,他最多算是个快二十的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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