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月庭,韩文的房间里,小十正倚窗半靠,手握书卷,聚精会神地看书。离窗半米处,宽大古典的黄花梨桌后,韩文趴在上面,手里拿着一只鸡毛,不停地蘸着墨汁在白纸上写字。
古代有文房四宝,毛笔宣纸是文字记载的重要工具,文文是个现代人,用不惯这些东西,但她又有写日记的习惯,为了方便记录在古代的生活,她让手工技巧的阿南做了鸡毛笔,像十九世纪的大文豪那样,蘸着墨写字。小时候,父亲收藏了一支一百多年历史的鸡毛笔,因为好奇,她拿来练字,久而久之,她学会了大文豪的写字方式,现在在这什么都没有的时代,鸡毛笔是她可以找到现代生活的感觉的唯一的东西,也是用来怀念父亲的。
回到湖月庭差不多半个月了,一有空,她就写下东淄经历的事情,她喜欢写日记,这样可以让她梳理混乱的思绪,也使心变得平缓,安静下来。
小十在旁边静静地看书,翻书的声音和写字的声音凑成一段夜曲。
写得累了,韩文略有些疲倦地支着额头,放下鸡毛笔,就这么地在桌上睡着了。
微风飘进来,窗边的紫色纱帘像一朵云,飞扬飘荡,拂来一阵清淡的香味。
韩文睡醒时,房中不见小十,身上倒是多了件衣服,想是小十给她披的,怕她受凉吧。
看了一眼窗外的天,晴空万里,阳光正好,是晒太阳睡大觉的时候,她抬抬酸麻的胳膊,打个哈欠下楼去。
一楼很热闹,除了爱玩闹的小雪和要完成作业的水湘不在,其他人都在,而且还多了两人。
“文文,好久不见啊。”
还没下来,就有人亲昵地唤自己,韩文睁了睁惺忪的眼,好久才焦点聚齐,看清下面的男女。“小思,妳回来啦!”她睡意全无,冲下去扑进一个怀抱中,喜出望外道:“太好了!可算等妳回来了。”
“是,是,我回来了。”抱她的人拍着她的肩,说。
“唉唉,还有我呢?我呢?”有别人在拍自己,韩文抬头往后看,静默一瞬,轻轻问道:“你谁啊?”
话一出,全场寂静,欢腾的气氛将至零点。
那人脸色难看,埋怨道:“妳是故意的吧。才多久没见,妳就不认识我了?”
看着对方一副委屈的模样,韩文愣了愣,大脑飞速一转,想起他是谁了。“大周!你也回来了,真是好久不见,变得我都不认识你了。”
一边的刘昌南无力地抚一下额头,名叫大周的男子也是尴尬的笑不出声,小十一脸茫然地看着大家,神思还在外游离。所有人不论怎么回味,她这话听着都不对劲。
“喂!你们刚刚回来吗?收到信时还以为再过两天才能见你们,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韩文没察觉到大家的异样,欢喜地跟抱着她的人说。
大周不乐意了,一把分开当众抱得粘住似的两个女人,不满地哼唧:“注意点形象,小思是我媳妇,妳抱人也得看看我这丈夫同不同意啊。”
韩文不屑:“我要做什么须得征求谁的同意吗?”
“好了,思娘他们奔波劳累了几天,我去做饭,大小姐让他们休息一下。”楠姨出来打个圆场,拉着吴叔去准备晚膳。
韩文笑眼弯弯地看着小思和大周,看得大周有气也消了。“行了,别瞧了,才两年没见,妳用得着老这么看我们嘛。”大周说。
小思捅了丈夫一下,转身来到韩文面前,不过不是抱她,而是掀开她的裙角,低头看后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神情,嗔怪道:“文文,妳这不穿鞋的毛病什么时候改改啊,大冬天的不冷吗?”
韩文笑而不语。
眼前的女子不过二十出头的年龄,长长的乌发用红绳束在头顶,仅有两缕发丝垂在耳边,一张素净的瓜子脸,凤眼朱唇,黛眉皓齿,眉心间有一个紫色莲华纹,端得潇洒高爽,英气逼人;她身上穿着紫色的便装,暗蓝色锦缎束腰,身量看着像是拔高了几分,领口袖口及衣边都绣着莲华,脖颈上戴着一条缠着蓝线的紫色玉石,小巧玲珑,光滑莹亮,识货的一眼便知是天下少有的奇石,腰边挂了一条鲤鱼玉佩。她这一身装扮还与当年一样,别无二致。
俏郎英女,红尘携手,笑看春秋,别是一番人生滋味。
这句话还是当年韩文送她和丈夫离开白鸾时赠的,如今两年过去,再见她,还是曾经的女豪,一点儿都没变,不过......看一看她的丈夫,韩文脸色的笑挂不住了,为什么两年不见,妻子越来越有风韵,这丈夫却......不怎么样。
其实大周没什么变化,不过是比小思大了七岁,但一向不怎么注意身边男人的韩文一直觉得大周老了。
单看年岁,大周是比韩家这些未到二十的人大了十岁左右,但他正值壮年,长得不赖,算得上一表人才,用刘昌南的话说,他这是刚柔并兼。
他有一副好相貌,剑眉星目,鼻梁高而挺,嘴唇性感,尤其是一双眼,炯炯有神,似有光彩在闪烁,他有一头黑亮垂直的长发,紫色的锦带高束,他还有一副好身板,挺拔欣长,可以称得上是昂藏七尺。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的精神不太好,眼中光芒是疲乏之色,身上有种风尘仆仆的味道,失了气宇轩昂的气质,兴许这正是韩文说他变得都认不出的原因。
韩文看人一向很准,比起养眼的好颜色,她更欣赏人的气质,当年结识小思和大周,正是因为她相中了他们身上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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