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灭世洪水也终究有退去的时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沙暴自然也有消失的那一刻。
仿佛点缀着无数颗闪闪发光钻石的黑色天鹅绒的星空重显人间,只可惜天际中没有那一轮传说中的明月,至于那条横贯天际的璀璨银河,则在天空的近地平线处,还需要不少时间才能够转到天中来。空气中仍然还有风,但是已经没有了呛人的沙粒和土腥味。
林志宇拍打着自己和马匹身子的沙土,又从马背上取下了水囊和饲料袋,喂饱两匹马——它们可是自己走出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倚仗,要是没有马匹代步,他就是走到死,恐怕也走不出这浩瀚沙海。
他自己也喝了两口水,润了润干渴的嗓子,由于放的时间有点长,水囊里的水味道并不好,但是在这沙海之中,能够有水喝就谢天谢地了,口味什么的,只要不会导致泄肚脱水那都不是事!
林志宇将马背上的鞍子重新整了整,又将挂着的几个袋子摘下来重新挂放了一遍,保证马儿奔跑起来,它们不至于碍事——在沙海中奔马,原本就是件费气力的事情,他不希望马儿那宝贵的体力浪费在无用的做功上。
距离新克拉玛干沙漠夜晚最冷时还有一段时间,自觉自己和马匹休息的时间也够长了,他决定赶一段“凉爽”的夜路再觅地休息。星空就是他最好的指示标和光源,虽然可能会有偏差,但是大方向是不会错的。他要尽可能地向外走寻找同伴,哪怕找不到同伴们,也要赶在水尽之前,走出新克拉玛干沙漠,赶回青云都!
得到了乾坤珠这样的宝贝,要是没能走出沙海死在了归途上,就是做鬼林志宇觉得自己都是个冤死鬼!十八代祖宗都会被气得从灵牌里跳出来大骂自己这个不肖子孙。
林志宇牵着两匹马,慢慢地走上沙丘。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沙丘林立,而且很多都无法绕过,只能一步一陷地一座座攀爬上去,再小心翼翼地滑下去,往往一天里走的路程很长,但是一算直线距离,却只有三四十公里,正是所谓的望山走倒马。而且一次大的风暴过后,沙丘的位置和形状都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所以强行记忆道路根本是没有用的,也根本就找不到他来时的足迹,只能现场根据实际随机应变,这也正是沙漠的可怕之处。他也只能是凭借着星空和指南针来判断自己的前进方向,保证自己不偏离大方向而已。
与此同时,他也在仔细地观察着四周,聆听着四下里的动静,风暴过后,冯得禄队长肯定也会安排人手四下里寻找走失的自己,也许这周遭还有其他一并遭灾的队伍,虽然说这个概率并不大。
每年仅从青云都方向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讨生活的队伍就数以千计,人次数以万计,但是新克拉玛干沙漠太大了,而且这里只要隔几座沙丘,就只能听其声而不见其人了。而在沙漠里,不说这日头有多么地毒辣,一个个口干舌燥谁又会没事大声地叫喊呢?
而且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就意味着进入了法外之地,每年里有多少人、多少队伍是死于人类的内斗,谁也说不清楚,所以又有谁敢轻易地招来其他队伍?
气温在明显地下降,不过在林志宇看来冷一点总要比热好点,对于水的消耗也能够少一些。他现在马上只有两个水囊,其中一个还只余下大半袋,就算他方向判断无误,这些水支撑他的归途也只是将将够罢了。万一在沙海中迷途……
他摇了摇头,仿佛这样就能够将这个念头丢出脑海一般,家里还有母亲和年幼的妹妹在望眼欲穿地等自己回去,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走出这沙海!
清晨时分,东方的天际才蒙蒙亮,林志宇就爬起身来,活动活动有些麻木僵硬的手脚,他得趁着气温凉爽时继续赶路,等三阳升起之时,沙暴过后天空万里无云,沙海里的气温就会迅速地上升到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
但是在这个时间超路也是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很多生活在沙漠中的动物也是在这个时间出来觅食、活动,大家比较容易撞上。
“咦?”停下了脚步的林志宇的目光落在了侧首的一座沙丘的中部。
葵青沙蚺,目前萤惑联邦境内唯有新克拉玛干沙漠中存在的一种本地土著生物,由于与人类母星上的蛇类长得极其相似,故被命名为沙蚺。它的头呈棺材形,一般为沙黄色、也有灰色、褐色、棕黄色的,最明显的特征是它头后呈扇形的一段躯体和那翠青色的嘴巴。
葵青沙蚺的成熟体,一般体长约在一百八十厘米至二百六、七十厘米之间,有强烈的毒性,人类一旦被咬,若是没有针对性的解毒药品,十分钟之内必死无疑。只是,葵青沙蚺毒性虽强,却生性谨慎小心,性情也不算凶猛,除非为了捕食,否则极少出现在沙层上。加上它对外界的感触十分地灵敏,所以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潜伏到数米甚至于十米的沙层下并迅速地移动,所以很难捕捉。
萤惑历六百一十四年,葵青沙蚺被前来进行沙漠生物考察的联邦著名生物学家理查德·约翰·赵发现并给予命名。最初人们只是对它的毒液和蚺皮有一定的需求。但是,萤惑历六百三十七年,葵青沙蚺被发现其蛇胆和蛇肉对于某些有着难言之隐的男性有着极强的治疗作用,这一发现,立时令原本并不怎么为人类所关注的葵青沙蚺,成为了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讨生活的人重点关注的猎物!
一条成年的葵青沙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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