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克愤愤地揉着脑袋:“晕,又是晕!乔治,你不能换个爽一点儿的降临方式吗?”
门开了,一身闪亮盔甲的乔治走进来:“要不,下一次我让你出现在女支女的床上?”
“算了,晕一下挺好。你这鸡冠帽子是什么状况?”
“罗玛人的装扮,我们现在是罗玛士兵,这是标准配置,你是头目,头盔上的红鸡毛更长。”
达克看看墙角的头盔,一阵无语。
乔治道:“现在你是罗玛军团驻犹利亚行省拉斯勒城的一个副营长,我是军法官。总督希律王刚刚下令,杀光城里和周边地区所有的两岁左右的男孩。”
达克头疼似的揉着太阳穴:“真是个变态。”
“我们现在是征服者手中的刀剑,是变态的狗腿子。已经不错了,你还想怎样?”
“另外那仨人呢?”
“罗伊斯是你的助手,正在外面整理装备,准备带队出发;莱莉是随军技师,伊莎贝拉是牧师,也都在作准备。”
“牧师?现在的罗玛还没把光明神教作为国教吧?哪来的牧师?”
“直到5世纪,罗玛一直是多神教信仰,各职业都有各职业的神。我们军人的神是战神马尔斯,莱莉信奉智慧之神雅典娜,伊莎贝拉是神王朱庇特的忠诚信徒。你可记准了,别摆了乌龙。”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虽然在任务简介和资料里有看到,但达克还是悻悻地骂了一句,“现在该干什么?”
“两条路,掩护圣子逃出拉斯勒城,或者杀了他——选后一条路,一个小时我们就可以回去喝茶了。我知道圣子藏在哪儿。”
达克哆嗦了一下:“杀两岁小孩?你他女马下得去手?”
“你是队长,你说了算。”
“好吧,弟兄们,咱们抓小孩儿去!”
“理论上说,你一声令下可以动员两百四十人到三百人左右,要全体动员吗?”
“不,人多眼杂,先出去摸摸情况再说。”
红盔红甲红披风,宽实厚重的塔盾、锋利的长枪、雄骏的战马,十名罗玛战士排成一列,大摇大摆地行进在拉斯勒城的街道上。周围的犹利亚人纷纷敬畏地退避一旁。
世界上最强大的战斗机器,罗玛军团!
前面突然拥挤起来,不少人驻足围观,一家裁缝铺里面似乎有人在哭喊,隐隐约约有红色衣甲在闪动。
“怎么了?”走在最前面骑高头大马的达克官威十足,“去看看!”
队尾的精英杂兵甲翻身下马,手按腰间长剑,噔噔噔直闯进去,所到之处一片人仰马翻。
少顷,杂兵甲一路小跑回来:“报告!兄弟部队在缉拿人犯!那家老板把小孩藏起来了!正在搜!”
达克心里咯噔一下,大手一挥:“支援友军!”
全队齐声高喊:“呼喝!”
马成一横列,端平骑枪,缓缓朝人群压过去,人群顿时卷堂大散。
前面商铺的门口,站了两个红盔红甲的罗玛士兵,见过来的是友军,他们起初并不慌张,但是看着友军杀气腾腾的样子,心里有点没底,一个拔出剑来,摆出戒备的姿态,另一个急急忙忙跑进屋去。
少顷,一个看上去像个头目的家伙,提着裤子急急忙忙的跑出来,嚎叫道:“你们哪个部分的?这儿正在缉拿人犯!你们谁是管事儿的?出来说话!”
达克一皱眉:“这傻缺哪个部队的?”
杂兵甲似乎是达克的勤务兵,凑过来道:“第二营三分队的,人渣集合,军纪败坏。”
达克挥了挥手,包括罗伊斯在内的八人向左右两边缓缓散去,摆成包围形的鹤翼阵型。
达克稍微惊讶了一下,在队聊里道:“行啊,乔治,这队形有模有样的!”
“军人嘛,基本的战斗素质和战术动作还是有的。你准备怎么办?这家伙可不是你的手下。”
“艹,我管不了他?”
“管是管得了,只要你事后不怕麻烦。”
“那不就结了,搞他!”
说着,达克用力一夹马腹,缓缓的前进。乔治紧随其后。
裤子男暗叫不妙,刚刚借着缉拿人犯的由头闯进门,刚脱了裤子进入正题,就赶上这倒霉事儿了,本来还在发火,是哪个不长眼的打扰大爷的兴致。等他看清楚并辔而来的十匹高头大马,邪火一下子灭了八分。
卧槽,事情大条了。
虽然早就不是装备自备的共和国时期,但是,骑兵仍然是金贵兵种,那可是战场上决定胜负的终极力量,寻常守备都用不着这些大爷,城市里骑马飞奔的,不是人物头子就是身负重要使命的传令兵,看这帮人的样子,第一种可能性无限大。这真是流年不利。
等看清他们胸前的徽章,他的一颗心又多少放下了一些,还好,第一营的,不是老子的上司,管不着。可能是外面围着的人太多惹来的麻烦。先糊弄过去,事后再把那妞弄回去细细品尝。
但是等他看清楚队尾走过来的那两个官儿,他的两条腿忍不住哆嗦起来。
这可真是曰了狗了!
前边那个红袍肩花的是个副营长!他女马的,队长排长副营长,差sān_jí!搞不好这厮能在总督大人面前说上话,这可有点麻烦了。另一个——卧槽我看到了什么!黑袍?军法官?要不要这么背?
这家伙满脑子都是恐惧,连见了上官要行军礼都忘了。
达克慢悠悠地开口道:“抓住了没有啊?”
裤子男一哆嗦,赶紧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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