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先遣人往孟叙府上送了帖子,定下拜访时间。
沈念睡了个回笼觉,日上三竿的时候才起床,简单用了饭,便跟孟孝和来接他的人一起逛大河镇去了。
孟孝见沈念出门竟然是光杆司令,不由奇道:“清瑶哪儿去了?”
对于贴身侍女而言,那几乎是长在主子身上的,如今单单有主子却不见侍女,这里头有事情!
沈念耸耸肩,她如今做男装打扮,这动作瞧来不但不失礼,反而带着一股子洒脱,道:“身份有碍,也是没法子。”
孟孝秒懂。
他是知道清瑶来历不明的,当下便道:“也罢。你再挑两个来历清白的,好生调教一番,省的再有什么意外。”
要说侍女,沈念自然是不缺的,但要跟她合得来还要用的顺手,就不是随便挑两个能解决的事儿,毕竟她的侍女,是要同时承担生活秘书和机要秘书的工作,不光得忠心,还得能干。像清瑶,还兼职保镖呢。
“要重新调教,可麻烦了。”沈念有些怨念。
她原来的侍女年纪略大一些,在沈念进了书院之后,性情上逐渐的有些歪了,沈念为了避免麻烦,便各送了一笔嫁妆,早早打发了她们。后来又有了清瑶,就没再想过这一茬儿。
孟孝见沈念挠头,不由莞尔:“你是要求太高了,似清瑶那样的,便是在孟家,也找不出几个来,且个个都是心腹呢。”
沈念努了努嘴。她当然知道清瑶不同于一般丫鬟,干过皇城司的探子的人,就算不是最出色的那一个,心智手腕也比普通丫鬟强到哪里去了,要不是她救了清瑶性命,清瑶怎可能自愿给她当侍女?
孟孝继续道:“没有像清瑶那么能干的,你就多挑几个,一个人负责一样。”
沈念点了点头。只能这么办了,忠心又能干的下属也是要碰运气的,暂时碰不到,也不能就这么干等着,又不是找对象,凑合凑合也是使得的。
于是孟良辰就道:“那要不要去人市走一走?”
孟良辰是孟孝的书童,从小就跟着他的,如今也是孟孝身边的大管家了,孟孝御下甚严,在他和沈念说话的时候,也就是孟良辰有资格插几句嘴。
沈念闻言一挑眉:“人市?”
若是她没理解错误,这人市就是个买卖人口的市场?作为现代社会长大的女性,她对人贩子那是深恶痛绝的,没想到穿越一遭,买卖人口倒成了合法买卖。
虽然她跟着老师来过一回,但完全不知道大河镇居然还有人市。
孟孝有些犹豫。沈念虽然不是足不出户的大小姐,也见识过人间不平事,但如同臭水沟里的黑暗世界,她还真没见过多少。
他怕吓着沈念。
想到这儿便不由的瞪了孟良辰一眼。净添乱!
沈念却不知道孟孝担心什么,她虽然厌恶,又确实好奇,便一扯孟孝的袖子道:那我们就去人市!“
人市就在城北。
大河镇是东富西贵的格局,比如卢将军他们,几乎都住在城西,而许多商人,比如沈宏买的小院子,则是在城东,城南则是普通人和小商贩混居,也有些来谋生的外乡人,而城北,则是大河镇最混乱的区域。
城北三教九流俱全,既是最容易出事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藏身的地方,同时还是胡人最多的地方。
三地互市带来的结果,不光是胡人多了,城里混乱多了,还有外来商贾多了,经济更繁华了。便是混乱的城北,也是小商铺林立,大约是粮食交易临近,街上人流如织,打眼望去,胡人至少占一半。
孟孝看了看身后,亏得今日出来带的人多,不然他还真不敢随意带沈念来。
沈念四处张望不停,却忽然一扭身躲到了孟孝身后。
“怎么了?”孟孝四下里瞅了瞅,却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值得沈念躲。
沈念扯着孟孝袖子,凑到他耳边道:“李珩!”
见孟孝眼睛一亮,便偷偷指了个方向道:“方才李珩和一个胡人在说话,而且看样子有些火爆!”
孟孝顺着沈念指的方向看过去,有些茫然。说到临川王,孟孝幼时也曾见过一面,只是当时李珩年纪更小,如今十来年过去,他便是与对方对面重逢,恐怕也认不出来了。
却又听沈念遗憾道:“进了里面去了!”
这也是正常,谁会在大街上谈事情?就算李珩在大众眼里是个生面孔,但他既然被追杀在前,岂会这样大喇喇的行事。
孟孝握住了沈念手腕,拉着她往前走,道:“别管了,不是打定主意离他远点了吗?我们快些走,从人市出来正好用午饭。听说春秀坊的手艺是北地一绝,耽误什么都不能耽误吃饭啊。”
沈念嘻嘻一笑,这话还是她说的,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然而春秀坊……那是她名下的产业!
嘘,这还是个秘密。
不是沈念要瞒着孟孝,只是当初两人还没那么熟,春秀坊还没开到大河镇来时,孟孝曾经献宝似的带着沈念去春秀坊吃饭,还感叹了一番这家酒楼虽然新开,但生意火爆,一般还订不上位子等等等等,这叫沈念怎么好意思开口?
只好后来找机会送了孟孝一张金卡,吃饭不用预定,随时都有闲置的雅间给金卡客户。
扯远了,却说沈念跟着孟孝走了大约三刻钟,便发现人声越发喧嚣起来,空气也越发浑浊。
“可是到了?”沈念忍不住问道。
孟孝还没吭声,一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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