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擦亮的时候,沈念突然就醒了。
然后就发现自己睡在了原先姜楚躺的位置,而姜楚人已经不见了。
之前被姜楚身上血迹沾染的褥子也没了。
沈念略一皱眉,就披起大氅下了车,车队还在原先的位置,车夫正在一旁蹲着扒饭。
“老赵,清瑶人呢?”
车夫老赵严格来说,并不是沈家下仆,而是沈念的下仆。
当年沈念从乱坟岗救了他,他便一直跟着沈念,每逢沈念出门在外,他都是守着车寸步不离,尽心的程度比清瑶更甚。
听见沈念问话,老赵便立马站了起来,道:“清瑶姑娘在孟将军那里。”
清瑶在孟叙那里?沈念闻言便扭头看向了孟叙的帐篷所在,帐篷四周比昨晚多了几个看守的人。
这不对劲。
清瑶是她的侍女,跟孟叙能有什么聊的?除非是昨晚上救了姜楚的事儿。
沈念寻思了一下,便回马车稍微梳洗了一番,换了件衣服,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精神些了,才朝着孟叙的帐篷走去。
清晨的草叶上还坠着晶莹的露珠,沈念紧了紧身上的大氅,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几年前的一个早晨。
就是那一天,她忽然兴起出外踏青,才偶然捡到了重伤员清瑶。
那时候清瑶当然不叫清瑶,这个名字是沈念给她的。
沈念嘴边不由的挂上了笑,一抬头,却见清瑶从孟叙的帐篷里出来,皱着眉,面色有些愁苦。
“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沈念不由问道。
昨夜只听了几声狼叫,但并未与狼群遇到,她是想不到暂时能有什么好发愁的,就算是和姜楚有关……
沈念下意识的摇摇头,就算是有什么事,也该是找她,而不是找清瑶。
而清瑶看见沈念,却是先愣了一下,随后才扯了扯嘴角道:“小姐怎么不先遣人叫我回去,瞧这头发梳的也太简单了。”
何止是简单,沈念只是松松的扎了个马尾,又拿玉簪随意挽了个髻,看起来倒是慵懒好看,可就像是小憩后刚醒来的模样,在家里倒是算了,见外人有点不合适。
“我一醒,就发现只剩我一个,哪里还有心思细细的梳头?”
沈念有些不好意思的抬手摸了摸脑后的发髻,她一来就有人伺候,还真不会弄那些复杂的发式。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沈念在这个时代,算是半个生活废。
头发只会梳个马尾挽个团儿,做饭她只会动嘴,动手估计连锅都掂不起来,女红只会绣几从竹子,鸳鸯能绣成肥鸭子,做衣服只能做个袜子,缝个扣子,真动剪刀只能白费布料,要是穿到穷人家里,她这种恐怕要被人嫌弃死。
不过,在有人服侍的情况下,这些都不是事儿。
沈念也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有条件享受,何必去自讨苦吃,反正她又不靠那些手艺生活。
清瑶跟沈念相处久了,自然也了解她几分,当下就知道沈念并没当回事儿,本待拉着沈念回头好生拾掇一下,却不料身后帐篷里又钻出来个人。
面如冠玉,眸如寒星,长身玉立,气质高华。
在他的衬托下,旁边的帐篷、乱草,背后叶子都掉光的小树林,都显得美好了起来。
别看沈念前世有些年纪了,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所谓秀色可餐,都能当饭吃了难道不是最大的嘉奖?何况这美人还对着沈念笑,温柔的快出水了都。
沈念多看了美人两眼,就认出来了,这不就是昨晚上救的那个姜楚!
不同于初见时的狼狈,姜楚这会儿已经换上了一身新衣。
同色蝙蝠暗纹的墨色宽袍显得厚重而又华丽,衣领袖口都用金线绣了云纹滚边,鎏金宽幅腰带上坠了一块莹润黑亮的墨玉,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用金冠束起,袖口露出的半截手指上,还戴了一个二指宽的翠玉扳指。
沈念上下打量了姜楚一回,虽然他面色依旧有些苍白,却比昨夜精神了许多,浑身的凛冽之势掩去,倒更像个贵公子了。
见沈念站在原地不动,姜楚便走上前来,对着沈念郑重一礼。
“还未谢小姐相救之恩。”
沈念忙侧身一避,没有受了全礼,却摇头笑道:“昨日姜公子已经谢过了,不过,希望姜公子不是打算一礼以报救命之恩。”
姜楚也笑了:“当然不会,我的命没那么贱。但凡小姐有所差遣,只要姜楚力所能及,必不推辞。”
“那就好。”沈念满意的点点头,姜楚这人一看就是出身不凡,能得他一个允诺,倒也不算亏,不由笑道道:“我是个商人,从来不做亏本买卖,希望姜公子能记得这句话。”
姜楚倒没有生气,反而对沈念这种干脆利落的处理十分欣赏,当下便把拇指上的扳指拿下来,放在手心递到沈念面前,道:“这个扳指,内圈有我的印章,可做信物。”
信物?
沈念看了姜楚一眼,他神情平静,带着几分诚挚,倒不像是有什么诡计的样子。
可是她又不打算跟姜楚有什么其他的交情,要什么信物?何况还是翠玉扳指这种物件。虽然这扳指不是凡品,倒也没有名贵到沈念收不起的地步,只是这玩意,分分钟就能让她想到戒指。
就算是在现代,也没有哪个女性会随便收男人送的戒指的。
沈念犹豫了一下没有接,却不料被钻出帐篷的孟叙瞧个正着。
只听孟叙道:“沈小姐来的倒巧,正好有些事情要告诉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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